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理高速路五宗罪实在多余
2006年12月5日
何必
4日开始,交管局对高速路上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五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略。)
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这是该节目一个新接手公安口的记者所做出来的报道。而就在此前两天,也是该记者在同一个口里做出了几乎一模一样的报道。在上次有关北京治理进京方向高速路上货车超载的报道中,节目后面主持人进行了点评,如此密集的同质化内容,实在让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不管是在业务上,还是在节目里。
其实,这类节目全然不是什么新鲜货色,有关道路交通治理,是被当局常备不懈的,并且经常要通知媒体进行歌功颂德,特别是到了年底,要完成业绩指标,其中当然包括事故状况和媒体宣传,自然这类举措的推出也就会大规模高密度。
到了年根儿,也是最容易出成绩的时候,于是,出台各种临时抱佛脚、或者是搞运动甚至抽羊角疯般的治理措施也很容易招引百无聊赖的媒体的关注和不厌其烦的追逐。12月4日《法制晚报》以“大货车交通违法 ‘走错车道’最多”为题报道,11月16日至今,北京9条高速路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近万起,其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最为突出,共查处了近3300起。整治行动中还查处违法停车3039起,超速行驶2200起,疲劳驾驶343起,客车超员198起,共卸客转运658人。
通看这次抽疯治理运动中所列举的高速公路车辆五宗罪,哪一个不是让我们非常熟悉?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这当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
究竟如何治理这些被指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实讨论也没任何新意。
比如,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这在交通当中是非常容易辨别和指认的,为什么到了这接近年底的时候、或者到了已经严重违法的程度才集中整治?现在,高速路上只要看到大型车辆就让其他人们似乎感受到了车毁人亡的可能性的来临,凡是有过在高速路上通过经历的人都会有所体会,高速路上风驰电掣的大型车辆早已成为公害,单纯凭借车辆体积的大小就能够很中国特色地让人领略到日趋严重的等级森严,大的欺负小的,以强凌弱,肆无忌惮。但如此交通状况却一直得不到改善,而交通行政和运营部门却恬不知耻地号称养路费的收取具备法律依据,再一次表征着中国行业委府已经将公共利益绑架为各自私利到了何等寡廉鲜耻的地步。
再譬如,疲劳驾驶究竟如何认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不得连续驾驶4个小时,可如此法条的可操作性如何呢?众所周知这无非是那些立法者昏头涨脑酒足饭饱之后的荒唐规定,在实际生活当中没有丁点用处。现在的机动车上,毫无驾驶员连续驾驶的监控装置,无法对机动车连续行驶状况进行哪怕些许控制;而那些经营性机动车为了多拉快跑增收节支,不可能在机动车驾驶员安全上做稍许多一些的投入。于是,这种法条最终也形成了聋子的耳朵,更变成了茶余饭后认为中国法律的出台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以及如此智力水平的人群的梦呓。
客车超员,这当然应该治理。超载和超员当然具有同等的违法性质,这也体现了在与时俱进的中国,人权等于物权的统治精神。在这个层面上,高速路上的大型车辆无论拉的是人,或者是木头,抑或是猪狗,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但问题是,高速路上的客车超员要受到治理,城市里的公交车超员呢?大概不能说,在城市道路上,大型车辆拉木头或猪狗与拉人的待遇是等同的吧。高速路上超员违法,城市道路上超员就不违法了?为什么到了城市道路上随处可见的客车超员却被视而不见了呢?难道说城市道路在规格和档次上要低于高速路?或者说,其危险性要小于高速路?可翻看中国的法律,没有哪条具有如此界定;是不是说城市道路由于是短距离,因此超员到了沙丁鱼般的程度也就让自以为是的城里人将就点?可铁路客运呢?这也应该属于长途运输高速贩运了吧,怎么到了类似春运,也会有着让全中国的人们都惨不忍睹的超员景象呢?我对于城市公交车超载和铁路客车超载的指责旷日持久,但现在的情况又如何呢?说到底,无非还是交通和铁路部门为了创建和谐社会不遗余力,通过挤得跟相片似的出行,让人们体会到现实版本的忆苦思甜,牢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幸好,全世界的飞行安全容不得任何突破,否则中国的民航部门也会运行飞机超载,甚至把人挂在飞机翅膀上,或者为了防止高空寒冷让人待在飞机屁股后面享受发动机排放的余热,而且机票价格和保险费与客舱里的乘客无异(公交车和铁路都如此)。
说道高速路上大货车超载,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自从2003年交通部门开始治理大货车超载以来,非议之声就从来没有中断过。
大货车基本上都是农民在从事长途运输,治理超载的目标也就明确地对准了中国的农民。现在,粮油价格的全面上涨,交通部门治理公路超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然,还有例如石油、化肥、种子、农机、水电、饲料等等物质行业、以及苛捐杂税派出部门的衙门,形成了新一轮对农民变本加厉的掠夺。)而现在已经形成了的各自为政的局面,致使“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困局愈演愈烈,执法过程转变为罚款经济的泛滥,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只罚款不卸载的执法路数,甚至越来越多的警察罚款后连票据都不给干脆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的行径,为如今无论什么改革都会蜕变成为利益集团中饱私囊的掠夺的定律做了血腥而璀璨的注解。
现在的情况是,不管大货车是否超载,只要上路进行长途运输,就必须面对无处不在的罚款。为了振兴县域经济,为了能够让一部分执法者先富起来,执法已经以县域为界,到了一个县就要交一次罚款,表现出草莽绿林时代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的警匪一家甚至警匪功能于一身的与时俱进。
于是,无论从什么地方来京的大货车,都伤痕累累负债重重,为了应对罚款,不得不更加超载,以平衡收支,形成了恶性循环。我将这种景象称之为“全国的问题到北京解决”和“大货车集体来京上访”,让北京越来越不堪重负。12月4日《北京日报》以“为杜绝交了罚款就让超载车‘过关’,昌平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为题报道,去年12月4日发生在八达岭高速公路上的酿成24人死亡、9人受伤、损失高达9百多万元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市最大一起交通事故,至今让人痛定思痛。虽然责任人已获刑6年,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昌平法院日前向陕西、内蒙古、河北三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希望各超载检测站加强对超载车的治理。
这种试图建立“制超”责任倒查机制的政策建议,充其量只不过是北京市方面对于现今中国治理方向上的一往情深,全然枉顾中国现实的无可救药。
可以预见的是,高速路上严重违法那五宗罪,还会继续存在,并且随着割据状况的深入而甚嚣尘上。
我们也不得不在这种环境里苟且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