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必要补充
——读刘军宁《保守主义》
小野村夫
【导言】自由主义、激进主义、保守主义是现当代的三大政治思潮。按刘军宁先生的说法,前两大思潮早为国人所熟悉,唯保守主义在中国长期缺席,保守主义正式进入中国是1990年代开始的。刘军宁先生的《保守主义》大概是中国大陆系统介绍西方保守主义政治哲学的开山之作。《保守主义》2014年11月初版,2020年8月第9次印刷,之所以今天才读,并不是因为以前没听说过“保守主义”这个名词,而主要是因为以伯克为代表的英国保守主义思想是1990年代初引进中国,这个时间点很敏感,以至于我甫一听闻,便从直觉认为,这是当时风行十年的自由主义思想挫败,在政治思想上的一种反映,是与“告别革命”论一样,是一种妥协,甚至是与官方意识形态的一种遥相呼应。所以兴味索然。
读了《保守主义》一书,方知这种意识,是对保守主义的极大误解。
同其他各种“主义”一样,保守主义,在表面上也是五花八门,有文化上的保守主义,政治上、经济上的保守主义,英国、法国、德国、美国、东方(日本)的保守主义,左翼保守主义、激进保守主义。
刘军宁先生认为,保守主义只有一种:保守自由传统的保守主义,即伯克式的保守主义,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守主义,过去我们一直认为是自由主义学者或思想家的休谟、洛克、亚当斯密、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哈耶克、弗里德曼,都被刘军宁归为保守主义阵营。
概括起来说,自由无非以下三大类:
1. 超验性的道德秩序。
保守主义强调道德秩序,这种道德秩序来自于自然法,来自于上帝,来自基督教信仰,神圣的信仰是保守主义的底色。
2. 社会连续性的原则。
保守主义认为,人类社会不是机器,是人类社会灵魂的共同体。自由和秩序都是社会经验的产物,任何变革只能是渐进而审慎的变革。
3. 传统的原则。
传统是人类历史经验的累积,包含了先辈的智慧,因此尊重传统,在传统中寻找智慧,比空洞的理论、抽象的思维和凭空的冥想,对解决社会问题,来得更加重要。
4. 审慎的原则。
保守主义认为,人的知识不仅有限,而且容易出错,因此审慎是政治家的必备素质和主要美德。任何政治行为都必须顾及长远的后果,而不是民众一时的痛快。
5. 多样性的原则。
保守主义强调,整齐划一的社会性总是违背人性的社会,强求一律将使社会发展失去动力,没有多样性,自由就失去了基础,一切文化和社会生活终会陷入贫困、萎缩。
6. 不完善的原则。
保守主义认为,人的本性是有缺陷的,不是完美的。由不完美的人,“设计”、“创造”出一个完美的“人间天堂”,是不可能实现的,人间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可能是天堂,对“人间天堂”的向往、追求、设计、构造、冲动和奋斗,其结果只能是“乌托邦”的幻想,往往后果是造成人间地狱。
1. 人性是不变的。
保守主义认为,人性是由普通的人类特征、社会上不变的特征和历史恒常的特征组成的。是与生俱有的,且永恒不变的(即是上帝赋予的)。
2. 人性是不完善的,而且是不可完善的。不完善的人,只能造就不完善的制度。
3、人性既不是善的,又不是恶的,而是同时具有潜在的善与恶的倾向。人既不是一心利他的,也不是一味自私的,既没有天生的罪恶,也没有天生的美德。——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保守主义认为,理性是有限的。理性只是人性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理性属于与动物有着许多共之处的那一种生命的存在。人既是作为理性之躯的存在,又是作为血肉之躯的存在。要把人的理性从其与自然生命的有机相关性的天然冲动中分离出来是做不到的,因为这种冲动,和理性一样,都是大自然赋予的。理性作为人的禀赋,其目的是去成就、导引情欲,而不是让情欲去服从理性,更不是让理性去阻碍、消灭情欲。
同时,人类理性常常成为作恶的高级工具,人类作恶的能力与人类理性能力成正比。人类理性是恶的一个主要来源。
保守主义政治哲学和人类历史实际经验表明:理性并不能使人免除偏见,盲从理性倒反而加剧偏见。
所以作为凡人,任何人都不具备变人间为天堂的绝对的理性能力,而且任何人都不应处于他人的理性能力的绝对支配之下。
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科学也一样。科学解决不了人生观问题。科学与人生观无关。人生观只能来源于传统、习俗、文化、经验和生活中的智慧(这样说来,在保守主义看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关于“科学与人生观”的大讨论,完全是出于对理性和科学的认知错误造成的,简直毫无意义)。
保守主义对人的本性和理性的认知,自然形成了它对政府、领袖和制度的认知。保守主义主张有限政府。
保守主义认为,最佳的政府应该是最适合人的本性的政府,要能够压制人性中最坏的可能,调动、鼓励人性中最好的东西。只有有限的政府,才是有效的政府。所有保守主义者都认为,社会权力是一种零和游戏。政府拿走的多一分,个人和民间手里剩下的就少一分。因此保守主义主张宪政,宪政就是限政,宪政立足于双重人性预设:对执政者,持性恶的假定,即“无赖假定”,这样才能防止无赖者作恶;对民众持性善的假定,所以,才要去尊重他的作为人所应有的尊严,去保障他们的自由、财产和权利。
保守主义的法治思想与其宪政思想紧密相联。保守主义认为,法律是被发现的,而不是被制定的。立法机关的职责是发现而不是创造法律。法律作为道德的载体,意味着权力意志不能任意产生道德法则。道德在法律之上,法律及立法者的意志在道德之下。保守主义强调,传统是法律的重要源泉。止恶多于扬善。法治是对纯粹民主的中和、对多数派权力的限制,以确保民主不至于沦为专制。保守主义反对对个人的命运进行外在的干预、设计和控制。法治有助于个人的自治与自我实现,选择生活方式,确定个人的奋斗目标。
法治要求分权制衡、违宪审查制度和强有力的人权保障机制。法治保障权利平等,不保障结果平等,否则必然侵犯人权,否则既加剧经济不平等,更造成政治不平等,最终导致结果平等和权利平等的双重失落。
