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范曾的美学无知
肖 鹰(清华大学美学教授)
艺术报, 2011.07.21.
全文见:http://wenxue.news365.com.cn/wxb/html/2011-07/21/content_99551.htm
引言:范曾有以“龙种升天,跳蚤绝迹”为题自议其画作一文。(《范曾自述》)我以为,当下的中国艺术,却有“龙种绝迹,跳蚤升天”之景。范曾凭其不入品的画作“独步画坛,雄视古今”,享誉“大师巨匠”,借范曾之说,我们难道不应当视为“跳蚤升天”吗?准确讲,在当代文化娱乐场中,“范曾大师”,如此前倒下的“文怀沙大师”一样,是一个“跳蚤升天”的童话。
中西不分、古今不辨的“范曾美学”
范曾不仅自认“坐四望五”的“国画大师”,而且以“汇通儒释道,学贯中西”的“国学大师”自许。但是,阅读《范曾谈艺录》(2007)等文献可见,范曾的学术修养是奠定在非常零乱、粗浅的“见识”基础之上的。不仅中西学术的大义未通,而且于中西文艺、文化的许多常识的认知,都是似是而非、牵强附会的。在“范曾学术”中,充斥着惊人的常识错误和混乱表达,以其学术表现,范曾尚未跻身学者之列,更遑论“国学大师”。
在“范曾学术论述”中,“庄子”和“柏拉图”是反复被引用的两个思想家,他们分别代表范曾最推崇、似乎也最有领会、认同的中西美学鼻祖。然而,我们看到,对于范曾,庄子美学的真谛就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而柏拉图美学的核心则是“艺术是永恒真理的摹品的摹品”。范曾说:“美是真也是善,而至高的美则是永恒理念,艺术在它面前无能无力。啊,真是东西大哲的不期而遇,他们虽然词语有殊,而大旨一也。庄子深知宇宙天地之大美是绝对永恒的自在之物,凭人类自身局限的小智小慧,是无法和它相提并论的,而柏拉图同样以为艺术所能负荷者,只应是老老实地遵循宇宙永恒的理念,不要作非分之想。” (《范曾谈艺录》)
依范曾此说,庄子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与柏拉图的“艺术模仿论”就是“同宗共旨”了。然而,我们知道,庄子“天地大美观”,是以其“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论”哲学为前提的;柏拉图的“永恒理念”,是建立于本体与现象二分的先验哲学,它是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的“永恒整一”的“绝对实在”。从审美精神而言,“天地大美观”开启的是中国美学“与物无对”(天人合一)的审美精神;“永恒理念”奠定了西方古典理想主义的“自然与艺术相对”的创作理念。因此,庄子与柏拉图,是殊途异归的。除了范曾以外,世界上还有第二个人会认为这两者“大旨一也”吗?
范曾对柏拉图的误读,不仅基于对西方学术史的整体隔阂,而且也来自于他对柏拉图的“认知”只是道听途说。他虽然不吝使用推崇柏拉图的辞藻,但每每述及柏拉图的思想学说时,范曾只是重复大致如此的两句话:“柏拉图的美学观点简单而明确:他认为天地万物是永恒理念的‘摹品’,而艺术则是‘摹品的摹品’。柏拉图曾说:‘人类要用不朽的生命来回忆永恒的真理。’”(《范曾谈美》)在这两句话中,前一句话只是复述柏拉图的“模仿说”命题;第二句话,不知范曾引用自何处,但可肯定地说,绝非“柏拉图曾说”。柏拉图既不会主张“人类的生命不朽”,也不会主张“用生命回忆真理”。
柏拉图哲学的要义之一,是“不朽的灵魂回忆永恒的真理”,即“灵魂回忆说”。柏拉图说:“我们实际上已经相信,如果我们要想获得关于某事物的纯粹的知识,我们必须摆脱肉体,由灵魂本身来对事物本身进行沉思。从这个论证的角度来判断,只有在我们死去以后,而非在今生,我们才能获得我们心中想得到的智慧。”(柏拉图《斐多篇》)当范曾反复“引用”这个“柏拉图曾说”的时候,他显然不知道柏拉图在《斐多篇》、《斐德罗篇》和《会饮篇》中是如何主张“不朽的灵魂”应从“可朽的身体”中解脱出来,“通过拒绝身体的罪恶使自己不受污染”,从而回升到不朽的理念世界。范曾不仅不懂得柏拉图的核心论说灵魂回忆说,而且把“生命”与“灵魂”混为一谈,如此“国学大师”,当然是当今中国特产。我们不知道这个“人类永恒生命”教义出自何处,但可以确定无疑的是范曾根本没有阅读过柏拉图任何原著,他所知的不过是“口耳之说”的“柏拉图”。
