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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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窃贼下跪吧

(2022-12-15 01:11:07) 下一个

对窃贼下跪吧

                                             2004年12月8日

何必

12月6日下午,周口市区11路公交车上,一名男乘客的手机被人偷走。为讨回自己的手机,这位乘客被迫向小偷下跪,请求对方把手机还给他。……(略。)

这则报道里没说,盗窃者最后怎么着了。看上去小偷人多势众,好像是由于被盗者可怜兮兮下跪,发了善心,把手机交还给了他,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扬长而去,周围一片惊愕与肃然。

笔者每天都要与公交车打交道,来来回回怎么着也得乘坐几班不同的车次,这种事情见得多了。就前两天在公主坟374路车站等车,车进站,等候的一票人一拥而上,这种场合我一向是等在后面待抢者上去后再上,在车后门处更是上车的一帮打扮像农民工模样的人把下车的人挤在门口形成僵持,没多久,人群松动后,一个下车的带有东北口音的中年妇女就叫起来说手机丢了,然后就是与每个正在上车者打照面,似乎能判断谁是贼,这时一个农民工模样者对妇女说他们已经往车后方向跑了,人们的视线不约而同都往所指方向看去,熙熙攘攘之中没发现什么迹象。妇女急赤白脸不知所措,最后又上了车,问售票员,当然是没有什么结果。然后她就污言秽语地破口大骂,祖宗八辈都被安上不得好死之类的诅咒,北京首都也有人偷东西这叫什么狗屁首都等言辞喷薄而出,车上的人都默默无语,听任她的发泄,车到了下一站她还是忿忿不平地下去了。

不知道,她要是当场跪下是不是会有人把手机交还给她。

另一次我还碰到过,公交车行驶过程当中,车上突然有人叫说手机丢了,然后就不让售票员打开车门,车听在站上很久也不能走,这时车上的乘客开始急了,说要赶火车什么的,这种声音就像火药桶那样迅速传开,越来越多的乘客加入到对于车停驶本身的抱怨与愤怒、进而对被盗者的指责乃至谩骂当中。也是,车不能老是这么停着不走,而且我们很多乘客都是在车前半段,而发生盗窃是在车后半截车厢,好像没有理由把整个车都圈起来。可当这种声音占到上风并逐渐失去控制时,车前门与中门打开了,人们大波轰地下来。这时,一方面很难说盗窃者没有趁机挤到打开的车门处逃之夭夭,一方面谁也没有权利要求在后门区域的乘客不能下车接受盘问、审视甚至搜查。

同样不知道,如果当时被盗者在车上也下跪,盗贼是否会把手机交还。

古语说膝下有黄金,说的是下跪那可不是个简单的事,先人就有宁肯站着死不肯跪着生,可见这下跪的举动本身在一些倔犟原则之辈那儿是要比生命还重要的,绝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随便为之的。中国如此,国外亦然。想当年德国总统在波兰犹太人墓前以下跪方式表示谢罪,这也是最高的谢罪仪式了,从中可以看出,在西方也同样把下跪当作是非常场合才可以使用的行为举止,而一辈子恐怕都不会有什么机会用到。

想必,为了手机而下跪,理由无非有两个,一是手机对其而言有着异乎寻常的价值,丢了会给其带来巨大到难以估量的损失;二是下跪如今变得越来越不值钱了,面对盗贼下跪也会是世风发展的趋势。

我不用手机,其中一个原因也是怕丢,更是怕丢了以后不得不下跪。

坏人当道,好人下跪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么?北京警方曾经一次在一辆车上同时抓获8名同伙的窃贼,从他们身上一下子搜出7部手机。应该说有当天就有7个被盗者曾经荣幸被这8大金刚光临过,也可能会有人当时就发现盗窃并即时叫嚷,结果无济于事,也还可能发生过我亲身经历过的由于对公交车作为公共场所而发生的对所有乘客公共利益的侵害反而成为众矢之的。这叫什么?正不压邪。

加大警力,毫无疑问要加重纳税人的负担,而且如今的窃贼也有火眼金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匪反复较量博弈当中能量都在增长,贼基本上都能判断出便衣警察的出现。

见义勇为,如果像这么8个贼同时出现在一车上的情形,恐怕谁都不敢说即使发现了其中行窃者就能挺身而出。前不久发生过的北京孕妇与抢劫者争斗被刀扎死使两条生命嘎然而止就引发了不少争议,到底是生命还是正义重要?颐和园附近警察只身追歹徒而周围旁观者见死不救导致警察陨命,这种事情是可以避免的么?那些歹徒被抓住,没逃过法律的惩罚,但如果见义勇为被伤害,法律又能提供什么样的救济?抓歹徒是警察分内的本职工作,旁观者搭把手那是属于公德范畴的事情,法律并没有对于见义勇为除暴安良做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对路人见死不救的行为做出限制;同时,在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未来进行自我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保全身体的完整性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即使社会上有了人们一直期待的见义勇为基金,由于见义勇为而导致身体残疾之类的生活不便甚至家庭生活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也还是要由自己扛着。

不知道,开篇中现在感到羞愧的李先生以后再碰到这类事情会怎么做,作为理性的社会人,羞愧是一回事,而将采取什么样的行为选择是另一回事。假如见义勇为的结果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是北京孕妇刀下惨死,那么面对无处不在而日益人多势众且视生命如草芥穷凶极恶的盗匪,还是贪生怕死点好。现在不鼓励少年儿童见义勇为,就是这个道理。

于是,面对窃贼下跪的情形也许会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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