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法性能相
大唯识依变现理施设一心两门:心生灭门和心真如门,心生灭门又分出法能相和法所相两个层面,心真如门分出法性能相和法性所相两个层面,两重相依变现。
佛三转法轮讲法相唯识,法相唯识变现,讲识变众生与法,建立第一因法能相,与说为第一义的法性能相,依唯识古学称为净识-阿摩罗识,建立果阿赖耶识,法相唯识变现,包括法能相法所相,都是变现果,说“果不生果”,即佛说二乘行人为焦芽败种。
依变现理,讲能变第一因,与缘起因果的转变不同,行人学佛要转依法(性)能相,即由果识向上转依能相第一因,缘起法中能修能变的是我,变现理如来藏教法中,能变的我已经是果,果不生果,故能变的不是我,行人学佛只能依佛,入唯识见能缘变所缘,才能向上转依能相。
弥勒菩萨在《辩法法性论》中说“法性能相是真如”,真如涅槃是佛法建立的胜义(第一义)。对此佛在《入楞伽经》中说“既依于因之自性相,且超越有无故;以其为自证殊胜境界,故有其性相;以此为第一义谛因,是即有(我)因;以其无事于有与无,故非作者,以其与虚空、涅槃、寂灭同类,是故为常。”,所以佛法讲的法性能相是一个境界,是佛的内自证智境,等同于自然智,是法尔的境界。
这个境界不是我们认知的实有境界,佛认知的境界就是一心佛觉,简单说为法性是无生的境界,即如《入楞伽经》中说“诸法不生而自现,第一义谛之体性。”。因其“非事于有无(无事于有与无)”,故只是说为能相、第一因,实际没有能所差别,故《辩法法性论》中说“都无差别即真如”,是没有对待和能所的。
法性能相和法能相的差别:
宗教的形成,实际就是对于生命源头的解读,法能相与法性能相的差别,在第一因的定义差别上。能变的要是上帝,就说为法能相的天道神教,要是能变的留白不定,而是一种境界的话,就可说为法性能相的涅槃佛土,由此向上施设一心如来藏,开出心生灭门与心真如门,此为大乘佛教的法界缘起说。
天道自说为是创世的第一因,天道解决的是分段生死仅摄轮回界,而佛法解决的生死问题,含摄个体的分段与变异生死,背景遍及轮回与涅槃。简单讲法能相与法性能相的区别就在生与无生。
弥勒菩萨早在《辩法法性论》中,已经解决了天道大梵遗留的问题。圣弥勒在论中谈到法能相向法性能相的转依,也即第一因向佛内自证智境的转依。佛在《入楞伽经》中讲到,一心非作意于有无,只是说为能相,如做梦者非作意于梦境,此故大乘佛教视显现为如来藏功德,是法尔平等的自显现。
大唯识讲本性空,是在法性能相上讲一心变现。两重变现比一体双运更加直接,龙树菩萨的中观实为迈向法相唯识二重变现的前行。一体双运即通向两重深般若的金刚桥,是佛法观修的一个重要次第。
佛能相的机理仅涉及到现象,法性能相的机理就离开现象,深入到了生命的实相。天道的建立,说上帝为第一因,上帝按着他的样子造人造世界。佛法建立法性能相,法性能相就涉及到法相唯识,与如来藏藏识的变现。
佛法讲的法性能相跟法性所相,不同于法能相跟法所相的相对,相依相对都有一个因果的关系,相对是以第一因为因,而法性不是,佛经里讲到“佛的自证境界非事于有无”,法性就是佛的境界,一心佛觉非是于有无,但依世间方便说为因相,与天道建立的第一因不同,这就是法性能相跟法能相之间的区别,一个是境界,一个是个体,我们对于境界的理解,还认知不到什么是法尔,可方便说为自然智。
真正要讲到宗教,必须涉及到变现理,法能相讲有相唯识,法性能相讲无相唯识,无相唯识不是没有相,如说无色界并不是说没有色。
一心,法能相,法性能相三者关系?
佛法讲到法性,就已经离开能所了,法性能相是真如,法性所相是三界涅槃,大乘佛法讲的法性能相,法性所相实际就是一心佛觉。法性能相和法性所相的建立是平等的,因为法性的平等,只是方便说为能所,实际就是一心。禅宗教法的安立是在一心,宁玛派的安立是本始空性。佛在《入楞伽经》中讲到:空性就是唯识性。
大唯识两重识变讲阿赖耶已经讲到法能相,讲如来藏藏识已经讲到法性能相。在一心佛觉看心识和外境是无间的,是没有区别的。佛法不仅讲法能相变现理,同时把法性能相,非事于有无的变现机理也和盘托出。
佛法在第一因之上建立了法性能相跟法性所相,实际到法性就不分能所了,法性能相就是一心佛觉,能所的施设只是方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