以俗为雅、以鄙为巧的“范曾画学”
对于庄子,范曾是有阅读的,因此了解要多于柏拉图。但是,当范曾把“庄子美学”归结为“大美无言”,而又主张“庄子深知宇宙天地之大美是绝对的永恒的自在之物”的时候,他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范曾庄子心解”意味着对“庄子美学”多么简单粗暴地肢解、阉割,而且暴露了自称“我的变化,是从老子和庄子的哲学思想发端的”范曾,在根本上并没有读通庄子。庄子主张“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庄子·大宗师》),怎么可能又附和柏拉图,主张宇宙间有一种“绝对的永恒的自在之物”,而且还是他追求的“天地之大美”呢?根本没有读通庄子的范曾,是把庄子的“天地大美”,实在化、客观化为“与我相对”的具体物象了。从艺术的角度,范曾所理解的“天地大美”,不过是拘于体物形骸的“自在之物”。老子讲“大象无形”,庄子讲“象罔之境”,在范曾的意识中是付之缺如的,然而,从艺术创作精神和审美形象观而言,这是老庄美学的精义所在。
正因为如此,尽管范曾在技巧上刻意用功追摹古人,但在精神上却与古人背道而驰。范曾视八大山人为古今国画第一人,曾长年临摹其画作,力争为其绝代传人。但是,无论从画作,还是从论述,范曾对八大山人的认知和仿习,都拘于形而失于神。庄子讲自然造化的根本精神是“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庄子·天道》)但范曾在绘画实践和绘画认知中恰恰与庄子相反对,执着和得意于自己的线形技巧。范曾说:“我自以为几根衣纹足以睥睨南宋,与梁楷伯仲。”(《范曾自述》)他以为艺术形式可以脱离精神意蕴和作品整体,成为“绝对自在之美”,实际上是不能理解中国艺术哲学的“不形之形,形之不形”的精神。(《庄子·天道》)
出于美学认知上的根本缺失,范曾不以自己的艺术缺陷为丑,反以为“美”。对于他普遍遭受非难的人物形象的重复和雷同,范曾不能反省到自己的艺术造诣未过“形象关”(是“以形为形”,而非“形之不形”),反而自鸣得意,以“雷同”为“自我的艺术符号”。范曾声称:“我的艺术已经形成了独特的符号,普天之下,凡有人群的地方,都知道什么是范曾的画。”(《范曾自述》)如果一个画家的艺术形象雷同僵化到了如商标一样的“凡人皆知”,的确,这样的“艺术”也就只有“符号的意义”了。范曾的绘画被专家学者严重诟病和拒斥,难道不正是因为它们只是“千人一面”的“范曾符号”吗?
然而,范曾对庄子和柏拉图的“同一化解读”,并非简单误解,而是基于他本人的“美学观”。范曾说:“美是什么?它就是造化,就是自在之物,就是亘古不变的、不假言说的自然。”(《范曾谈艺录》)在这个关于“美”的论断中,除了杂糅庄子的“造化”、“不假言说的自然”和柏拉图的“亘古不变的自然(理念)”外,还塞进了康德的“自在之物”。用这个“美”的论断,范曾真正要表达的,既不是庄子的美学观,也不是柏拉图的美学观,而是他本人奉守的“美学观”:“这种美意识是一种自在之物,这种存在是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存在,任何一个生理健全的人都能感受到。这就是我所讲的美的客观存在。”(《范曾谈美》)范曾正是以这种“客观美论”肢解庄子和柏拉图,并将两者“二合为一”。“天地大美”=“永恒理念的摹品”=“客观自在的自然之美”,这就是“国学大师”范曾向公众宣讲的“我的美学提纲”。(《范曾讲演录》)这样的“美学提纲”,意识错乱如痴人说梦,上帝看了也会哭的。
