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
2006年8月29日
何必
谢大妈认为,增加公交线路,尤其是开通在望京小区间循环的社区公交,才能缓解居民们出行的难题,才能从根本上起到打击黑车的作用。(略。)
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应该说,望京地区新开通公交车遭遇到如此尴尬,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按照我这等乌鸦嘴式的悲观主义论调,不这样才怪了呢。本来嘛,公共交通是什么?是垃圾嘛。
公共交通成为众矢之的,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为了整顿城市秩序,各地也都在加强打击黑车的力度,对于黑车采取了集中捣毁的方式,而黑车驾驶员也面临空前严厉的行政拘留的处罚,而这种措施,是为了保证官商勾结之下的城市出租车体制里出租车的客源;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也沦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绑架公共利益、并借此与城市当局讨价还价的砝码和道具,添置大批崭新而靓丽却不实用的公交车辆,让人想象其中又会先富起来多少人,可最基本的公交功能(比如怎么才能让残疾人、老年人、轮椅使用者等等便捷乘坐公交车从而至少表面上也以人为本一把)却依然被置若罔闻连个改善的迹象都没有。
2008年奥运会,给北京的城市管理当局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却给北京人带来了无尽的灾难。诺大个北京,成了权钱交易的场所,成为鳞次栉比的工地,到处都在热火朝天地大干快上,城市的五脏六腑都被掏出来以建设的名义成全着中饱私囊的把戏。
在声势浩大的房地产开发进程当中,居民社区越建越大,但公共设施却严重缺失,类似回龙观、天通苑等所谓经济适用房小区越来越从睡城过度到死城,居住在这类地方的人们充分领略到什么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带来的与世隔绝。而像望京这样居住着30万人口被当作是高档住宅区的地方,也照样由于公共设施不配套而饱受诟病。
要打击黑车,就必须面对社会对于公共交通残缺不全状况指责良久后究竟如何填补黑车消失后公共交通缺失状态下的交通真空问题。
为此,北京市有关部门郑重其事地宣称,要先后再开辟多少条公交线路,以解决上述小区以及其他新建小区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于是,北京市当局对此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极力把这么个事件炒作成为仨代表新三民主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典范。
可人们从首批开通的16条线路当中,发现这不过是北京市当局狠狠戏弄了社会一把,在做了个大大的秀之后,让人们看到所谓信开辟线路无非是换汤不换药的儿童级别的游戏。8月24日该节目报道,这周全市周六16条社区公交就要正式开通了,但是最近我们节目收到不少观众的投诉,他们认为新开辟的公交线路难以解决出行难的问题,今天记者就去重点地区回龙观实地体验了一下。(何必注,略。)
怎么样?这就是现阶段当局执政为民的路数。
原本已经存在了的所谓临时线路,换个站牌就算是新开辟的公交线路,并邀请媒体大书特书歌功颂德,这种恬不知耻的行径,也就是现如今的官员们才干得出来。
于是,我们看到,风口浪尖上黑车几乎绝迹,但打击活动依然进行过程当中,黑车已经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并且已经开到了望京地区的过街天桥上去揽客,似乎在用自身的存在和生意向全社会示威,昭示着当局治理的日益民心向背不得人心和违法乱纪的甚嚣尘上。
公共交通被利益集团绑架,成为部门利益的牺牲品,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北京市公交公司无论是开通月票无效线路、或者利用空调车来多收费、还是把纸质月票打入历史而更换为IC一卡通,都显示出公交公司沦为赤裸裸的私有化企业的表征。
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指出,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要坚持四个“不是”。一、不是政府推卸职责的改革。公用事业不管怎么改,政府该补贴的还得补贴,绝对不是改革了,地方政府就可以不拿钱了,更不可以一改了之、一卖了之。二、不是政府集资敛财的改革。地方政府在比较竞标合同的时候,不能只看谁的投资最多,应更多衡量谁能提供持续稳定的良好的服务。三、不是公共资源私有化改革。国有资产可以退出一部分,但公共资源一定要姓“公”。四、不是淡化政府监管的改革。现在很多市政公用失业项目都按照市场机制交给企业去经营管理,这更需要政府加强监管。
吴敬琏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06年会发言认为,改革存在四大缺陷:一是有些关键领域的改革,如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制、垄断企业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基本经济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等,由于障碍重重而进站缓慢;二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必须的法治环境迟迟未能建立;三是政府必须提供的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不但没有加强,相反有削弱的趋势;四是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体制相适应的粗放增长方式难以向集约增长方式转变。
话虽如此,但现实情况依然如故,而且这种公共事业迅速从政府责任体系当中萎缩甚至消失的趋势愈演愈烈。
公共交通,因为其公共属性,而被束之高阁,这有什么新鲜的?
现在,凡牵涉到公共的,哪个还没有被贫困化垃圾化边缘化?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服务、公共空间、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道德、公共厕所、公共事务……
在现如今被广泛关注的物权法五读的过程中,存在着公共利益难以界定的状况。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在此基础上法律规定为公产和私产具有同等的地位(姑且不说这种平均主义倾向的妥协结果如何荒唐可笑),这不是胡说八道嘛:连什么是公共利益都无法界定,怎么界定公共利益当中的公共财产呢?从技术上说,两个人以上的关系就会存在公共地带,而不同人群也有不同的公共利益,于是,这公共利益的界定原本就会因之而出现测不准的状况。
所以,我对那些认为物权法五读中无法界定公共利益是别有用心的说法不敢苟同。这个问题原本就是个非常中国特色的问题,其背景于在我们这里,公共利益一向就是个婊子式的货色,无论什么人都能够拿来为自己增光添彩。比如,奥运会金牌是否代表公共利益?若是,一块金牌花费近7亿元的纳税人的上贡,相对于日益贫困化的国民来说,如何比较二者之间的公共利益孰轻孰重?
中国人好说天下为公,但到现在却发现,所谓的公不过是个历代当局用来蛊惑人心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所谓的公,根本就无从厘清其最基本的边界:到底是两个人之间的公,还是利益集团把持的公,抑或在国家名义下的公,形形色色七七八八的公彼此交织混淆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循环往复着,构成了一幅色彩斑斓但却模糊不清的图画。
自从中国进入党派政治时代以来,“公”更是成为了党派属性当中意识形态方面的排他性与国家领域空间上的兼容性的日益尖锐不共戴天的矛盾的焦点,党派利益取代公共利益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方向和目标,这种荒诞不经的局面面对威权更显示出难以调和的现状与前景。
所以嘛,既然是公共交通,不被如此这般地边缘化,才叫见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