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克萨斯州,一名法官最近支持Houston Methodist Hospital要求员工接种疫苗的权力,并驳回了 117 名反对接种疫苗的员工提起的诉讼。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林恩休斯于 6 月 12 日驳回了这一诉讼並称:“这不是胁迫……公众对拥有一家能够在大流行期间治疗患者的医院的作用远远超过不接种疫苗的个人选择。” 医院首先要对病人安全负责。
这家拥有超过 26,000 名员工的医院为员工规定了 6 月 7 日的最后疫苗接种期限。 最终,有 178 名未遵守规定且未获豁免或延期而被停职 14 天。 医院发言人告诉 ABC 新闻,如果他们在两周内还没有接种疫苗,他们将被解雇。
该诉讼辩称,COVID-19 疫苗仅获得 FDA 的紧急授权,正在等待真正批准,并声称该医院违反了纽伦堡允许医学实验法,该法禁止未经自愿同意而强制医学实验。
原告的律师贾里德伍德菲尔此前曾告诉美国广播公司新闻,他计划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他说,此案“只是一场更大的战争中的一场战斗,旨在保护雇员的权利,使其免于被迫参加疫苗试验作为就业条件。”
宾夕法尼亚大学专门研究健康法的法学教授艾莉森霍夫曼告诉 ABC 新闻,这些投诉“不是非常有力的法律论据”,并指出雇主可以合法地要求雇员接种疫苗,因为 FDA 的紧急使用授权(EUA)表示疫苗对公众来说足够安全。“疫苗在获得紧急使用授权之前经过了严格的测试。 甚至为了获得紧急使用授权,他们也经历了在获得完全授权之前都要经过的安全测试。 所以现在不是实验,”她说。
诉讼提出的核心问题是雇主是否有权要求雇员接种疫苗。根据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EEOC) 的指导方针,答案是肯定的,雇主有权为各种疾病(包括流感、麻疹、腮腺炎)设定疫苗接种要求,EEOC 在 5 月表示,雇主还可以要求员工接种 COVID-19 疫苗。 但是,工作场所必须为因健康状况或宗教信仰而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