到底有多少贪官污款被追讨回国?
(2014-11-02 0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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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私有合法化正为他们大开“出逃”的合法大门
中国最近说:要加大力度追逃贪官污吏,不论跑到那里,都要追讨。这个追讨就是追贪官,讨污款。口气很硬。比朱总理的99口棺材还硬。
这话被喊了20年,大家也听了20年,到底有多少贪官被追回,有多少污款被讨回,显然存在着值得关注的两个百分比。只要看看美加澳,现实很残酷。至于大家不大注意的新西兰,南美,北欧,就先不说了。
从朱总理的99口棺材算起,有百分之几的贪官被追回了?实际可谓少之又少。据中纪委的报告,约1500个大大小小的贪员逃出国了,到目前只有40多名自愿或被遣返回国,比例只有2%。据说,仅美国就窝藏着150多个大贪,目前回去和被回去的,不到五个,也就3%。
另外,其中到底有百分多少的赃款被讨回?那更是少得可怜。例如,从去年7月起,中国和加拿大谈判和签署了“分享并返还没收财产协议”, 一看题目就知道,首先是分享:留多少给人家加拿大,然后才是多少返还给你中国。据说是六四开,60留下,40返回。今年6月,中国和美国也签署了“金融互惠协议”。根据这项协议,两国分别向对方提供对方公民在本国的金融账户信息。在理清非法款项之后,互享分成。
有两个实例:一是赖昌兴的案子,走完了明面的法律程序,其实更重要的是花完了明面的钱。到后来,赖被遣返,可中国没讨回任何脏款。最近另一个代表案例是,“小”贪官跑出国时带了400多万美元,十年花掉或转移得名下只剩一万元,现在自动回国投案。《财经》杂志最近曝出:外逃澳大利亚的七名高官员/国企经理,涉嫌贪污10亿美元。--- 其实,都是些帐面数字, 很多都是被用于打点的。等你追到他们的具体账户,可能一百万剩余都没有。在国外买的物业一折合,最后全给了所在国的律师费和非法所得的税务罚款,成了所在国的GDP。这里还不算中国追讨过程的花费 --- 那才是中国的GDP。你看,人家一个煤炭副司长在家里有现款两个亿,那才是百分百属中国。
绕开中澳双边没有引渡协定的司法障碍,最近,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澳双方开始合作对那些自恃有“身份合法”的外逃贪官进行审查。这对外逃的贪官构成了一定的威慑。他们可能会研讨利弊,可能会选择回国投案自首,以期宽大。另一些外逃贪官,则因缺乏合法身份而会最终被遣返。
当然我们要表明:1)中国要的首先是人,其次才是钱,甚至可以全部不要那些"脏“钱。例如,提得最多的是2002年外逃澳大利亚的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他是个靶子。一个省委书记跑了,很难看,怎么给百姓交待。所以反腐部门首先要的是:一定要活见人、死见尸,追回这些祟人最重要。至于那些钱大概根本”忽略“不计。2)重要的是威慑目前在位的贪官:别跑,跑也没用,跑到哪,最终都得回来。这才是追逃的第一要务。要么那来的个个司长,手握着上亿的现款而不出走。可见,追讨的意义都是实打实的,非常正面,不必怀疑。
既然,美加澳是中国贪官外逃的重点区域,因为这些国家都是传统的移民国家,外逃贪官及家属较容易获得合法身份。现在,中国和这三国都达成了”追讨分享合议“,这全球的追讨战线就算拉开了。别的小区小国只要一样处理对待,这全球追贪官、讨污款的威慑效果就算达到了。
当然,中国为了加大海外贪腐官员追逃的成功率,不仅不计得失,而且都承诺了“经济类犯罪分子回国受审不判死刑”。这又像个引力与反引力,鼓励了很多贪官希望铤而走险先跑到国外,然后再被遣返的话也可以保条命。为了避免这个反效果,现在国内抓的贪官,即使贪污上亿上十亿,只要没有命案在身,一律不判死刑。这就断了这些大贪官以为只有跑国外,出口再转内销,才可以免死的念头。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些策略都是明的,对更多的外逃贪官而言,不能构成对他们的根本威慑。很多外逃贪官怕被遣返,早已采用各种手段为自己和家属谋求了所在国的“合法”身份,转移了非法所得,并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非法被“洗白”。让“追查取得当地合法身份的贪官”成为海外反贪的障碍和难点。这就是为何我们说:国有资产私有化的合法化,最起劲的就是那些凤凰男女精英们,混合制为他们的合法贪污打开了出国的大门。私有合法之后,反腐败的依据就大大丧失了,他们的所得有了合法依据,出走也就光明正大,合理合法了。
法,正成为贪官们的护身符。在我们说道这些,到底有多少贪官、污款被追讨回国的时候,应该更多地关注:未来到底有多少百分比的国有资产私有化被他们合法化。这才是更要命的,更值得大家严察。
还有多少官员持有多国护照??????????????????????????????????????????????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