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凌晨,常州市华立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在职职工450人,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董事长承勇自杀。
11日上午11时47分,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息,证实了董事长自杀的消息,称承勇遭威逼承认接受800万元存款和现金行贿,含冤自杀,以证清白。
据披露,承勇自杀前于11月11日0时凌晨写下遗书,称关于800万存款及前期承认的现金行贿都是不存在的,此前对有关工作人员承认是被逼的,是草率的。
凌晨4点,承勇在微信上发了最后一条朋友圈,称近期被市纪委约谈关于杨康成副区长放款的事宜,本人发誓没有拿他的800万存款和现金行贿,这几天在小屋里受审,实在压抑和难熬,决定先走一步。发了这条朋友圈后,承勇跳楼自杀。
从承勇遗书的内容看,他是不堪被纪委约谈的压力而自杀的,而且承勇还提到一位叫杨康成的男子.
杨康成是江苏常州人,今年51岁, 2021年7月开始担任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23年6月,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常州市纪监委调查。
承勇于2018年从他的父亲承洪宇手中接替董事长职位的。今年44岁的承勇曾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章、区优秀企业家等众多荣誉和称号。目前有两个孩子,儿子在读高三,女儿正在读五年级。
有润出来的体制内人员专门分析了相关事项
特别探讨了拘留和监察留置的区别
前者是依法办事,还是挺规矩的,慢慢在向国际接轨。
后者是中国特色的“家法”,重点针对公权力及相关事项。
1.从适用对象上,拘留对象为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留置对象为监察机关调查的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还包括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2.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事拘留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2)具有法定情形,如正在预备犯罪,企图自杀、逃跑、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等等。
留置就是纪委监委说了算,往往考虑以下条件:
(1)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2)具有法定情形,包括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3)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3. 场所不同。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尚无明确规定,一般不在看守所,地点神秘!
4. 律师能否会见的不同。
拘留期间,辩护律师要求会见,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留置期间律师无权会见被留置人员。
一个人在那里扛
5.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监察留置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有时候甚至更长,其实相当于没有期限,反正也没有律师盯着。
很显然,留置期间,对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这段时光都非常难熬。当事人一个人在那个地方很容易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