保守主义在经济制度上强调私有财产权,坚定主张自由市场经济。
保守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和首创性,认为经济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财产权是最重要的权利。没有经济自由,其他自由可能随时会被剥夺;没有财产权,其他权利都是空话。
人类文明是建立在财产权制度基础之上的,那些想批判、否定人类文明的人,都是从批判财产权入手。靠取缔财产权来消灭人间的罪恶无异于缘木求鱼、复辟野蛮。
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财产权都首先是穷人的权利。普遍的、平等的个人化的财产权与专横的政治权力是完全对立的。承认每个人的财产权与专横的政治权力是完全对立的。承认每个人的财产权就意味着统治者的权力要从根本上受到节制。凡是在没有个人财产权的地方,整个国家就成为统治者所独占的私产。
保守主义甚至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说,财产权就是生命权。因为正是通过对财产的正当占有和使用及转让,我们才有可能赋予我们作为人(而非奴隶或禽兽)的实质意义。生命、自由、幸福的价值最终都取决于人们能否享有受到充分保障的财产权。保守主义更进一步认为,财产是个人人格的延伸,给个人以归属感、安全感和独立感。财产反映了占有者的个性和人格。一个财产社会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没有灵魂和个性的社会。个人自治的核心是个人对其财产的独立的排他性的支配权。人们是借助财产权获得自由与自治而独立的。财产权所保障的创造财富的自由是人类一切自由的前提。财产权是抵制统治权力扩张的最牢固的屏障,是市民社会和民间的政治力量赖以发育的温床。财产权是人权、经济活动和法律活动的核心,围绕着财产及其权利所产生的冲突是人类事务中最基本的冲突。个人所有的财产制度则是自由的市场经济社会中最重要的制度。
保守主义的基本经济立场是拥护市场经济制度。保守主义认为,自由市场是有效而公平的。市场经济是自然而必然的,它满足了人类渴求财富的愿望,市场的法则是自然的法则。自由市场经济是人性在经济方面最恰当的表达。市场经济通过取悦人来达到目的。计划经济通过胁迫人来达到目的。
保守主义认为,自由高于民主, 民主不过是自由的一个手段。托克维尔宣称:“在思想上我倾向于民主制度,......但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阿克赖说,自由不是通向更高一级政治目标的手段,它本身就是最起码的政治目标。哈耶克认为,不仅民主政治是个人自由的手段,而且政治自由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经济自由的手段。民主政府并没有免受限制的特权。民主的核心特征是建立在政治平等之上的多数决定的原则。纯粹的民主意味着按照“多数人的意志”来统治。保守主义认为,根据“意志”来统治必然要违反自然的法则。多数一旦拥有绝对的权力,必然变相的妨碍、抵消、乃至泯灭了自由。权力,不论为多少人所有,总是危险的。保守主义所能接受的只能是自由的民主,而不是其他的民主,更不是纯粹的民主。
保守主义认为,既然人在天赋与能力上是不平等的,社会就会把这样的差异体现出来。同时,没有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人人将失去工作的动力。多样性与复杂性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而单一性和整齐划一会窒息活力与自由。
保守既定的秩序意味着财富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唯一真正的平等是道德上的平等和人格上的平等,以及相应的自然权力上的平等。真正的平等是公正的法律面前的平等。
绝对化的平等理想实行起来是多么容易导致相反的结果,导致对人民残忍的虐待和无情的灭绝。在财富上,均穷是有害的平等,均富是一种幻想。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不平等是这个世界的组成部分,是不可能铲除的。
保守主义主张权利的平等,反对结果的平等。尤其反对用政府权力来制造平等。
保守主义对“变质的”福利国家持敌视态度。福利国家是建立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之上的。在保守主义看来,“社会正义”被看成是国家的职能而非民间自愿的慈善,是受惠者的权利而非施惠者的一种美德,因而它败坏了一个社会的正常道德感。导致了个人对国家的依赖,滥用了纳税人的财富,福利国家的维持靠的是充分的被创造出来的财富,而福利国家本身在侵蚀、削弱、瓦解创造财富的个人积极性和社会机制。保守主义认为,帮助穷人的最好方式,不是通过救济让他们舒舒服服的享受贫穷,而是鼓励和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状态。伯克认为,慈善和福利应由私人和民间来提供,主张用民间的慈善事业来取代政府的福利计划。民间的慈善不仅更有同情心,而且帮助穷人的办法也更为有效。保守主义认为,正义是演化而来的,不是设计与建构而来的,由于人自身能力缺陷和品德缺陷,正义不可能全面彻底实现。
