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动包机接回在国外罢工者
2008年4月3日
何必
4月1日,南航接到国家紧急包机任务,需要将在马拉博罢工的中国劳务人员迅速运送回国……(略。)
多么令人热泪盈眶的举措。我们亲爱的祖国,在海外同胞受苦受难之际,永远是可以依赖的坚强后盾。
该报道也没有忘记纪录该事件的新闻回放:根据国家外交部发布的消息,近日,在赤道几内亚承建工程项目的大连某公司的近百名劳务人员不顾当地法律进行罢工,并与维持秩序的当地警方发生冲突,造成中方人员2死4伤。事件发生后,我国驻赤道几内亚使馆和外交部已分别向赤方提出严正交涉,强烈要求查明事件原因,妥善处理善后。赤道几内亚政府对发生这一事件深表遗憾和歉意,愿同中方一起妥善处理此案。我国驻赤道几内亚大使连日赴现场指导有关公司善后。目前事态平稳,4名伤者伤势稳定。据介绍,我国有关工作组即将赴赤道几内亚处理此案。
呵呵。
“不顾当地法律进行罢工”,这可以说是该事件的核心爆发点了吧。
我孤陋寡闻,不知道赤道几内亚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对于违反法律者,是不是就可以如此一走了之。
现如今,中国公民在海外遭遇到了麻烦,中国当局尽可能高调地表现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在保护海外公民安全与利益方面似乎总是可以把那些能够处于镁光灯之下的事件花拳绣腿地好好展示一番,以树立执政为民的幻象。
这也是中国国内各派纷纷关注的事件。
一段时间以来很是活跃的左派人士张宏良,在今年元旦之际就曾经对中国的基本走势做出了乐观的判断。
张宏良:元旦杂谈
(何必注,略。)
嘿嘿。
真是旗帜鲜明吧。
如果放到赤道几内亚的中国劳务人员违反当地法律罢工并与警方发生冲突造成中国人伤亡的视野里,又该如何看待呢?
特别是,当中国当局出动包机,把参与罢工的中国人员接回国的行动上,对于依法治国,对于中国当局动辄就对中国在海外工作者“尊重当地习俗、遵守当地法律”的孜孜不倦,又该做何理解呢?动用包机将中国人接回来的行为,是不是可以告诉咱们,今后中国人出国都可以不顾当地法律,违反了都可以动用中国包机回到中国呢?
令人最感到兴奋的是,中国法律也不保护罢工,但是,在中国国内的那些“不顾当地法律进行罢工者”,又该受到什么样的对待呢?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2007年04月09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0:27北京时间 18:27发表
达成加薪 深圳盐田港罢工结束
(何必注,略。)
事实上,尽管法律上对罢工权利已经取消了26年,但此后,特别是到了新世纪,中国内地的罢工浪潮汹涌澎湃。对此,人们纷纷将目光对准了有关罢工权利方面。多才多艺的胡星斗给我发来了他有关的建议。
poster
2007年10月21日 23:23
Fw: 提高劳动者收入、建设民生国家的建议
胡星斗:“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高劳动者收入、建设民生国家的建议”,“遏制台独、更改国名、使用唯一永恒国名——“中国”的建议书”。“胡星斗中国问题学、民生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高劳动者收入、建设民生国家的建议
(何必注,略。)
胡星斗也算是个建议的专业户了,光是我与他会面并建立邮件交往后,就看到他发来的形形色色的建议多达几十种,比如迁都、比如给林彪平反、比如让小产权房屋合法化、比如修改户籍制度、比如改变央视而成立国家电视台、比如取消铁道部……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但却没有看到什么建议被贪官污吏们采纳过。
也许,胡星斗也是在通过这种建议来制造公共产品,弥补中国公共性之缺失。
而说到罢工,则很是尴尬。
崔之元发来的相关内容里,可以让我们得到另类的感受。
Cui Zhiyuan
2007年1月7日 7:06
毛泽东论拆迁、论上访、论民主
(何必注,略。)
