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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男童之死

(2024-09-21 13:16:17) 下一个

这几天不断看到有关日籍男童被刺身亡的报道。不论是国内的媒体还是海外的媒体,对凶手都是异口同声的谴责,对被刺身亡的日籍男童和他们的父母,都表示了同情和慰问。

我想说的是,那些在中国的土地上残害日本人的,是中国人中的人渣。因为他们残害的是日本人中对中国友好的那一部分。凶手绝对不是什么爱国者,而是对中国充满憎恨的人。他这样做,就是为了割裂中日关系,让中国政府难堪,让中国人难堪。

同样,那些在靖国神社闹事的中国人,是中国人中的懦夫。和平年代,要靠发展科技与经济、提高文明素质来战胜日本,而非靠一些无用的举措去显示自己的无能。蒋当年挖了毛的祖坟,有什么用,不一样的丢了江山。而毛将蒋的祖坟保护得好好的,这就是强者风范。

那个砸日本车,用车锁将日本车车主打成重伤的年轻人,后来大家都知道了,他是21岁的泥瓦工蔡洋,刚为涨到每天200的工资感到高兴,妥妥的社会底层。他后来被判了10年,两年前才刑满释放。这样的人根本不是爱国,他只是仇视社会而已。

中国人要永远记住918,永远记住南京大屠杀。这样的纪念是在警醒所有的中国人,落后就要挨打。一旦遭受侵略,会遭到怎样的灾难。这同宣传仇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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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真 回复 悄悄话 "凶手绝对不是什么爱国者,而是对中国充满憎恨的人。他这样做,就是为了割裂中日关系,让中国政府难堪,让中国人难堪。"

完全同意博主。案犯钟某杀害中日混血儿童一案,与58年前在北京发生的杨国庆砍杀外国人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处。

1966年4月29日上午十一时五十分左右, 罪犯杨国庆闯入北京市东安门大街友谊商店,举刀砍伤出席亚非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马里新闻工作者代表团 团长巴卡里·特拉奥雷先生的颈部,紧接着又砍伤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一等秘书马罗的夫人的脸部。杨国庆行凶后逃出商店门外,就被群众抓获。所幸的是,被砍的二人经及时抢救后脱险。

犯罪分子作案逃出商店后被抓获送公安局审查。经查犯罪人杨国庆,时年十九岁,北京市顺义县人,捕前住宣武区板章胡同二十号。其父在解放前当过伪乡长、还乡团团长,杀害革命干部和人民群众六人,一九五三年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解放后,杨国庆的学习和劳动都得到人民政府的合理安排。但是他却对政府和人民怀着仇恨。早在一九六五年七月,他就伙同另外三人结成一个反革命集团,密谋破坏。一九六六年二月,这个反革命集团被破获,同伙三人都受到应有的惩处。只因杨国庆交代了自己的罪恶活动,年纪较轻,政府对他作了宽大处理。然而他却不思悔改,于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作案前到东城区八面槽日用杂品商店买了一把菜刀,来到东安门大街友谊商店前,企图“制造国际血案”“挑起国际纠纷”“败坏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

杨国庆一直在从事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活动,从1965年7月后,就策划偷越国境、投靠外国大使馆、刺杀外交人员和国外贵宾等阴谋。并准备了绳子、帆布、地图、照相机等越境物品。而对于此次伤害外国人,杨国庆表示:“就是想给国家捅个大娄子,破坏中国的国际威望。”

1966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杨国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行宣判大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杨秀峰和首都各界一万三千多人参加。马里驻中国大使馆参赞卡尔苏姆·塞南塔,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参赞李伯曼,以及被害人之一的家属、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一等秘书马罗,也参加了大会。

杨秀峰院长讲话之后,法庭审判长邢亦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并且执行对杨国庆反革命案的判决。法警随即将反革命杀人犯杨国庆押出会场,赴刑场立即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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