不同于把社会看成是由个体之沙组成的沙滩(原子化个人)的纯粹的自由主义者,更不同于湮灭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集体主义者。保守主义认为,民主政治建立在介于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独立组织和社会集团的存在的基础之上的。市民社会是民主化和民主制度的一项重要领域。市民社会是现代自由社会的基础结构,它是由家庭、邻里、社区、教会以及诸如公司、行会、学社、协会、慈善机构、民间的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俱乐部等自愿性结社组成的。它们充当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中介结构。它们是抵抗国家权力的坚强堡垒。市民社会是由自由人构成。它不是农业社会中的“民间社会”,也不是巴黎公社式的公民社会。市民社会的精髓是自由结社的艺术。而自由结社的前提又是自主的个人的存在,没有市场就没有市民,没有结社的自由,就没有市民社会。保守主义认为,市民社会可以用来约束政治社会。政治社会是人为设计、强加的社会,其基础是无视个人的集体主义,集体主义是一种不把人当人看的“螺丝钉”哲学。波善尔指出,集体主义不仅不是现代的、先进的思想,而且还是一种原始的、落后的、野蛮的思想。不仅不是“大公无私”的思想,而且是对“集体的自私”的肯定。哈耶克指出,在20世纪复活的集体主义,绝不是对个人自由的超越,而是对专制主义的回归,对极权主义的追求。集体主义的最高形式是国家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是“封闭社会”的道德。
保守主义赋予自己的一个主要使命就是支持与维护宗教制度,捍卫宗教自由。保守主义虽然也强调“政教分离”,但更强调宗教在社会中的作用。没有一个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强大的宗教,公民的自由就会变得十分脆弱,宗教缩小了公民在精神上对国家的依靠,缩小了政府的活动范围,对社会起着巨大的稳定作用。
保守主义认为,宗教的心理功能是给信仰者一种尊严感、给自己的行动提供指南、给未来提供希望。
保守主义强调宗教与信仰自由的重要性。认为自由的观念本身就来自宗教,来自对超验价值的信仰。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就失去了最深层的根基。宗教自由的存在排除了国家权力是终极权力的可能性。
现代自由文明社会中,宗教自由是宪政秩序下的第一自由。源于宗教的价值,是宪政下的宪法的价值源泉。没有以神圣为依托的宪法,就不是神圣的宪法。宗教的自由是人的灵魂的自由,因而也是最无价的自由。正是宗教自由赋予自由本身的意义。宗教自由衍生美德。尤其有助于培育自治的美德。只有基于自治的政治秩序才是充分自由的政治秩序。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最终是以道德而不是武力来衡量的。一个国家的未来在于其精神的根基与力量,在于信仰的力量,在于公民的自治,而不在于政府权力,及其物质的或军事的力量。
保守主义极端重视家庭和家庭生活。家庭是演进而来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因此国家无权废除家庭。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在真正的天然社群中,最重要的单位是家庭。是习俗与观念维持着社会秩序。家庭是习俗与观念的最重要的传承之所,正是在家庭内部,个人受到了最好的训练和塑造,使他们成为文明的人。家庭教育是最主要的教育手段之一,家庭的价值对知识、习惯和道德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
家庭对自由及私人的空间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为了保护个人的自由,限制政府的权力必须恢复和强化家庭的地位。任何想剥夺个人自由的政治体制必然要摧毁家庭。要使夫妻反目、父子成仇,要使家庭成员与国家的政治关系凌驾于家庭内部的亲缘关系之上(这一进程,中共从其建党开始时,就从其组织成员内部开始了;建政后推广到全社会每一个家庭,“文革”中达到顶峰)。保守主义认为,经济是政治上独立的家庭,是反对极权主义的第一道防线。
同时,保守主义认为,家庭的最高价值是仁爱,而不是平等,长者有权威;幼老受照顾。
在性别问题上,保守主义主张男女平等,男女有别。保守主义认为男女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自由和人格尊严应是完全平等的,同时也认为在男性和女性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生理和心理差别,而且这种差别必然要带到社会、政治和经济事物中来。这种差别不是人为制造的,因此也不应该人为地加以消灭。任何消灭这差别的企图都是愚蠢的。这种差异构成我们生活中非常积极的一面。正是性别的差异,才使得生活更有魅力。
在保守主义看来,承认并维护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恰恰有利于维护女性的利益,恰恰是出自对女性的性别特征的尊重。
保守主义强调传统是智慧的来源,而且是大智慧的来源。传统是千百年来人们的理性、智慧和经验的积累,传统是过去、现在、未来三者之间的契约。是先辈以自己积累的经验和智慧所投下的“选票”。
保守主义把传统看作是真理与只是的最重要的来源。保守主义依赖于传统与常识,远大于依赖理性与创新。保守主义认为,仅凭理性,我们无法理解这个世界。脱离了经验的理论和理想是十分危险的。每个社会都植根于特定的历史传统。传统可以充当运用理性的指南,而不是压制理性的工具。传统的作用在于遏制理性的疯狂冲动。违背常识的理论是及其危险的。系统的、完善的、建立在演绎基础之上的理论的系统性和完善性,常常是通过忽略现实来取得的,极权主义就是灭绝传统、依赖领袖的绝对理性的产物。
保守主义尊重传统,还在于它坚持社会连续性的原则,相信秩序、正义和自由是漫长而痛苦的社会经验的产物。人类社会不是机器,而是灵魂的共同体,因此,任何社会变革不能像修理机器那样任他们做拼装,任何变革只能是渐进而审慎的、尊重社会连续性的变革,在保守主义看来,像打碎机器一样打碎社会的变黑为白的乌托邦革命,无疑是夺命药方。
