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网文,了解了一个比较新的法律,感觉比较困惑。这应该属于婚姻法范畴的,就是婚外情所生的小孩有继承权。
感觉一往的婚姻法比较保护婚姻,捍卫婚姻的严肃性和权益性,比如: 重婚 (婚内和非配偶同居形成的事实婚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再有就是婚内出轨,过错方净身出户。 这些都是保护婚姻,维护妇女的。
但最近出炉的婚外情所生的小孩(小三的小孩)有财产继承权。也就是婚外情的孩子可以继承婚内的共同财产。这条是不是和上两天矛盾么 (重婚,婚内出轨净身出户)?
这条法律完全没有保护婚姻的合法性和利益性啊。搞不懂啊。
大家启发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