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和朋友聊到一个案件,
聊着聊着,
我说,是否有可能,那受害者是自愿的?
他说,哪会?!是那加害者故意,他应受到法律制裁。
我说,是吗?
法律真的能做到公平正义吗?
他在我耳边巴拉巴拉地解释不停,
可,我还是觉得,不呢。
坐牢坐多久?罚款罚多少?
这些法规是如何制定?标准是啥?
会否,假设?
每一个案件的性质都不同,这些法规是如何衡量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间的冲突?
如果无法达到平衡,只是大概大概,
那,哪能说公平呢?
律师在这儿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们的诉讼策略,他们的辩论口才,
都能大大影响到判决。
厉害的律师,尤其是能扭转乾坤的,
收费都是特贵。
穷人哪请得起?
法庭也是。
如果想要保释外出,就得支付保释金,
那数额也不低。
都在说钱,穷人可怎么办啊?
这不平等的机会,还有公平吗?
我朋友说,证据才是最重要!
对,证据很重要。
但,问题是,
所有的证据都收齐了吗?
提交上去的是全部,还是选择性?
又有哪些证据很重要却拿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下的判决,是否能说正确?
还有,判决是主观的,
里头掺杂了自己的看法。
别说不哦,
即使看同一篇文章,你我他的解读都会不一样。
同样的,也会发生在解释证据,作出判决上。
是谁给法官审判的权力?
是谁?
往回退,退到那个赋予他权力的人。
是谁给那人赋予的权力?
自己?
那与捏造文件有啥不同?
为啥前者没罪,后者有罪?
原来是选择性的。
最重要的一点,
我们哪知道哪个案件是‘因’,故意发生?
哪个是‘果’,自然发生?
如前所述,宇宙的运作是依据这规律,
这里解释为 1(因)-1(果)= 0。
我们分辨不了,我们做不到。
如果那案件的发生是‘果’,
本来只是两人的事,也可以 close file 了,
但,经这一折腾,
介入的人变多,事情搞得更复杂,没完没了。
我们常说你情我愿什么的,
会不会那案件的发生也是如此?
我朋友说,哪可能?
我说,我们不知道的事实在太多了,别太笃定。
如果是‘因’,
那就交给老天爷去判吧。
在宇宙里,
不仅人和人是平等,
也是人和动物,植物,等是平等。
因此,
没人有权力去下判任何人,
老天爷没给任何人任何权力。
法律… 违规了。
法官,律师,等,
干涉了宇宙自然界的运作,介入了他人的因果(因 +1),
不可避免,
得面对随后因此而来的事(果 -1),
至于是什么,不知道。
唯有老天爷才能作出公平正义的判决,
他不会冤枉无辜者,也不会落下任何违规者。
额,其实也无需劳烦老天爷,
因为这规律已设置好了,会自动操作如下:
伤害有多大(+1),惩罚就多大(-1),不多也不少(0)。
我朋友大喊,国家没法律会大乱!
我看了看他,说,现在有法律,难道不乱吗?
我朋友说,没人为受害者声讨,很无情,人间没爱。
我说,有啊,老天爷会为他主持公道,或许马上,或许迟些。
无情?人间没爱?
别说其它,
人间最基本的爱是尊重。
无论那人做了什么,我们定义的好或坏,
都别去指指点点,作出判断,
因为我们真的真的不知道事情真相的全部,
只是,自以为知道罢了。
我们可做的是,
从事件中,
吸取教训,告诫自己
别做违规的事,别故意造‘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