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有一个共同的基础,这就是自由的传统。不保守这种传统的保守主义就不是经典意义上的保守主义。以自由为准绳,有利培育和维护自由的传统和现状都要保守。与此不符,都不是保守的对象。一个有原则的保守主义者不应是一个保护、捍卫任何传统的人,而只能是捍卫传统的人,即自由传统的人。真正的保守拒绝传统中一切全盘否定自由的,拒绝自由主义中一切全盘否定传统的东西。拒绝的手段是渐进的变革。与充满激进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法兰西启蒙思想视现代为未来的开端相反,保守主义和苏格兰启蒙思想则认为现在是传统所达到的最新境界。真正的保守主义强调历史、现在及未来三位一体不可分割,强调个人注重过去、现在及未来的义务。
保守主义强调和尊重秩序和权威,基于其对“有序的自由”和“自发秩序”的认知。
保守主义的自由观是消极的自由观,即免于政府任意干预与介入的自由,自由本身不能与特定的结果相联系,否则就排斥了选择的可能,而自由的精髓正是允许人们进行选择,并承担相应选择的后果。保守主义更主张“有序的自由”,有序的自由等于消极的自由加上自我约束的美德,即负责任的、审慎的自由,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自由。保守主义认为,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是每个公民所应享受的基本自由。同时,公民必须具备与撑外部自由的内在道德素养,除非公民能够有效控制(而不是消灭)情欲、冲动、利己心、权力欲、占有欲,否则,自由的社会就没有道德和文化的根基。健康的自由总是要求把美德、勇气、正确的判断、审慎和良知结合起来。这样的自由要求每个人对其自由意志和自由行动承担后果。有序的自由是“良知的统治”,是反思性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有序的自由,是在习俗和传统中形成的自由。是历史和现实中具体的自由,不是文人脑袋中抽象的自由。现实中的自由是秩序下的自由。秩序也不是压制自由的秩序。有序的自由,当然也是法律下的自由。法律保障自由和正义,自由尊重法律。
保守主义认为,人的存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存在,自利是人发展最主要的驱动力。自利创造了秩序,市场体现了这一秩序。非人为设计的、自生自发构建的秩序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更为合理、更为优越、更为持久的秩序。由于理性的局限性,人类从来就没有能力设计秩序,社会秩序是自发的,而非设计的。对自利的追求导致了协作,并不存在所谓“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一旦用政府管制来取代这种虚构的“无政府状态”,带来的则是实实在在的奴役。自发的秩序具有自我导向、自我纠偏的机制,是超越个人的自然进化与选择的产物。
保守主义的自发秩序原理,也是个人自由与有限政府的原理。自由一方面居于优先于秩序的地位,另一方面又离不开秩序的支撑,而对秩序的任何强调,都必须服从于是否有利于自由的准绳。
保守主义认为,权威是植根于人类行为中的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权威存在于一切社会组织之中,保守主义认为,只有正当的权威才是权威,权威固然重要,对权威的限制同样重要。
合法的权威是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和自愿的服从的权威。这里的权威既包括国家的强制的权力,也包括来自民间的权威。这些权威存在于家庭、宗教组织、学校、地方社区和其他的自治性和准自治性团体中。保守主义强调,政府不应是最高道德权威的化身,权力的大小与道德的高低并不一定成正比。因此,政府不能把手中的强制权力运用教化民众的目的。教育民众的权威应当在民间,政府无权决定教育的内容,无权决定应该给受教育者传授什么样的价值观。
保守主义认为,没有权威和秩序,自由就不可能存活;没有自由,权威和秩序就失去了合理性与正当性。自由高于权威,意味着权威的目的是服务于自由,是保护自由,而不是侵害自由。自由与道德权威的结合是保守主义的基本立场,所谓的道德权威指的是真理的权威,指的是不以政治权力为后盾的发现和传播关于道德秩序的真理的权威。
以上是我对刘军宁阐释的伯克式的“保守主义”的概述。总而言之,保守主义有四大中心思想:有序的自由,有限的理性,无“人间天堂(理想国)”,无人能够设计、构造通向所谓“人间天堂”的“蓝图”——保守主义就是这“两有”、“两无”的世界。
以下是我对《保守主义》一书阐释的“保守主义”的几点质疑,和对刘军宁书中观点的商榷,以及保守主义在当下中国的作用及其未来影响的初步分析判断。
刘军宁《保守主义》一书,通篇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是“自由”,咋一看和自由主义没什么区别,刘军宁认为,当代“保守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是高度相近的,或者说基本上是一回事。但是,保守主义对“自由”加了许多约束性的定语,如“有序的”、“有道德的”、“遵从法律的”、“审慎的”等等,“道德”、“法律”、“秩序”——无论是自然法还是人为法,是先天、客观道德、秩序,还是后天、主观道德、秩序,这些概念,都是社会性的,而“自由”首先是个人自由,因此,个人自由在现实的使用中,必然受到约束,有些约束如道德、法律、秩序,可能是必要的、合理的约束,但约束就是约束,把对自由的约束,用来定义自由本身,是有内在矛盾的,也是不符合保守主义所一直强调的“常识”的。按照“常识”,我可以给“自由”下一个最原始、最一般的定义:自由就是个人身心完全处于自主的状态。
保守主义坚持人的“天性”是永恒不变的,因为人的本性来源于神性,是上帝赋予的;保守主义尊重传统、习俗,同时又强调传统、习俗是自然演进的。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由不变的人性、派生、延续、承接、转化出,可以“自然演进”的传统、习俗?换句话说,保守主义的自然演进与达尔文的进化论区别、分野在哪里?
保守主义强调人性是不变的,如果这个看法是成立的,那么我们要接着问:这个不变的人性,是一次性呈现在我们面前被我们完全认识,还是人性的内容本身,也是逐步展开的?即到底哪些属于人性,也是我们逐步认识到的?