范曾所坚持的“美的客观性”的美学观,其来源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盛行的以蔡仪美学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的客观美论”。这种“美学观”,不仅在西方,而且在中国,也早已是“骨灰级”的过时之说了。从范曾的庄子、柏拉图的“解读”,到他对现代艺术的简单粗暴的拒斥,我们可以看到,半个多世纪以来,范曾不仅没有摆脱这种机械美论的影响,而且与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中西艺术文化发展是根本隔膜的。范曾的自恋自大,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了他的“与世不伍”的文化隔膜和无知。
范曾绘艺:“千人一面”与“流水线作画”
观范曾画作,专业人士多有“千人一面”之感,这种雷同性从哪里来?根本原因就是范曾不能体会“意存笔先”的境界,斤斤计较于逞技炫巧的人物造型,落入自我模式化的机械描绘,用谢赫的话说,就是“拘以体物”。从操作手法看,其原因在于收藏家郭庆祥最近揭露范曾的“流水线作画法”:“他将十来张宣纸挂在墙上,以流水操作的方法作画。你猜怎么着?每张纸上先画人头,再添衣服,最后草草收拾一番写款,由他的学生盖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
在国画创作中实行“流水线作画”,无疑于中国传统绘画精神的自杀。范曾既自认国画的“宏扬者”,以做八大山人360年之后的不二传人为使命,为何又以如此拙劣危害的方式“变法”国画呢?我认为,除了郭庆祥所揭露的在利益驱动下以“画人民币”的态度“作画”的原因,还有范曾对中国绘画精神缺少深刻体认的原因。在传统画论体系中,“气韵生动”为“绘画六法”的第一法则;坚持以“气韵生动”为绘画的精神统率,是贯穿中国画论、画品说历史发展的一条红线。这条红线不仅将超越物象的生气、精神作为国画表现的本体因素,而且确定了画家自我与绘画作品的生命统一。这就确立了既作为绘画精神,又作为绘画方式的“意”在国画创作中的核心统率。这个“意”的统率作用,不仅是书画同源的形上基础,而且也是“一笔书”和“一笔画”成为书法、国画的创作理念的根据。张彦远说:“昔张芝学崔瑗、杜度草书之法,因而变之,以成今草书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相连,隔行不断。唯王子敬明其深旨,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其前行,世上谓之一笔书。其后陆探微亦作一笔画,连绵不绝,故知书画用笔同法。”(《历代名画记》)
张彦远所揭示的,是国画创作精神的精义所在,它所强化的是画家在创作过程中的完整的生命投入和因此而展现的绘画行为的连续性(统一感)。清代石涛的“一画说”,渊源在此。石涛说:“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法于何立?立于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见用于神,藏用于人,而世人不知,所以一画之法乃自我立。”(《苦瓜和尚画语录》)石涛此说,明确将画家与绘画统一的“整体生命”的创作精神奠定在“众有之本,万象之根”的“一”(道)的根基上。
范曾作画,以“流水组装人物”,是根本违背国画的“一笔画”精神的;这是机械复制性生产,它追求的是“多、快、省”的商业效率。“流水线作画”破坏了国画创作的有机整体性和非重复性原则。张彦远说:“守其神,专门其一,是真画也。死画满壁,曷如污墁?真画一画,见其生气。”在流水线作业中,范曾的脑子中装满了人物形象的零部件,“意旨乱矣,外物役焉”,怎能企望他的绘画有生气、有气韵?
范曾时常以苏东坡赞吴道子的诗“当其下手风雨快,笔所未到气已呑”自誉,声称自己作画是“随兴之所至,墨酣笔畅,解衣般礴,观古今于须臾,托(当为“抚”――引者)四海于一瞬”,“作画时忘怀荣辱、罔知物我之范曾”(《范曾谈艺录》)范曾此说,难道不是对他自己的“流水线作画”的绝妙讽刺吗?
