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又一次在世界闻名了。尤其是几个大汉打弱弱的女人,更令人发指。与徐州锁链女不同的是:这次官媒,名人与民间舆论高度一致。似乎又一次“严打”呼之欲出。
“严打”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雷霆行动该如何评价它呢?
第一,这是平时不作为的结果。就如一个人平时不注重健康一样,任其不良作息与饮食习惯,导致暴病。
第二,事发乱作为。事情发生了,不从根本上治理。借“严打”之风不计法制程序的胡来。
第三,从不作为一个极端到乱作为的另一个极端,恰恰表明了中国法治社会的不健全,不完善,有典型人治特征。
多一些平时依法治理,少一点或根本上杜绝“严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