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覃辉,鉴于部分媒体对本人的不实报导,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1. 在3月18日庭上有记者和办案人员旁听,检察官在法庭上建议刑期六个月,我签的认罪协议也是六个月,从法庭的官方文件到英文媒体都未曾提过27年的刑期,根据该协议,本人自愿放弃美国绿卡离境,忍痛与子女家人分开,并非所谓的驱逐出境。
2. 我的香港身份是合法取得,从未用于任何国家或地区做过任何违法行为,也从未用此身份入境美国。
3. 我是由刘多以公民身份申请配偶移民,她是主申请人,由她聘请的律师办理,合法取得绿卡,按中文理解,只是漏报香港身份信息,并不构成有意欺诈。
4. 2020年12月我和刘多一起从纽约搭飞机去迈阿密的驾校,却被记者杜撰成开车千哩南下。驾照从一开始就是刘多联系安排,我的问题是在不熟悉当地法规的情况下认可刘多借用别人的地址登记。
5. 关于罗德岛冯市长筹款的事情,是朋友借我家办了场派对,我乐于相助在美同族华人,发生了华人宾客捐款资格不符的问题,本人与其在此之前并不相识,也不熟悉美国关于政治捐款的相关规定,没有当场提出异议,但是并非由我出资,而之后也未曾来往。
6. 关于家暴问题,2023年9月22日,因刘多不在家,而我当时忘记密码,撬的是我自己卧室里的衣帽间,使用的是一把13吋长的厨具小斧,目的是取出我八月从欧洲买回来的一个包及皮夹克,因为第二天要托我弟弟带回北京。事后法官让我回家,也没有下达任何禁制令,只是叮嘱我们别吵架,别砸东西了。
7. 2022年6月25号,关于刘多脖子上的印记,是因为她多次偷看我手机,当天正好被我撞见,我告诉她“不要再这样做了,会毁了我们俩的”,我去揪她上衣衣领时,她跌坐在藤椅上,我左手大拇指不慎碰到她左颈,留下来一点印痕,如果真是掐的话,绝对不会只有单边一枚印记,而且只是单片的印记,根本就不是记者所称的几处痕迹。当时她是处于特殊时期,压力很大,我俩在她父母的见证下相互道歉,相互保证,我甚至为了哄她,还写了保证书。我做到了,而这是我们俩20年来唯一的一次不当肢体碰撞,一年半以前的事情,为什么现在被居心叵测的提出来?
本人认为部分媒体报导与事实不符,错误引用造成我????人名誉受损,希望借此声明表达立场,也对未来未经查证的报导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覃辉
2024年5月18日
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包括媒体报道和个人声明。”
——— 具体法律的载体就是判决书,媒体报道和
个人声明,很多情况下是与判决书不完全吻合的,
甚至是相反的。
王毅就很乖。从来不为自己和父亲周恩来的关系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