我们当然可以相信范曾“二十分钟画一幅《泼墨钟馗》”的作画速度,但这个速度只是来自于一个熟练工匠的“手艺”,而“不是真画一画,见其生气”的艺术原创。
“范曾大师”,一个“跳蚤升天”的童话
在范曾的“画分九品说”中,最高画品是“第六魔鬼”。范曾说:“第六是魔鬼,古往今来,中西画坛,仍付阙如,一个还没有。若举庶几近之者,西方的米开朗琪罗有点接近,东方的八大山人有点接近。”范曾自称:“ 我是坐四望五,以待来日。”因此,我们就明白了,范曾的“坐四望五”所设定的是,他在绘画史上的地位,将是与八大山人、米开朗琪罗三足鼎立的古今世界之最。
总结范曾的绘画及其意识,我认为,依据其“画分九品说”,以范曾在媒体和市场的“独步画坛,雄视古今”的号召力,不仅认同其“坐四望五”无疑,就是尊奉其为中西古今空前未有的“画魔”,也不为过。
然而,以黄休复的“逸神妙能”四品说作判断,范曾画作,形象僵直造作,平面雷同,不仅无缘于“得之自然”之“逸”和“思与神合”之“神”,甚至不具备“笔精墨妙”之“妙”和“形象生动”之“能”。因此,在传统国画品评体系中,我们只能判定:范曾无品。
范曾凭其不入品的画作“独步画坛,雄视古今”,享誉“大师巨匠”,借范曾之说,我们难道不应当视为“跳蚤升天”吗?换言之,在当代文化的娱乐场中,“范曾大师”,如此前倒下的“文怀沙大师”一样,是一个“跳蚤升天”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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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批评范曾的代价
范曾在当下中国书画界的地位,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坐四望五”。
何谓“坐四望五”?这要引述范曾的自我评价:“画分九品。四品,已成大师,凤毛欧伯;五品,谓之巨匠,五百年出一位;六品,可称魔鬼,从未看到。我是坐四望五,以待来日。”
这可是了不得的!四品就已经是大师,五品乃巨匠。范曾正从大师往巨匠方向发展,会不会有“魔鬼”出世,也是很难意料的事情。
现在要讨论的问题,不是范曾会不会真的成为“魔鬼”级大画家,而是对这位自称大师的人物,公众和新闻媒体能否进行批评,包括那些辛辣的、激烈的、令大师不快的批评。
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显然无法像高考作文一样,有出题老师事前备好的客观答案。
就在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范曾诉知名收藏家郭庆祥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庆祥发表在文汇报上的未点名的批评文章,侵犯了范曾的名誉权,除了判决赔礼道歉外,郭庆祥还要向范曾赔偿七万元精神抚慰金。
法院当然没有说对范曾这样的名人不能批评。它只是说郭庆祥的文章“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性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经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
按照一审法院的逻辑来理解,就是郭庆祥批评范曾的文章,言词过火了,特别是那些形容词,贬低了范曾的人格,因而构成侵权。
再看立法。《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但是,在名誉权保护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立法与司法犯了同样的错误——对公民和法人的性质不加区分,“王子”与“庶民”同等对待,公法人与私法人一视同仁。
自古以来,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那是要借以表达统治者的开明,要在法律面前与“庶民”平等,这也符合现代政治学的理念。不过,对待私法上的个人名誉权,正好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逻辑相反。“庶民”万万骂不得,而“王公将相”、“达官贵人”挨骂则是寻常之事,有时候被骂得狗血淋头,纵然“气急”却不能“败坏”,以表现出一种不同于“庶民”的涵养。
客观地说,“王公将相”、“达官贵人”之类的社会名流也是人,也有常人的感情,他们对于批评同样不舒服,当年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就被媒体骂急了,他写信给一位记者说:“我想请你们扪心自问,总统总还有偶尔正确的时候吧?”
