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雁是我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同学,在《长征组歌》表演中,我俩是男女生朗诵。小雁生的靓丽,身材高挑,是中学文艺队的舞蹈成员,也和小妹同为中学校排球队队员。从高中大家各自当兵后,再无联系。直到我考上大学,童叔叔(小雁父亲)告诉我说,小雁在66军直卫生所,已经提干当护士了。
小雁应该是去学校看我的第一个女军人,加上她人又好看,当时引起小小轰动。我因为女军人的朋友较多,在这方面比我的同学们自然,并未多想。我有初中一段被批判的岁月,心里认定中学女同学都当我是坏蛋,来信不过是调侃我,所以一直没给任何人回信,偶尔回家也在院子里刻意回避她们。是小雁解开我心底的结,说她们聚会时还特意说到我,没谁真把过去当回事儿,反而认为我高傲冷僻,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直愣愣的噎人,弄得谁也不敢搭理我,以为我特记仇,把那段不堪岁月里的揭发都算她们头上了。其实那些揭发条子早就烧了,我从没看见过,谁也不晓得告密者的真实身份。
我们专业组织活动,大家要求去看刚上演的《基督山恩仇记》,托了几位天津同学都没办法一下子搞到15张票。66军军部有个礼堂对外开放,装修高级,票就更难买。我忽然想到小雁说的需要帮忙就找她,打了个电话,她很快办好了。过些天小雁又来看我,开玩笑说作为回报,让我陪她逛街,于是去了。没想到直奔劝业场,特意给我挑了双皮鞋。
我从小到大,大概那是第一次穿皮鞋。除了很小的时候,文革前大概穿过小孩儿皮鞋,忘了;上学后,当兵,退伍考大学,再没穿过。小雁说男人穿皮鞋帅气,不仅如此,还陪我去修鞋摊给新鞋钉了“马掌”,说这样不磨鞋底。帅气倒是帅气了,害得我一进图书馆就得跳芭蕾,掂着脚尖走路,否则一步一“咔”,弄得人人抬头看。
那天觉得这么相处特不合适,可又无法说啥。我一上学,就在我们宿舍的熄灯恳谈会上,特意谈了我的女友,有意让大家知道并传出去我是野草也有主的身份。可和小雁是单独相处,我一时找不到由头说出有了女朋友的话,特意去说会显得是我多心。那天去完劝业场,就去了很近的她们军部,她从后勤食堂打来中饭,在她的集体(两人)宿舍吃的。我坐椅子,她坐自己的床,就着靠窗的桌子,边吃边聊。这些地方对我来说,熟悉又亲切,我权且当成是朋友在一起,毫无别扭不舒服的感觉。
她们卫生所里,我还有个认识人,是小梁的中学同学。我过生日的时候,小梁从北京托她给我送糖庆祝。她叫了另个女兵一起来找我,见面给了糖,然后板起面孔教训我说,你和小梁怎么回事儿?人小梁都订婚了。我能说啥?这是另个故事。刚巧那天和小雁去宿舍的时候,在走廊上遇见她。她看看我,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连招呼都不打,唉。
当小雁把双脚伸过我椅子下面,踩在另一侧的横杠上时,我明白了她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