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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為驅逐房客負責

(2021-08-09 12:18:36) 下一个

聯邦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的暫停驅逐令於7月31日屆期失效,8月3日聯邦政府又允許展延至10月31日,立刻就有房東組織緊急向聯邦法院陳情此舉違法。這已經演變成政治事件了,我們等待事態的發展。

孰是孰非,諸位且聽我細說:

據相關資料呈現,全美約有650萬租客在過去一年半拖欠總額達200億元租金[1], 多數人表示自己將在未來兩個月內面臨被逼遷的風險;拜登政府原希望透過租金補貼法案,由聯邦政府代付房租,以延緩房東驅逐房客的壓力。不過租金補貼法案仍有爭議且撥款進度非常緩慢,截至6月止,預算250億元中僅能執行30億元。因為有政治干擾,聯邦政府行政效率不能達到預期,這筆錢什麼時候才能發完還是一個未知數。法理上暫停驅逐令當然不能無限期的展延下去,如果租金補貼在展延期限內無法執行的話,實際就已經不需要再討論法案的有效性了。再者,聯邦政府花的每一分錢,是全體納稅人的支出,無論是以稅金還是國債的形式,無論是消耗過去的積累還是透支未來的收入。看官們都是納稅人,捫心而問:您同意這種抱薪救火的法案嗎?

我們看到某些政治團體主張繼續延展暫停驅逐令,其或許出於同情經濟弱勢群體也或為了爭取選票;吾人認為這樣做偏離了社會運作的常軌且不能滿足某些人「懶惰」、「貪得無厭」的行為。這原本只是民間法律的租賃關係:租客住房應該給付租金,就好像我們進到店舖買了東西應該付錢一樣的「天經地義」;現在的狀況,政府出面同意租客(或買了東西)不用付錢,政府無異認可「強盜或偷竊行為」。本人相信:無論是聯邦法院還是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都找不到暫停驅逐令的法理依據。聯邦政府當然不能推卸責任,也不能公然慷房東之慨,呼籲不要逼遷房客。

筆者任職的公司管理有800棟房屋,目前因欠繳租金應可申請驅逐的房客不到2%。在疫情爆發初期,我們就幫助房客申請各種補助,再加上相關政府單位放款及時,絕大部分房客是能夠繳清房租的。時至今日應該被驅逐的房客,多少都存在一些自身的問題;或許是故意不繳房租的,反正有暫停驅逐令傍身,誰也趕不走他。

吾人認為,只有腳踏實地的讓社會運作回復正軌,杜絕一些投機取巧而存僥倖之心的人,才能幫助到努力工作、正常生活的大多數民眾。補助金和救濟金不可能永遠發下去,飲鴆止渴絶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如果政府還不能夠認清現實的話,整個社會及經濟的運作就被扭曲了。


[1] 資料來源:Aspen Institute & COVID-19 Eviction Defense Project

 

作者:Ethan Zhang

任職劉大年房地產公司

 

劉大年拉斯維加斯房地產 ( 702-686-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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