范曾既是“坐四望五”的大师级人物,用时下的标准来定义,就是公众人物、社会名流。对这类人物进行批评,显然是公众天然的权利,既不用担心公法上的诽谤罪,也无须顾忌私法上的名誉侵权。这是现代政治学与法治给我们带来的价值。
在法治国家,之所以确立了一项无风险地批评包括官员在内的公众人物的权利,首先是因为他们比普通老百姓占有并能够支配更多的公共资源,其次是他们理应成为社会道德的标杆,公众有权利对他们提出更苛刻的要求。
事实上,任何国家都没有立法禁止公众人物享有名誉权,但即使面对明显的贬损甚至侮辱性言词,司法当局也不会轻易支持公众人物对名誉权的主张,久而久之,公众人物名誉权就成了一项处于“休眠”状态的权利。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说:“为了能够享受出版自由提供的莫大好处,必须忍受它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痛苦。想得到好处而又要逃避痛苦,这是国家患病时常有的幻想之一。
2002年9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在著名足球明星范志毅诉《东方体育日报》名誉侵权案件中,有过这样一段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词:“……即使原告认为争议的报道点名道姓称其涉嫌赌球有损其名誉,但作为公众人物的原告,对媒体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利)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或理解。”
遗憾的是,中国的法律并没有确认公众人物概念,司法实践也不遵循先例。静安区法院的标志性判决,无法改变中国法官对待公众人物名誉权问题的保守态度。因此,要求昌平这样的基层法院创造一个惊世骇俗的判例,无疑是奢望。
像范曾这样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批评他的文章也不过是有几个贬义性的形容词,立即就被上升到名誉侵权的高度,判决批评者向范曾赔礼道歉的同时,还要赔偿七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那么,范曾的“精神”到底受到了什么损害呢?法官采取的是有罪推定的逻辑——只要批评文章含有被认为是“侮辱性”的言辞,就认定为侵权,进而推定被批评者社会评价降低、产生了精神痛苦。
如果说精神损害是很抽象的判断,那么,社会评价降低则是完全可以提供实证的支持。但我们发现,范曾画作的价格仍然卖到天上,他照常出席各种社会活动,并没有因为这篇批评文章受到影响,范曾也未向法庭提交他的社会评价降低的证据。
如此看来,在中国批评公众人物是要承担巨大风险的,你不仅要像警察破案一样搜集证据,而且要字斟句酌,和颜悦色,负面形容词是万万使不得的,否则,就等着上法庭吧!
作者:郭国松
法制报主编
钟馗神威图
作者范曾
潇潇你是学艺术史的啊
问好!
加不加透视是个人决定。 加了创造了新风格,不加保持传统。 莫纳在西方史中不被称为后现代派。就像苹果和橘子无法相比中国的写意也无法同印象派比
我想范曾应该是你们校友会董事长了。捐款很多的那种名人~~~
二胡是哪两个胡 刀又是什么?
学术界内评他的人基本不是讲他人品道德方面,好像是涉及画品画风和画技等,那还是属于艺术范畴的事
我外行人,一个喜欢他画的钟馗的人, 只希望他再豁达些。
因为相比起同辈后辈的才子们他已经很得利了
没怎么看过他的画。就上面这幅而言,可谓形神兼备。要称大师,似乎也可以。不过要称几百年出一位,那是过于自信了点。中国画最讲究的是意境,气韵生动,也许他有别的巨作?
我听过范曾的报告会,他这个人是比较自负的。不见得是坏事,李敖不也很狂吗?光谈画,他还是有资本的。人品如何咱不了解,不过当绘画大师是靠作品不是人品,也不需要是哲学家。
哇呀,我又要来大惊小怪了,你们几位国粹艺术家在我这个小屋玩华山论剑,我是插不上嘴了,乘机蓬荜生辉啦啊
更有兴趣看看你们所说的代表性作品,自己的也行,以让我理论实践对照一下啊
谢谢大家留言!!!
有点不太同意你的国画加透视的观点。这样的事情早有人做过。国画之所以不同于西洋画,就妙在其不讲透视。我认为透视阻碍了艺术家的思想。
西洋写实画之所以走入末路,后现代之所以兴起,就是因为写实画太形而上学,太机械,束缚于物。
后现代主义就是西洋画家学习东方画的产物。其实莫奈他们的画,就是西洋版的写意画。中国人早在一千年前就开始抛弃写实,而写意了。
中国的艺术观里,大象无形。
具体的形是低级的,物性的,艺术必须上升到无物。任何艺术都始于形,始于写实,但必然会发展到无物,上升到人的纯主观性。
如果有人将西方画的透视加在中国水墨画中,成为另一种风格,也将是革新。当然当陈逸飞把绘画艺术以流水线的方式做工业生产时,那就永远失去了艺术价值。人们看到是商业和工业,而不是艺术。
我发在人在北美一些,请去批评指导吧。
另外,对你转贴的文章,为何你是持反对意见的?很不解,呵呵。
我发在人在北美一些,请去批评指导吧。
另外,对你转贴的文章,为何你是持反对意见的?很不解,呵呵。
范的文章不错,但有泥沙俱下的混浊气息,有时还很恶劣。最后我就不再读他的文字了。
他的画比较象连环图,无甚意境,独立性不够。
本人懂绘画。本人看过范曾的一些画,认为范曾是有水平的。范曾在画坛的地位绝非浪得虚名,更不是什么“靠日本人吹起来的”,日本人在书画方面是白痴吗?日本人为何不去吹捧别人?
