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供暖费
2005年11月17日
何必
按规定,15号开始全北京的暖气片都应该热乎起来,可是在马甸附近的一个小区,直到今天,169户的小区居民还生活在天寒地冻之中……(略。)
记者介绍,小区里一些居民因为没有暖气已经冻得感冒了,一些家里没有空调和电暖气的家庭都把孩子送到室温高的亲戚家。在记者采访过程中,针对供暖收费标准问题,天恒热力公司表现得很推脱,把一切事情都推给了供热办,而且说这个小区19元的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并没有给他们一个书面文件,他们不予认可。当记者打电话到热力办时,对方说他们只管供暖,费用的事他们不管,得问相关的物价部门。
又是个供暖费问题。
最近,北京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呈现出日趋激化而且愈演愈烈的态势,引起了北京市党政当局的关注与忧虑。北京市委宣传部这几天刚刚强令北京市属媒体不得报道有关供暖费方面的消息(当然,还有公交月票),由此可见这个领域里的问题已经严重到了什么程度。
11月份的第一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财经联线》节目首播了一个供暖费用该如何、以及按照什么样的标准交纳的服务性很强的节目。该节目甫一问世,就招致广泛的注意,当期收视率达到了当年最高位。不想,节目首播第二天,节目组就接到有关不准谈供暖费题材的命令,不得不临时更换重播节目,拿了一期此前播过的《人狗无界》节目来填空,节目里竟然说现如今人与狗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有一个人狗混编的保安公司也许会很经济;警方连人都管不过来,哪儿还有能力管狗的事情?狗的忠诚与勇敢很值得赞叹;等等。供暖费节目被拿下,宣传禁忌越来越多,该节目制片人李峙冰私下对笔者气哼哼地嘟囔:惹急了我再弄丫一个说鸡的节目!
可面临冬季的来临,供暖却不由市委宣传部的禁止而来到全市每个家庭的日常生活里,不管说与不说,供暖就会有费用,有费用就会有分歧,因此这供暖费的收取,不管是官方统一口径,还是具体个案,注定是免不了的。
这不,这种供暖费的纠纷,也许是不得不说的。
这则消息来自一个观众的手机短信。当初记者联系后,发现事情很蹊跷,两个政府部门对同一件事却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解答,而当班主编还没来得及详细过问此选题,问笔者该如何处置。我倒认为这个事件比较典型,既然有了业主和供热企业的说法,应该采访两个政府部门,听他们的具体说辞,这个节目的成立了。
实际上,该小区1996年开始入住,此前一直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并到2002年都按照22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供暖费,此后上涨到28元。今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供暖费标准进行了咨询,北京市发改委调研员到小区视察后,确定该小区为一般住宅,应该采取19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并对为供热公司代收供暖费的物业公司进行了警告:如果按照28元的标准收取,将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如是,小区居民通过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工作,得知自己此前交付的供暖费竟然有着那么大的水分,被平白无故多收了10年的供暖费。
当居民知晓了如此情况后,要求按照法定的标准交纳供暖费,这似乎不是什么非分的无理取闹;物业公司被警告后,也不敢贸然站在供热公司一边,而是采取了中立的态度。但供热公司却不依不饶。也是,这么多年了,都是按照高标准征收的,怎么今年就敢叫板炸刺拒绝如数上缴供暖费?还反了天不成?不交供暖费?好办,不给供热就是了,冻着你们。
可北京市有明文规定,即使有供暖费纠纷甚至不交供暖费的情况,也绝不允许采取不供暖的措施予以应对。这种规定2004年就已经被广而告之,怎么到了现在还被该小区供暖公司置之不理?
媒体关注此事责无旁贷。就此打算采访热力办,遭到大堆的埋怨和冷言冷语;找到发改委试图找到调研员以求证法定收费标准,对方要求传真过去采访提纲,看到后再说。通常情况下,传真过去后就会像泥牛入海,也就是说,别提负面报道,即使是正面新闻,也会被扼杀在官僚体制当中。
今年,北京市依然公布了城管的供暖专线电话,而碰到此类事情,依然会被推到具体部门。
也许,该小区居民会后悔当初开发商怎么脑门一热给这么个一般住宅起这么个公寓的名称欺世盗名,到现在住着一般住宅却被指应该以公寓标准供暖。
也许,该小区居民还会想着该怎么讨回高收了10年的供暖费。
可最该想的,还是怎么别在这天寒地冻里给时下日趋紧张的禽流感喝彩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