作为被称之为中国新左派的成员,崔之元对毛泽东很是景仰和推崇。不过,即使抛开个人感情与立场不谈,1982年邓小平主政时期,悍然将罢工权从宪法里取消,这应该是对改革开放的绝妙讽刺。所谓的放权让利,却是在公然剥夺公民权的情况下进行的。与罢工权同时取消的,还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种被约定俗成为“四大”等一系列公民权,也就可以由此对邓小平所主掌的改革开放到底是个什么货色进行盖棺定论了。
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专家组组长常凯曾经专门撰文,认为法律不保护罢工权,是一个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人们有工作的权利,与此相对应的就是,人们同样有不工作的选择权;人们有集体工作的权利,也有集体不工作的权利。而作为对资方进行利益博弈的手段,罢工则是集体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自1982年那个出现严重大倒退的宪法以后,中国公民的罢工权利就消弭于无形,罢工成为了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而在实际操作之中,罢工则成为各地委府严厉镇压的目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中国的贪官污吏们非常乐于向海外投资者津津乐道于,在中国内地,工人是不敢罢工的,工会是与委府穿一条裤子的。
时至今日,情况有如何呢?王未名发报道。
广东佛山罢工 警民冲突12伤
(何必注,略。)
东莞港资厂 罢工堵路
(何必注,略。)
不满遣散条件 逾千工人抗议
(何必注,略。)
大批电子厂工人在警员押解下陆续返回工厂。【网络图片】
(何必注,略。)
2008年03月12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5:18北京时间 13:18发表
人权组织关注北京奥运建筑工人待遇
(何必注,略。)
惠州台资厂千人罢工,警方发射催泪弹驱散工人。【新华社】
(何必注,略。)
2008年01月16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6:32北京时间 14:32发表
“广东每日至少一起千人罢工”
(何必注,略。)
嘎嘎。
这一系列报道,也算是能够让人串联起一幅中国当前与罢工有关的图景了吧。
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30年,咱们就如此这般地苟且偷生着。
比咱们晚了许久才搞什么改革的邻邦越南,一直被咱中国人不屑一顾,认为一个屁大点儿的小国,人均GDP也不过中国的半数多点,有什么大不了的?崔之元发来的内容,倒是让人唏嘘不已。
Cui Zhiyuan
2007年10月31日 23:09
Fw: 台上抱怨越南企业文化不及大陆
“台商张光辉指出,大陆的企业文化与越南完全不同,在中国,工人不愿意加班是可以打的”
越南台商问候语:被罢工了吗
(何必注,略。)
哈哈。
台湾投资者在越南的口头禅就是“今天你被罢工了吗?”这是多么让人浮想联翩的景象。
中国实施劳动合同法,被张五常们骂得一塌糊涂。果不其然的是,那些台湾、香港、韩国等投资者纷纷关门大吉一走了之,很多都是在拖欠中国员工工资的情况下突然间消失,这本身就暴露出中国法律体系以及市场监管方面的不堪一击,作为企业最为重要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竟然在依法治国被嚷嚷了十多年的情况下,资方可以如入无人之境大摇大摆地逃之夭夭,而中国法律乃至当局对此或者无可奈何或者无动于衷,这他娘的真是喝血社会吧。
好家伙,中国人在赤道几内亚不顾当地法律进行罢工,中国出动包机将参与者接回来,而中国内地罢工者,又能够指望什么呢?会有什么包机送往什么地方?
做梦去吧。
中国可以尽可能让在国外违法者逍遥法外,而绝不能容忍在国内的违法者逃避法律制裁。
当然,这仅仅说的是那些罢工者。至于说什么贪赃枉法啦,造假贩私啦,贪官污吏啦,等等,于此不在话下。
所以嘛,在国内罢工,还想着有什么包机?啊呸!充其量,可能就是有个什么被号里人称之为“的儿逼的儿逼”的警车,送到拘留所或者劳动教养乃至大刑地界儿的负责任大国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