这位清华教授说范曾“是一个‘跳蚤升天‘的童话’”,真地不太厚道。本人认为清华设立“美学”这一类的专业有点不务正业。
不谈范曾了好不好,就给俺们看看你的字!!!~~~~
我知道文学城里绝对藏着龙凤,请给小规模地显示一下啊让俺也comeseesee?
或者给个链接也行~~~
也许我的画还没有范的好,但我的字远远高他3到4个档次。
我没他画的好,其实,准确地说,我不屑于那样画。我想很多人都不屑于那样画。当然,这样的人,和名利双收的范增相比,都很失败。
以市场经济的观点看,范是很一个成功的画家。但以艺术的观点看,范是一个成功的卖画商人,呵呵。
啊,专家来了!!看来您同意肖鹰文章里的说法~~
若有机会,icomeseesee,让我们欣赏您的作品啊,~~~
谢谢各位的点评指导 ,你们都是我的老师,因为我根本不懂画。
问我怎么突然会对范曾感兴趣的,是啊我怎么啦呵呵。。。
80年代我在国内那会儿对他的画是很喜欢的,还有一个韩美林,都是有特色的受年轻人喜爱的国画家 不知还有印象吗?
觉得范曾很幸运,他红是有历史原因的。当时老一代国画家受文革影响被摧残搞得七零八落不成气候青黄不接时,年富力强的大气洒脱的范曾就拔了头筹,加上当时的国际影响(嘿嘿,日本方面)。。。现在才知道业内却对他一直争议不断 主要还是指文革期间的表现(同沈从文,同黄永玉恩恩怨怨。。)和成功以后的狂 不满比较多。。但也没辙,撼不动的,他的画依然能拍很高价。
在这儿我比较感兴趣的其实不是他的画,而是背景资料里发生的最近的对薄公堂和随后而来大规模的发表在各种媒体上的对范曾的批评。。范曾曾因为受到不点名的批评都能赢了官司,如今可是戳到他脊梁的,还不仅是一篇,一个人。。。拭目以待了。
我就是好奇,想看好戏。仅此而已。(oops 俗人啊。。。)
谢谢梁山石燕,bighead.ca,碧薇好友,春雨潇潇11,润涛阎我的偶像(呵呵),天方夜君,玄米mm和阿先生~~~~~~~~~~~
国画讲究用笔,范增只会一种笔法,划线,划线的功夫他是有点的,但也就如此而已,很多美院毕业生的划线水平比他不差,甚至更好。范的名气是在不符合他的真实水平。
再说他的字,更俗,俗到令人作呕。当然,他是画家,不是书家,我就不多谈他的字了。之说一点,他在字上的俗,和画中的俗,是一样的,是和他的艺术修养一脉相承的。
问题是:人们是否能够列举出几位当今在世的比范曾强的国画家?
身为清华大学教授的肖鹰,看来也是属于光说不练的。平心而论,他的造诣,才华和名气比范曾差得太多,不是一个等级。
点进来看是你的帖子。文章太长,我看不了。
不过我还是挺喜欢范曾的,那是八十年代头一次看到他的画就喜欢。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理由。
关于理论哲学什么的,和画家的关系并没有多大,他画的画有人喜欢就行了呗。
我觉得他的画俗人喜欢就够了,毕竟和他一个水平的人也很少。
我喜欢他说的一句话,再好的画家,好的画也就那么几幅。
范曾很会穿衣服,这个我也喜欢。嘿嘿。
楼下阎润涛说张大千,那怎么能相提并论呢,人家是中国百年里挑一的,范曾
也就是三十年挑一的吧。
范增的字的确写得不够好看。
漫骂攻击?范曾作为一个学术投机者举世皆知。这并不起源于他的学术和名声的反差。实际上,在学界,他的学术和人品都有定论。不幸的是,正好和你列举的理由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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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国人才能真正做到讨论而不是漫骂攻击?漫骂和攻击不帮助作者说服他人。
“范曾所坚持的“美的客观性”的美学观,其来源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盛行的以蔡仪美学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的客观美论”。这种“美学观”,不仅在西方,而且在中国,也早已是“骨灰级”的过时之说了。”
“。。。范曾的自恋自大,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了他的“与世不伍”的文化隔膜和无知。”
如此之说不能说服读者,又产生对作者的治学态度的疑问。如果客观分析则显示作者本人的学问和治学。
“范曾所坚持的“美的客观性”的美学观,其来源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盛行的以蔡仪美学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的客观美论”。这种“美学观”,不仅在西方,而且在中国,也早已是“骨灰级”的过时之说了。”
“。。。范曾的自恋自大,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了他的“与世不伍”的文化隔膜和无知。”
如此之说不能说服读者,又产生对作者的治学态度的疑问。如果客观分析则显示作者本人的学问和治学。
好画家不一定得是好理论家,呵呵。
至于范曾是不是好画家?我不知道。我能确定的是我不粉他的画,有技巧没气质那种,就像我听朗朗的演奏。
至于范曾这人——沈从文是我的大爱,所以一向不待见他。
阿弥陀佛,今天一下唐突了两位大师。我刷牙去了:))
我看了很多范曾的文化类节目,印象是他很喜欢哗众取宠,满足于孜孜以求的虚荣之中,按理,这些都不是他这年纪的人所有的特征。
松爷也在这儿啊。你好!
