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动物不仅是因为它们可爱,还因为它们不像人类那样贪心。动物一旦吃饱了就不贪了。养了条狗后多了不少感慨,常觉得人不如狗,我想有时候把人比作狗还真是高攀了。"
--- 罢了,2010-06-08 15:15:31
“我们喜欢动物,是因为从动物身上发现了比人更不做假的真实特性?
谢谢你提供的妙文,看来中外对狗文化的理解 差距确实太大了!
今天我们这儿有个17岁的母亲被司法部起诉过失杀人并进了局子(少年庭),因为她才21天大的婴儿被一条狗咬死了。狗及其主人(不是这家的狗)没受谴责,倒是失去爱女,悲痛欲绝的母亲被控对孩子疏于监管,而导致死亡,要受到终身的自责和法律的制裁。这样依法办事,算不算对爱狗文化的一个诠释例子呢?
社会上议论挺多的,感觉呜呼哀哉,很同情这个年轻的妈妈。”
--- DUMARTINI 2010-06-08 19:46:07
咬死婴儿的那条爱斯基摩狗
《狗在人间》
文章由罢了提供,作者不详~~~
美国是狗的天堂。人服侍狗, 替狗洗澡, 梳毛, 搔痒, 剔牙, 无微不至。超级市场的服务对象包括人和狗, 有专门的狗品部。狗病了进狗医院, 死了睡狗棺, 立狗碑,极尽哀荣。
美国人爱狗, 因为他们需要狗。虽然人有配偶, 有父母儿女至亲好友, 但是犹嫌不足; 因为配偶, 父母儿女至亲好友都有不如狗的地方。狗不说话。谚云:"沉默是金。"狗首先就得了这个金奖。一任你男盗女娼, 口蜜腹剑, 伤天害理, 巧取豪夺......
狗"观棋不语"; 而且立场坚定, 总是依在主人身边, 一脸忠贞相。从前富贵人家有用哑仆的, 一 样的道理。
第二, 狗表里一致。 除了一脸忠贞相之外, 狗脑筋也绝对忠实。它不会动你钱的脑筋, 不会动你权的脑筋, 不会动你人的脑筋。权力、金钱、美人三不动。狗能保证, 人保证不了。那怕是你的父母妻子儿女至亲好友, 为了这三件宝物, 动不动就要翻脸成仇, 闹得沸反盈天; 从前服侍皇帝老儿的太监, 也祗是不动皇上的美人,捞钱弄权简直就是他们的职业。然而狗从来不。
华人也有爱狗的, 但不如洋人普遍。在中国文化里面, 凡与狗相关的很少好话。如: 砸 烂 狗 头, 狼心狗肺, 狗尾续貂, 放 狗 屁, 狗 娘 养 的......从头到尾, 由表及里都是坏的。
同样是狗, 待遇不同。原因安在? 我想: 上帝造了狗, 大约是为了弥补人间的欠缺。
美国物质丰富, 人情淡薄, 狗给人精神上的寄托和安慰, 成了人生第一良友。中国贫穷落后, 狗与人争食, 人便以打狗棒击之。人吃饭, 狗祗能吃屎;如果要狗对人间作些贡献, 其一片忠贞无人识, 唯捐躯而已。由古以来, 中国人就戴狗皮帽, 穿狗皮袄, 吃狗肉, 狗肾研成粉服了壮阳。人权尚无保障, 谁有工夫来说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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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这个年轻的妈妈 -DUMARTINI- ♀ (596 bytes) (284 reads) 6/9/10
小手你好!
这个链接我打不开~
但新闻看了,幸亏救出及时没出人命。
很象,这个例子!如果孩子死了,怎么也不能起诉外婆是杀人犯吧,至多是疏忽引起他人死亡,而这个17岁女孩的正式罪名比这大了。是起诉她非自愿性谋杀。所以议论很多。
希望把她无罪释放。。。
“英国老太家中起火救出4只狗 竟将外孙忘房里”
http://news./world/newsViewer.php?nid=434346&id=988235
狗主人一点儿都没事,真的很奇怪的
难道乡下就么有把狗系系好,以保证儿童大人安全的法令?
太不公平了,婴儿有“主”,狗也有主,至少各打50大板嘛。
你好小云
好久没来这儿关心关心博客了吧~~~
对 养狗的主人应该从中接受教训,把自家的宠物管管好
乡下的狗大概都是不用带子系着乱跑的,记得MONT TREMBLANT别墅里的那只老狗但弗雷泽吗?都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谁,到处吃到处玩大家都认识它~
松儿你好!
我以前听说美国的纽泽西也有差不多的一件事发生,但孩子的家长并没有受惩罚。
如今这件事上争议却非常非常多。电视台收到几千个评论和留言。
大多数人是同情年轻妈妈的,说司法对她太严厉了。
希望判她无罪吧。
我也是这么想的,狗的主人应该受惩罚才是呀,人家小孩子都没有了。。。。多么伤心,这只是个意外的疏忽吧。。。
这不公平吧?
听说有好多人提出不要处死它,要领养它.
不管怎样,狗还是狗,"狗依然保留着肉食动物的天性,一些不妥当的行为会激发它们这种弱肉强食、追赶猎物和撕咬猎物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