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需要振兴良知
2004年2月4日
何必
东三省高干顶风作案震怒中央,收受200元者将撤职(略。)
看了这些触目惊心的消息,真是让民众对未来担忧。
这其中,从技术层面上看,本身就有着不少值得思索的地方。例如,如果人们将精力放到200元与199.99元的区分上,究竟意义何在?即使反腐需要有个量化指标,但如何区分货币化所带来的可操作性问题?而非货币化(类似冤假错案还行政不作为)腐败又当如何处置?进一步说,进行新的制度安排时是否由于不得不抓而流于形式?在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过程当中,从制度设计和实施层面应该有何种脉络?顶风作案之说是否还是有运动反腐的痕迹?如果不是顶风作案是否就不会有此反应和开篇的报道?
笔者不想就这些技术问题说太多。如果仔细考察一下东三省用于反腐所用的经费,也许更能发现在当今的东北,司法成本已经节节攀升到了很高的水准,换句话说,腐败所涉及的财富已经形成了社会资源构成中的庞大而凶险的部分,而这种存在是相当危险的。
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上任以来,把发展当作了全力以赴的施政方向,要一心一意去做。在此当中,提出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是中国继西部大开发后又一个全国性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人们对东北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国内外都把目光放在东北自身究竟如何能摆脱现状,依靠国家和地方的努力实现振兴。
但摆在人们面前的,却是东三省腐败案件的层出不穷。按照黑龙江省那位纪检干部的话说,绥化市300名处级干部,只有4名没有涉案,廉洁率只有1.3%,真是到了百里挑一的程度!而王纯在白山时“全市的科以上干部除了他儿子和儿媳外,均向其行贿过”,所涉及人数更多,比例也因之更高。这种腐败的严重的确到了不可思议发聋振聩的地步。
涉及腐败及其所成就的结果时,用联合国开发署的人文发展指标来衡量,几年前中国最富省份和最穷省份之间的差距几乎相当于西方发达工业国家与最穷国家之间的差距;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中国的整体不平等“是所有有资料国家中恶化最快的”;世界银行还指出,“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城乡差距尤其突出。在其他国家,城市收入和农村收入之比通常在1.5倍左右,很少超过2倍。而在中国,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福利收益,则城市的实际收入对农村收入之比要超过4倍”;近期邱晓华则宣称这个比例已经是1:6;清华大学社会学者孙立平最近则做过研究,结果表明,按照国际上的计算方法,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5,居全世界首位。
在这些资料所反映的现实条件下,东北却以如此惊人的政府高官对于地方财富的非法掠夺侵占行径,制造着社会更加不平等的分化,加剧着社会矛盾的激化。在中国,东三省大概怎么说也不算是最富的省份,否则也许就不会依靠着国家政策支持及其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振兴,完全可以像东南沿海地区那样凭借自身的实力和市场去赢得一片蔚蓝而振爽的开阔天空。但如此困境中的东北,在腐败现象产生上却是在全国独占鳌头,当仁不让地占据了令人刮目相看的高位。还没有从人们记忆中褪去的不久前的辽宁刘涌案、以及至今还未审结的黑龙江宝马车撞人案,之所以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广泛而强烈的反响,与东北地区官民关系极度紧张、社会治安状况快速恶化、社会矛盾日趋尖锐有关。
去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在《战略与管理》杂志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农民有组织对抗地方政府的调查文章,引起广泛关注。在一次报告会上他公开指出,与以外农民运动不同,当前农民有组织的集体抗争运动,目的已非简单的经济,而是直接指向政治与人权。
而事实上,东北的官民关系紧张早就通过了下岗人员、农民等诸多弱势群体各种形式的抗争向社会传递了强有力的信号,也让人为东北的社会安定状况捏一把汗;同时,很难想象一个仅有1.3%干部廉洁率的地方政府能够为东北振兴干什么好事——如此官员群体性穿透社会公德底限为非作歹的现象,实在让人不寒而栗,对于其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也确实不堪设想。
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胡锦涛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的讲话,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东北反腐败问题来讲的。
如此说来,东北振兴最主要的问题并不是经济的振兴,而是社会良知的振兴。作为民众财富的掌握、管理与使用者,东北一些地方政府现在面临的已经不是避免决策失误防范行政风险的问题,而是如何能够保持在任官员遵纪守法而不是去祸国殃民的起码品德的问题。否则,即使投入再多的社会资源,给予再强大的政策支持,在数百倍于绥化那98.7%的涉足腐败干部数量的官员们无法餍足的贪欲面前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最终打了水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