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在常州虽然获得百姓的拥戴,不过客观上,王安石在常州的政治实践并非如其所愿。
庆历二年(1041)王安石中进士第四名,年仅二十二岁,签判扬州,以其独特的个性气质登上北宋政坛。按照当时官场的潜规则,甲科高第者外派任期一年后,即可申请集贤院等馆职,身居中朝,近水楼台以便晋升中枢。但王安石执著自信、务实创新,更愿沉潜基层。尤其是庆历七年(1046)他任鄞县知县,日夜惟以为民兴利除害为事,利用农闲组织十万民工建造海塘,外捍海潮,内蓄淡水,解除长期困扰乡民的水旱之苦。鄞县成为王安石的改革试验田。后来虽晋升为令人艳羡的京官,但他却上书执政,要求在“东南宽闲之区,幽僻之滨,与之一官,使得因吏事之力,少施其所学。”终于在嘉祐二年(1057) 七月受命任常州知府,如愿以偿。
常州宋时属两浙路,下辖晋陵、武进、宜兴、无锡四县,地处富庶的太湖地区,物产丰盈,又是漕运枢纽,膏腴千里,被称为“国之仓庾”。王安石到常州后,驽马躬亲,却发现常州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沟塍半废田畴薄,厨传相仍市井贫”。尤其是郡内运河淤塞,水流不畅,既影响漕运,又易引发水患,遂效仿鄞县成功案例,从辖县调集民工,疏浚常州境内运河。但此举却遭到司马光之兄司马旦(1006——1087)等人反对。据《宋史》记载,司马旦清直敏强,虽小事必审思,度不中不释,时任宜兴县令,面对顶头上司常州知府王安石兴师动众开凿运河的建议,根据自己地方行政工作经验提出让各县轮流参加施工,不至于经费开支过度,难以维系。但是王安石没有接受司马旦的主张,由于疏浚工程过分浩大,地方财政难以应对。加上适逢秋雨大作,各县夫役叫苦不迭,甚或自杀,浚河工程中途废止。河役之事一直成为王安石一块心病,他在写给友人刘敞的信中对此事耿耿于怀:“河役之罢,……今劳人费财于前,而利不遂于后,此某所以愧恨无穷也。”
常州是王安石第一次做州牧长官,他虽眼界开阔,目光敏锐,看到了基层弊端,并愿大刀阔斧兴利除弊,但一方面受限于当时的客观现实,另一方面嘉祐三年二月王安石就被调离常州,最终引憾常州。许多年后还作诗云:“世事一何稠,论心日以偷。尚蒙今世笑,宜见古人羞。”不过,假若北宋朝廷能多给王安石几年任期,依照他的执著,相信工程未必不会推进下去的。不畏浮云遮望眼,曲折和坎坷构成人生的丰厚,痛苦与挫折便是成熟的代价,王安石的常州执政实践为其后来的变法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