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0 年九月,也就是伦敦被起义军攻占后的两个月,理查(Richard, Duke of York),这个约克家族(House of York)的大佬,带着一支相当规模的队伍,从爱尔兰出发,浩浩荡荡的进入了伦敦。
他的到来,使国王亨利六世(Henry VI)非常紧张。
咱们前面说过,理查家谱往上找,可以追溯到先王爱德华三世的二儿子和四儿子。纯从血缘上说,他们白玫瑰家族对国王位置的合法性,一点也不比红玫瑰兰卡家族(House of Lancaster)的亨利要弱。
现在亨利政府管理的一塌糊涂。汉弗莱(Humphrey, Duke of Gloucester)死了,威廉(William de la Pole, Duke of Suffolk)被杀了,两个月前连首都都沦陷了。
这个叔叔辈的理查是来夺权的吗?
理查明确的告诉亨利:“我此番只有一个目的:我是来帮你治理国家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我是正宗王室血统呢?”
亨利一听,这个老滑头说的冠冕堂皇,但语气里还是没有排除要夺权。
于是他婉言拒绝:“哎呀真不好意思。我已经有一个新的二把手了,萨默塞特公爵埃德蒙(Edmund Beaufort, Duke of Somerset)。“
说起来,这个萨默塞特(在这段历史里,我们经常会用职位来称呼一个贵族)也算是亨利的叔叔辈。他的老爸是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的私生子,约翰蒲福。
正因为他的出身,一,他这支儿是私生子传下来的,基本无法继承王位,对亨利没有威胁。二,但他是兰卡家族的人,远比约克家族可靠。所以他深受亨利六世,和尤其是王后玛格丽特(Margaret of Anjou)的信任。
另外,萨默塞特的颜值应该很高,很有女人缘。宫中一直有传闻,说他先是和亨利五世的遗孀,凯瑟琳(Catherine of Valois)有染,后来又和王后玛格丽特有点儿不干不净。
我个人认为萨默塞特和王后玛格丽特之间应该是清白的。王后很聪明,在理查这样强大的对手威胁下,她只是需要一个政治盟友而已。
约克第一件事,就是要求罢免萨默塞特。理由是诺曼底失守时(见上回),萨默塞特是英国驻诺曼底的总指挥官。在法国的败局,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萨默塞特则反击约克,说他只是想篡权。
二人争吵不休。有一次约克在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都通过了罢免提案,但如前所述,因为有国王和王后的保护,萨默塞特毫发无损。
过了几个月,萨默塞特反而把下议院领袖,约克的亲信 Sir William Oldhall 给抓起来了。
约克这个气啊。他本来可能是没有想夺权的,是真心想帮助侄子国王恢复朝政。但好心当成驴肝肺,被政敌指责为反贼,他的动作开始越来越激化。
在 1452 年初,他发出一份公开信,历数萨默塞特十大罪状,强烈要求:「清君侧」。这封信不仅是写给亨利六世的,也是写给伦敦人民看的。
然后他又使出了先前那一招,带着一只相当规模的队伍,向伦敦进发。他说的很明白:我不是要造反,我只是想向国王当面陈诉我的苦衷。
但亨利和王后并不买账。你要陈诉你的苦衷可以,带那么多兵干什么?他们出动了更多的兵力,预先把约克拦截在伦敦城之外。
03/01/1452,约克的军队和亨利的军队在伦敦城外的克雷福德(Crayford)相遇。
可能是国王这边的军队人多,而且是御驾亲征吧,这一仗并没有打起来。王后玛格丽特派了几个贵族去劝降约克,其中有两个重要人物,大奈瓦尔(Richard Neville, Earl of Salisbury),和小奈瓦尔(Richard Neville, Earl of Warwick)。前者是约克的妻子 Cecily Neville 的哥哥,后者是前者的儿子。
尤其是这个后者小奈瓦尔,今后他将成为左手翻云右手覆雨,亦载舟亦覆舟的 Warwick the Kingmaker。不过那是后话,这次是他在政治舞台上的早期亮相。
经过一番协商,约克认怂,解散了军队,并在亨利面前发誓,「检讨错误,永远效忠,永不翻案。」
第一回合:1452 AD,红玫瑰兰卡家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