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电视节目看到的一个真实案例,医生犯罪,难以破案。下面是主要内容,如有出入,以原电视节目为准。
1992年加拿大,一年青有为的男医生,事业和为人都很好。但是他的病人--一年青女士,控告这个医生利用注射药物强奸她。警方立案,辨认了注射的药物,也收集了强奸者的DNA,然后警方要求该医生提供血液,但测试结果完全不符。为了慎重,警方再次要医生提供血液,警察现场监督,看到护士把针头刺进医生的血管取样,并送到司法检测机构,但DNA还是完全不符,警方也无法起诉医生。该女士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还被他人指责。但她不甘心,雇用私探,从医生的车中收集到了头发和唇膏,然后从唇膏上取得了DNA,完全匹配。尽管警方不能采用此证据,但还是非常重视,又要医生提供血液,警察现场监督,并录像,然而测试结果还是完全不符。但这次有三个疑点:
1.护士要求从医生的手指头取血,医生以手指会过敏而拒绝。
2.录像显示,医生卷衣袖时非常小心,缓慢。
3.测试人员觉得这次的血液样很奇怪,和普通血液有点不一样。
尽管如此,警方还是无法起诉医生,案件于1994年了结。但犯罪得逞而又没有得到应有惩法的罪犯,一有机会又会犯罪,这个医生也是如此。他用同样的方式多次强奸了自己的继女,至1997年 被他妻子发现,从而报案。警方就强求从他的手指头取血,测试结果完全匹配。1999年审判后被判刑6年,但服刑4年后被遣返回南非,加拿大公民被取消。
你们有谁能想到这个医生是如何让他自己手臂和手指的血液DNA不一样吗?我是完全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