以同性恋为例,在古代,至少在西方中世纪,把同性恋看作一种“主观的恶”,同偷盗抢劫、强奸一样,所以有许多同性恋被用火烧死的案例;到了近代,文明开化一点,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患,用电击、放血、灌药的方法加以“治疗”;只是到了现当代,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发现同性恋有遗传学的因素,很大一部分是由基因决定的,也就是说,逐步认识到,这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种“天性”,是人的天性的一部分。如果说,男欢女爱是人类有史以来公认的“天性”,那么同性恋就是新发现的天性!当发现了“新的天性”的时候,人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即时承认它,让它“习惯成自然”,形成新的传统;而不能像“保守主义”惯常的做法那样,顽固地倡导旧的“天性”,拒绝新的天性,其结果是旧的保不住,新的照样会来。
(当然,激进的自由主义者,把同性恋以及与之相关的LGBTQ等等,变成一种政治主张、社会理想,鼓励、煽动、诱导青少年的性倾向,企图把本来属于“亚文化”的现象上升到与男欢女爱的主流文化同等的地位,也是不足为训的。因为这与人类另一个最基本的需求——人类的繁衍是相悖的。在这方面,东方人的态度,反倒是可取的,即从“容忍”到“见怪不怪”,到“熟视无睹”,到“习以为常”,始终把它当成一种亚文化现象,当成主流文化的补充,这就够了。)
保守主义只承认“渐变”,不承认“突变”,因而只适合常态化的社会管理、稳定、运作,对“突变”的应对无理论、无方法、无预见。而无论自然世界、人类世界、物质系统、精神系统,都是常态与非常态、渐变与突变,相互交替出现的。不可能没突变。人类社会是连续性和跳跃性的统一,历史是在连续性和跳跃性的交替进行中发生与展开的。
例如:抛开英国本土的统治不说,历史上,英国对殖民地的统治,在统治之初与统治过程中,与各殖民地本土的传统、习俗、文化、制度方面改进、融合,有许多地方可圈可点,并不全然是负面的;但是,凡英国撤离的地方,都留下了各种各样的隐患和烂摊子。印度如此,中东如此,即便渔村,也莫不如此!如果不是英国人有意如此(即“主观的恶”),那客观上也是与英国人“保守主义”思想严重,对社会事务缺乏长远规划、设计、未雨绸缪不无关系!所以李木匠对英媒说的一句话:“你们英国人统治渔村150多年,从来没想过要搞民主,怎么临走时想起来要搞民主呢?”确实打到英国人的痛点(当然,渔村至于此,主要责任不是在英国,这一点毋庸置疑)。总之,反对“突变”,拒绝“设计”,当出乎预料的“变化”来临时,自然举止失措,应对无方,无所适从。这是英国式“保守主义”的缺陷与命门。
关于人类的“恶”的性质,大体上不外乎这三类:①人类的智慧的有限性、不完善造成的恶;②人类的好奇心造成的恶;③人类的贪婪造成的恶。以计算机“病毒”为例:“千禧年病毒”就是人类的智力的有限性、“无意”、“没想到”导致的;90年代初--90年代末,PC机广泛应用于世界,世界各地都出现一些十几岁的青少年自主开发的一些“病毒”,显示、表达自己的创造力,并最终形成了一批所谓“黑客”的群体,至少最初的那些青少年,并非因为经济、政治或军事的目的去制造“病毒”,他们的目的,完全是出于好奇心,出于测试自己的智商或能力,当然,最后,有的破坏了金融系统,有的破坏了军事系统,客观上造成了恶,这就属于人类的好奇心产生的恶;“杀毒软件”,和专门的“杀毒软件”公司,至少从2000年以后,对计算机、电脑的好奇心过去之后,我认为,99%以上的电脑病毒都是那些专门的“杀毒软件”公司制造的,制毒,然后杀毒、再制毒、再杀毒,形成永远循环的产业链,这就是人类的贪婪(这本身就是一种恶)制造的“恶”。这就是一种“主观”的恶。
由于人类的智慧的有限性造成的恶,永远存在,是不可能被消除的;人类的好奇心造成的恶,可以通过立法控制,但是不应该被消除,因为好奇心是人类进步之源;对于贪婪制造的恶,必须通过立法严厉打击、竭尽所能消除之。(比如“电脑病毒”,电脑制造商负责消除,作为他们的责任和义务,立法上禁止一切独立的“杀毒软件”公司存在!)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它与美国独立战争一起,是现代社会开端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法国大革命及其后颁布的《人权宣言》,高扬自由、平等、博爱、人权,为现代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及至1989年中国民主运动,方励之先生在致邓的那封著名公开信中,依然将纪念“法国大革命”200周年,作为推动中国民主化的口号和旗帜。曾几何时,随着88事件的发生,中国民主化运动出现重大挫败,面临“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局面,以刘再复的一篇《告别革命》的对谈文章开头,“告别革命”之风逐渐在中国大陆知识界蔓延,差不多与此同时,以英国伯克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思潮在中国大陆悄然兴起,八十年代初一批自由主义学者,摇身一变,而成为“保守主义”者,刘军宁先生就是其中的翘楚。刘军宁先生的《保守主义》是中国保守主义的扛鼎之作,也是迄今为止,中国保守主义少见的思想性、学术性、可读性俱佳的著作。在《保守主义》一书中,刘军宁先生承接伯克的思想,认定“法国大革命”是“近现代极权主义”的代表,是对“西方文明的挑战”。并从三方面,即第一,“法国大革命”后,法国本身经过近170年才真正建立一个自由、民主、和平、稳定的国家与社会的漫长过程,以及第二,法国18世纪在人才、思想、地域、机遇各方面条件俱佳的情况下,未能取得像英国一样的世界地位(即成为世界的“龙头老大”);以及二十世纪全球极权主义的盛行和泛滥,都归罪于“法国大革命”及其“启蒙思想家”尤其是其代表性人物:让·雅克·卢梭。我们先就刘军宁的三个观点,逐一讨论:
这一观点,是把人文主义、自由主义、理性主义、进步主义和激进主义乃至极权主义视为一个体系,一个系统,这既贬低了人文主义、自由主义、理性主义、进步主义,又是对极权主义的误读。
抛开人文、自由、理性、进步主义,对人性、人类理性的张扬,从而极大地推进了工业革命以来,近两、三百年,人类科技、文化、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事实不说,单从极权主义来说,按照二十世纪极权主义研究权威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通过对极权主义的起源的长期、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一、极权主义并不是“特别”的主义,也不是“特别”的社会才有的主义,而是任何社会,包括自由民主社会和专制社会,都可能产生极权主义;二、19世纪中叶(1848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帝国主义”思想、政策和扩张,要对其后二十世纪极权主义的诞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帝国主义”的扩张路线和政策,正是首先起源于英国,同时为法国、德国、俄国、奥匈帝国共同奉行的路线和政策。也就是说,无论是英国还是法国,保守主义、自由主义还是激进主义,都要对极权主义的产生负有责任,在这一点上,它们是“半斤八两”、“大哥二哥”的关系。当然,对极权主义的产生负最主要、最重要责任的思想,还是德国的政治哲学,从黑格尔到马克思集大成的德国哲学,是极权主义的最主要、最直接的来源。
