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城区大面积绿地何益之有?
2003年12月31日
何必
新建公共绿地1000公顷,在中心城区建成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12块(略。)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都在谋划着出台系列的为所辖区域居民办实事的政策。这好像也成了一种风气。姑且不说这种时尚到底能给当地民众带来什么样的实际利益,只是从上海市公布2004年10项实事的第八项所涉及的目标方面看,却是值得认真思索的。
上海也是个具有浓重时光印记的地方,公元751年(唐天宝十年),上海地区属华亭县(现今的松江区),范围北到今天的虹口一带。这样算下来,已经有120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样的地方形成的城市,时光变迁所遗留下来的城市框架对于城市发展形成了掣肘,使得城市建设者不得不面对如何在具有历史包袱的城市框架中,用有限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这样艰难的选择。
上海市要建“新建公共绿地1000公顷,在中心城区建成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12块”,并把这视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分析起来却好像容易产生并不让人乐观的结论。
增加城市公共绿地,是属于美化城市范畴,让城市更漂亮,现在已经是我国诸多城市管理者们不厌其烦的口号,并且已经作为城市管理思路深化于这些官员们的意识之中,有些地方更是热衷于把城市建成“花园城市”、“名牌城市”等等花里胡勺的展览馆模样,用“经营城市”作为贪大求洋做表面文章的借口。
在城市有限的空间里,究竟如何利用这些寸土寸金的土地资源,体现了城市管理者的政策、管理、施政水平。
众所周知,对于城市来说,公共区域的开发建设并不是孤立的,也是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一部分;城市中任何一片土地的开发与使用,都会形成土地价格的变动,影响该地段乃至周边地区的土地成本,进而对于整个城市的土地价格产生作用,并经过这种作用改变城市的竞争力。
用1000公顷建公共绿地,在中心城区建12块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这些公共绿地看了除了让市民与到上海的人赏心悦目外,没有什么实际效用,并不能产生其他的经济价值;而这些绿地的存在,特别是中心城区那超过36000平方米绿地的存留,其土地价格并不能从这些无法经营的绿地本身收回;但作为掌握有限财政资源的城市管理部门、以及城市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有投入就必须有产出,任何市场经济环境里都不会有免费的午餐,那么这些绿地所占用的城市昂贵土地的固有成本以及开发保养维护费用,就必须有人买单,就必须从周边土地上收取回来,形成政府以及城市的收支总体平衡,这样的话,就势必提高绿地周围的土地价格,并由于绿地的使用处于实际上的闲置状态、而不具有商业价值无法进行资源增殖、却要有持续的人财物投入,而使周边土地价格的攀升呈现不断的趋势,使得本已很昂贵的土地变得更加昂贵。
而城市土地价格的高涨势必增加城市整体的价格,降低城市的投入产出比,进而降低城市的性能价格比,也就是说,降低了城市吸引投资与消费的能力,使城市在竞争中逐渐丧失竞争优势,在美化城市的这种也许并不为过的初衷下,建立了城市经营当中人为制造的壁垒与障碍,最终损害城市的健康生存与发展,产生动机与效果之间的背离。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与投入决策者,政府无论是从整体经济效益的角度、还是有利于城市健康发展的社会公平角度,都应该把这种打扮城市而抬高城市价格、进而造成消费者真正消费该城市时的新窘迫。
如果这36000平方米的绿地改作它用,则还可能产生实际的商业价值,吸引投资并创造消费,而且,从上海市这次提出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中的第一件,就是要解决全国都在千方百计解决的当地民众的就业问题,如此说来,与其让土地绿化仅仅具有观赏功能,不如切实为民众考虑,通过增加服务设施来提供新的就业岗位。
笔者无意说一个城市不应该绿化或者不应该有绿地,而是说应该将这些大面积的公共绿地拆散,在街边房侧见缝插针搞绿化,取得城市发展与美化上的两全。
中国经济目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上海也是如此。在如此快速发展过程当中,任何有可能造成有限资源浪费的政策安排都应该慎而又慎,切不可用牺牲城市成长性与竞争力为代价盲目追风搞别出心裁花样翻新的形象工程。这就要求城市管理方面在制定有关的城市空间政策时能从长计议,从民众的利益出发来勾画城市的现在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