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雨潺潺,意兴阑珊,梦回大漠霞漫天。痴情儿女依稀见,多少悲欢。
独自莫回首,往事如烟,聚散离合一念间。欲将提笔已忘言,一场嗟叹。
在美国西隅的一座小城里,我度过了我六年的青春时光。那个小城,即便是在当地“土人“的嘴里,也被称作沙漠。
既然是沙漠,自然是仙人掌满地,毒日头经年。不过,做好准备向三毛同志学习的我,一下飞机就惊讶的发现---- 此沙漠非彼沙漠也!没有沙,到处都没有沙!Taxi Driver对我神秘的对我一笑,说:“Desert is full of surprises!" 那位driver老哥沧桑(注:= 皱纹)满面,墨镜遮眼,口音更是Eastwood翻版,活脱脱一个牛仔下凡。
牛仔的话,不信都不行。在那个小城里,我认识了无数的狐朋狗友,包括我梦中的女孩;我见证了太多的聚散离合,比小说里还要匪夷所思。
沙漠里没有沙,却有太多的爱恨纠缠。
我的文笔很烂。准确地说,我根本没有文笔可言。到目前为止,我没写过日记,遑论小说。一定要深究我的paper trail,估计大学的课桌上,厕所里,还能留下一些我的墨迹。不过既然是理工科出身,当然可以理直气壮的吼一嗓子:我是文盲我怕谁!呵呵。
文盲如我,竟然有想要记下那段历史的冲动,可见其曲折离奇。故事的主人公不只是我,还有和我同龄的一群年轻人们。 在那个小城里,他们曾一起照亮太阳,也曾让云彩黯然失色。
已经说了,我不是搞文学创作,只想记下那些人,那些事。做为对自己青春的一个交待也好,证明生活其实高于小说也罢,总之,笔已经提起来了。
那么,就让我写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