因此,企图把卢梭归到马克思的一个体系,把他俩“一锅煮”,对卢梭和其他法国启蒙思想家来说,是不公正的,因此,刘军宁的第三点,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可以说,卢梭和“法国大革命”既打开了天堂之梯,也打开了地狱之门。至于各民族、各国家,最后走上什么样的道路,那是各国人自己的选择。
下面接着谈谈伯克对卢梭的批判。伯克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一书中,对卢梭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概括起来说,主要集中在卢梭的三个核心思想上面:
①天赋人权。
卢梭主张“天赋人权”,与自由一样,人权是人的自然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权利,伯克不这样认为,伯克认为天赋自由,人赋人权,人权是后天的,是人为赋予的,故自由高于人权。在我看来,在这一点,这二位说得各有道理。自由是个体性的,人权既有个体性又有社会性,即每个人既有个体的人权,又有人类普遍的人权。二者并不矛盾,只是路径的区别。借用佛教俗语,伯克讲的是“小乘”,卢梭讲的是“大乘”,二人路径不一,目标一致,可谓殊途同归。这一点上,伯克并没有驳倒卢梭。
②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中心思想,“契约”论,来源于市场,来源资本主义自由市场,把契约论等价复制到政治领域,是卢梭的一大发明。社会契约论,解决了民众与政府、权利与权力的关系问题,构成了现代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础。
伯克对这种剥离了传统、习俗、自然形成的秩序与权威的,“凭空构建”的“社会契约”的合法性、有效性,持怀疑、否定的态度。并追问“契约”背后的精神是什么。伯克认为是信仰,“契约”是有信仰的人一代一代传承下来自然形成的,某一代人、某一群人,没有足够的理由和智慧彻底否定、撕毁以前若干代人形成的“契约”,而断然、生造出一个全新的“契约”。“契约”背后,有没有信仰,我认为有!卢梭是把宗教信仰当成“枷锁”看待的,在打破旧的制度时,同时把与旧制度千丝万缕联系的宗教信仰,一并抛弃了。这就是“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了”。
“契约”的背后有信仰的支撑,这一点是伯克比卢梭高明的地方(东方,尤其中国,“契约”精神迟迟建立不起来,也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
③国民公意。
卢梭特别重视的“国民公意”、“人民的意志”在伯克看来是没有道理的,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伯克认为,离开了法律的公正、审慎、严格的审判程序,以所谓“国民公意”任意剥夺私有财产、言论自由、乃至一个人的生命权,是完全不能允许的,那样做的结果,只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最后的结局是军事统治和独裁。伯克的这种预言式的批判,是完全到位的,也为法国自身的历史和其后200多年世界极权主义历史事实所证实,是完全正确的。
综上比较,伯克对卢梭的批判,总体上是深刻的、不少方面是正确的,不容辩驳的;与保守主义的祖师爷伯克比较而言,刘军宁在《保守主义》中的引申、推理,至少在以上三个方面,经我一驳,不能成立。
刘军宁先生在转向保守主义以前,是当代中国中、青年一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他对胡适的认识,表明他对胡适这个中国早期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和先辈研究不深,认识不到位。
刘军宁把胡适看作是“反传统的自由主义者”,因而也是激进的自由主义者,把胡适划入与早期陈独秀是同一类的人物。
胡适是不是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厘清:①胡适处于什么样的时代?②胡适反对的是什么样的传统?③胡适主张什么样的主义?
①胡适所处的时代是清末民初,政治课题(改良或革命)、路径课题(君主立宪或民主共和)已经完成,(至少表面上已经完成),剩下的就是一个“社会课题”了。社会课题,首当其冲,当然是思想文化课题。道德、伦理、家庭、族群、社团······各种课题应运而生,目不暇接。而建立中国传统社会大厦之基的,无疑是儒家思想文化为中心的传统文化,“打倒孔家店”成为时代要求,“孔家店”里的那些坛坛罐罐,已经腐朽不堪,不把它砸个稀巴烂,何以建立新道德、新伦理、新的家庭与族群关系、新的社团与社会组织,以实现民国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除旧布新,有所激进,是胡适所处时代的特征。
②胡适反传统的突破口,是改革中国的语言文字,语言文字是思想文化的载体,胡适一出手,就抓住了旧传统的命门。也触发了新传统的脉搏。
但是胡适的主张,从一开始就不是暴风骤雨式的,从他1917年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寄给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上现代语言文学改革的开山之作的题目就可以看出来,那篇文章的题目是《文学改良刍议》,“改良”、“刍议”,这与保守主义一贯强调的“渐进”、“审慎”的原则多么相似啊!
白话文学,虽远至元、明,至清大盛,而自胡适大力倡导,群起效尤,终至推到文言文,而成就现代汉语语言文学之不可逆之境。一百年以后的今天,若责其功过,我认为还是功大于过。设想一下,如果我们今天的语言文学仍然还是“之乎者也亦焉哉”,那日常表达、科学文献、国际交流,方方面面,更难融入现代文明、国际社会。当然,现代汉语写作,如果对传统文学、文言中的典故、俗语、成语、诗词,应用自如,如吴欢先生所倡导的“雅言”,保留和蕴含中国语言固有的优美和习惯多阳春白雪,能锦上添花,就更完美了;至于当代汉语语言与文学里露出粗俗、暴虐、贪乏、昏昏然而不知所云之趋势,如“中国加油、武汉加油”与“山川异域、风月同天”之差异,那是数十年来“就是好!就是好!”的党文化种下的恶果,已与胡适无关!