不好意思,刚好同时在打字~~~~
两位爷儿好~~~
我就是好奇看别人打大腕。。(真不管我的事,好奇害死猫,哈哈 ),看这张仗会怎么打下去。范曾是北大这圈子的,而如今清华教授发起连篇的文艺批评论战,攻势看来十分凌厉。。。好像对背景资料里法庭判决这件事不服气有联系呢。
范曾名气确实很大,80年那时非常红。他的作品最早进入拍卖市场,半年交拍卖税几千万打破纪录,曾经是全球知名度最高的国内中年国画家,所谓名利双收者吧。
同时国画界对他的争议也最多。
清爷真希望看小猫小鸟啊还是玩笑?(我是特别喜欢的。~~~)
谢谢杜姐分享。
今个又改大拗了,呵呵,读着拗心的这文章俺就想,以后遇到了这大碗们的图啊画的,立马柏拉图,昌平法院,上海静安区,庄子,案子充诉满脑,那还有心阳春白雪?还不如来点小猫小鸟的照片嚼得亲近。
说了恸,说了拗,再说段笑:
古有一朱郎,仿文征明画入道,假画便宜,门庭若市。而文征明则门可罗雀。一日有人错入门庭,对着文大碗说,朱兄,俺要批发一箱你仿文征明的假画,若按如今的大碗,这是人赃具获打官司的好时机。但文爷却陪着笑脸道,俺画真征明,聊当假朱郎,可乎?
应该是个能人,起码,有很多人认知。
俺是不了解了,但能搞定那么多头衔,不是凡人可做的,呵呵。
无C是指什么?
(接你的话尾。。)还有,银子也挣得不少不少~~
20几年前的印象---当时中国美术界好像只剩下他一个大师似的,确实很狂
问好天方夜君~~~
私奔,去国,混不下去,归国。。。都叫他占了。。
谢谢转帖。
范曾(1938---)简直红极一时。
学术任职
中国当代著名学者、国学家,思想家,书画家、鉴赏家,诗人。
现为:南开大学文学院终身教授,
南开大学文学院、历史学院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教授,
北京大学中国文化书院导师,
北京大学中国画法研究院院长,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导师,研究员,
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
武汉大学特聘教授,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
济南大学特聘教授,
内蒙古大学特聘教授,
南通大学特聘教授,
中国书画收藏专业委员会主席。
梁山县政府顾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其“多元文化特别顾问”称号。
法国总统萨科齐在总统府爱丽舍宫授予范曾先生“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
法国“国民之星协会”在法国参议院拿破仑厅举行授勋仪式,授予旅法著名艺术家范曾先生“国民之星”金质勋章,以表彰他在艺术生涯和学术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为社会公益作出的重要贡献。
曾出版有画集、书法集、诗集、散文集、艺术论、演讲集等百馀种,
《鲁迅小说插图集》《范曾书画集》《范曾画集》《范曾吟草》《范曾怀抱》《范曾自述》,《范曾序跋集》、《画外话·范曾卷》、《范曾散文三十三篇》、《中国近现代名家画集·范曾卷》,《范曾临八大山人》、《范曾谈艺录》、《范曾诗稿》、《插图本鲁迅小说经典集》,《范曾急就章》,《范曾自书
范曾珍贵照片集(7张)七绝百首》,《范曾诗文书画集》,《抱冲斋艺史丛谈》,《老庄心解》,《庄子显灵记》,《范曾讲演录》、《抱冲逸兴》。(Z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