③刘军宁对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主张的解读也是一种误解,胡适提出这一主张的前提和背景,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共产主义,以及欧洲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思潮,蜂拥而入,各种改造社会、建设国家的宏伟“蓝图”、“构想”、“方案”层出不穷,云波浪涌之时,胡适竭力反对、从不附和,那些“空想的”、“伟大的”、“生动的”、“无限美好的”社会蓝图,他自己一生坚守的“实验主义”,主张从中国社会业已存在的、错综复杂的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着手,一点一滴寻求中国人可以接受的改良方案,不承认有“包揽一切的”、“一次性解决的”、“完美无缺的”“蓝图”与“计划”,不主张“动员社会一切力量”为一个“空想的”或“既定的”目标而奋斗,尤其不主张为实现这些“目标”而牺牲个人的自由。既“不要被孔子、老子牵着鼻子走”,也“不要被马克思、列宁牵着鼻子走”,用自己的脑袋思考发现或遇到的问题,寻找自己的答案,这就是胡适的主张。这些主张不正是和刘军宁先生阐释的“保守主义”并行不悖,某些方面甚至如出一辙吗?所以,因为胡适“反传统”而视其为“激进的自由主义者”是不对的,考察胡适一生的行事,也是不确的。
借用西方的语汇,胡适应该是一个温和的自由主义者,若用中国固有的语汇,胡适是一个带有“中庸”气味的自由主义者或更贴切。
诚如刘军宁先生所言,胡适本人恰恰谈论的全是“主义”,并没有谈过什么“问题”。他并没有在哪个社会政治问题上有过深入的研究。但是,我们别忘了,首先受胡适的直接影响,他的那些学生,如傅斯年、罗家伦就研究了不少“问题”,做出了不少实绩;同时,我认为,那些与胡适同时代,虽然与胡适在政治思想、社会理念、学术观点上相差甚远,大相径庭者,如梁漱溟、晏阳初、陶行知、梅光迪及其他《学衡》诸公,都是不满于、不赞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而或深入农村,致力于“乡村建设”,或深入市井,致力于“平民教育”,或重拾经典,“整理国故”——从正、反、侧不同的方面“多研究些问题”去了,这不能不归功于胡风所激。至于胡适本人,“但开风气不为师”,这本身就是他一生的格言。
谈到胡适,就不能不谈到五四新文化运动,西方有些学者,因新文化运动,彰显了西方“人文主义”精神,并大量翻译介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称“新文化运动”为“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更有甚者,称胡适为“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之父;也有些学者,因“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科学”的大旗,并张扬“法国启蒙运动”的自由、平等、博爱、人权和个性的解放思想,称其为“中国的启蒙运动”。我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其道理,但都不确切。首先,西方“文艺复兴运动”,是以复兴“古希腊”科学、思想、文化、艺术为旗号的,如果说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大同书》,是打着恢复孔子“原典”精神,有点“文艺复兴”的味道的话,以“打到孔家店”为己任的“新文化运动”,并没有想恢复中国传统文化里面的什么东西。其次,“启蒙运动”亦不妥。众所周知,以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等思想家发起的“启蒙运动”引导、开创了“法国大革命”;而中国的启蒙运动,是从康有为、梁启超、郭嵩焘、郑观应、谭嗣同、邹容、章太炎,直到孙中山,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辛亥革命已经成功,中华民国已成立,“民主”、“共和”深入人心,袁世凯帝制自为、不得人心,迅速崩塌之后,“新文化运动”启蒙谁?启蒙什么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哪有“革命”成功之后的思想、运动,还被称为“启蒙”的?那不是放“马后炮”吗?
思来想去,我认为,虽然“新文化运动”包含了西方“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许多思想、创造、和实践,但是,称其为“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或“中国的启蒙运动”都是不准确的,它就是为推到、替代中国传统的旧文化,创建、推行中国现代的新文化为目的的“新文化运动”。
关于“启蒙”,有人认为,“新文化运动”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走向了低潮,甚至认为作为“启蒙运动”的“新文化运动”失败了,李泽厚先生在其《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一书中,肯定了这种说法,并给出了一个解释,那就是“救亡压倒启蒙”说。
我一直有一个疑惑,“救亡”是行动,“启蒙”是思想,思想怎么会被行动“压倒”呢?直到读了余英时先生的著作《重寻胡适历程》,才恍然大悟、豁然开朗。原来并不是什么“救亡压倒启蒙”,而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期,中国思想界急遽左转,马克思主义狂飙突进,中共早期理论家,如陈望道、翟秋白、陈伯达、艾思奇等人,提出“新启蒙”,把“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与“救亡图存”、“民族解放”,杂糅一起,塞进“启蒙”思想之中,借以利用民族危机,蛊惑民众,夺取政权。“救亡”不过是一句口号、敲门砖而已。
余英时先生的那篇文章,论证详实、条理清晰、令人信服。
孙中山先生和中国国民党,从来就没有听信什么“新启蒙”这一套意识形态说辞。虽然,孙中山晚年思想左倾化,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为实现民国一统,饮鸩止渴,被迫“联俄联共”,但是,他至死都是一个民族民主主义者,他留下的遗嘱:“联合世界上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平等待我”,这说明他坚守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启蒙”思想,只是到中共这里,才改成了“联合世界上被压迫民族”共同奋斗,把世界上民族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是“阶级斗争”思想!历史证明,中共倡导的所谓“新启蒙”,根本不是“启蒙”,而是“通向奴役之路”。
遗憾的是,“救亡压倒启蒙”这一错误说法,在中国大陆,风行凡 “四十年”,几成为中国思想界的定见,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思想界人云亦云、不思进取的可悲之处。
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尤其是清末民初,西学东渐,西方各种哲学、社会思潮风起云涌、纷至沓来。至“五四”运动达到高潮。但伯克式的“保守主义”一直缺席。除了时人求变心理,视“保守主义”与“保守派”为同义语外,中国长期缺乏自由的传统,保守主义确实英雄无用武之地。即便在民国黄金十年(1927-1937),也是内忧外患,各种“匪”割据,保守主义也无法在此缝隙中生长。此后战火连天,终至极权主义统治中国。极权主义统治之下,一切其他主义(如“自由主义”)都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保守主义”也不可能产生和存活。在极权主义松动的十年(1979-1989)之后,90年代初,保守主义才正式登上中国思想舞台,其来有自。但是,即使如此,“保守主义”运势不佳,在还没有在中国大陆生根的时候,又赶上极权主义回潮,主流意识形态与政治、哲学大踏步后退,直至有与“文革”二次接轨的趋势。故而伯克式的“保守主义”在中国当下几无所事事,无能为力。且中国现在的“左”与“右”,与西方现实政治的“左”与“右”之争,在我们这里根本不存在,许多命题看似相似,实质上似是而非。这也是伯克式的“保守主义”在中国当下的尴尬之处。以下聊举数端以明之:
1、有序的自由。
中国缺乏基本的自由,没有言论自由,更没有结社、出版、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的自由,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人人生活在恐惧之中。没有迁徙的自由,“户籍制度”依然存在,甚至没有“免于匮乏的自由”,“6亿人每月收入只有1000元”。总之,连“无序”的自由都没有,更匡论保守主义坚守的“有序”的自由。
2、有限的理性。
没有理性,于上者是“拍脑袋决定”的唯意志论者;于下者是“屁股决定脑袋”的唯长官意志论者;在野者是一群粗鄙、戾气、狂热、昏乱的暴民、愚民,对任何社会事务,公共话题,讲不出三句话,就开骂,从不习惯于分析、说理,逻辑推理,“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更早就荡然无存。国人最缺乏的就是“理性”,也就无从进一步要求更高一阶的“有限的理性”。
3、权利平等,还是结果平等。
官与民,公与私,城与乡——在市场准入方面,差异极大,所以不存在“权利平等”;两极分化,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基尼系数越来越高,也不存在“结果平等”。所以讨论“权利的平等”还是“结果的平等”,也失去了着力点。
4、政府、税收、福利。
①政府。
毫无疑问是“大政府”,但是这里的“大”与西方的“大”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首先,权力和责任完全不对等。无限权力,微小责任。在教育、医疗、养老、救灾、公共卫生事件等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上,均可看出,与西方“大政府”大责任完全不同,这里是权力高度集中,责任推给社会。
其次,这里的“政府”的内含与西方的、以及绝大多数现代政府不一样的地方,我们的“政府”指“党和政府”,政府的财政、税收,大部分被党的系统(如组织、宣传、纪检等等)拿走了,拿走的这一部分,没有一丁点是“服务”于纳税人或普通公民,而恰恰是用来管制、镇压、奴役公民,即使小部分留给政府的,也比西方的“大政府”要大得多。而政府的财政绝大多数也并没有公开、透明地用在公共事务上,而是用在养人头、吃喝、挥霍浪费与贪污腐败上了。
②税收。
自“改开”以来,中国的税种连年增加,如今已是多如牛毛,中国的企业税是世界最重的;同时,中国的“税收”与西方的“税收”也不是对等的概念。因为除了法律上规定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税收”以外,还有各级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准政府组织的五花八门的“税费”,中国的企业和个人所交的“税收”,实际上包括可以统计的、公开的“税”和隐藏的、不公开也无法统计的“费”,所以中国的税收等于税费。
③福利。
中国没有相对稳定的、统一的、平等一致的社会福利系统,体制内外、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福利相差极大,平均下来,最低福利者,是人口一半以上。总之,中国是一个“大政府”、“高税收”,“低福利”的国家。
①经济制度。
改开以来,由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逐步取代了原有的计划经济,90年代以来实行了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形成了权贵资本主义,本世纪以来权贵资本主义向垄断化发展,终于走向了向国家资本主义过渡的阶段。
但是,当代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不同于历史上德、意、日,或任何其他国家资本主义,它在政治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是极左的政治制度与极右的经济制度的奇特组合,极左与极右,形成了一个“闭环”,产生了斯大林主义和纳粹主义的奇特的混合体,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态的极权主义。
②财富结构。
由这种奇特的政治经济制度,导致中国当下奇特的财富结构。这种结构既不同于传统专制极权制度的“金字塔型”结构;也不同于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所谓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橄榄型”结构,而是一种双曲线结构,形成一个倒置的高脚杯,我把它称之为“高脚杯经济”。
由全国总人口不到1%的顶层垄断权贵核心,此即为“顶层”。辐射形成约占5%的权贵利益集团,此即为“高层”。由5%的权贵利益集团辐射约占20%的精英集团,此即为“上层”。剩下是民营中小企业主、各种独立的专业技术人士构成的群体,此即“中产阶级”的主体,总人数不超过10%,剩下65%是由下层(约25%)和底层(约40%)构成。在当前的政治经济制度下,“中产阶级”受到各种打压,处于高度不稳定状态。他们就像挂在“高脚杯”边上的水滴一样,上升的通道极窄,下滑到下层的可能性却很大;至于下层和底层,基本没有希望,分别在温饱线和死亡线上挣扎。
所以,在中国国内,虽然经济学家成为学术界越来越庞大的群体,但是,无论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保守主义经济学家,新老凯恩斯主义者、新老自由市场派学者,新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他们对中国经济的预测、诊断、指导、规划,都不成功,希波克拉底和扁鹊再世,华佗重生,中西医家会诊,都治不好中国的病。
所以,与西方的“小政府”、“低税收”、“低福利”的“右”的“保守主义”的(或如美国共和党)的主张,以及“大政府”、“高税收”、“高福利”的“左”的“自由主义”的或民主社会主义的(或如美国民主党)的主张,都八字不沾边,什么都不是。所以,中国的“左”与“右”,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在这方面的争论,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这么说,并非否定伯克式的“保守主义”在中国存在的价值或意义,保守主义在当下中国,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或可为之处:
在自由传统稀缺,民主思想淡然的中国,在未来极权主义崩塌,民主转型的过程中,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制度的设计,公民与市民社会的建设,无疑是“自由主义”的壇场,“保护主义”作为自由主义的补充,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未来数十年中国的思想脉络,隐约可以看到以下光谱:占主流的应该是激进的自由主义,其次是进步或温和的自由主义,再次是刘军宁所说的严格意义上的保守主义(伯克式的保守主义)或哈耶克所说的“古典自由主义”,社会主义或极端保守派,都将被边缘化,极权主义,是被批判、被铲除的对象。
总之,大力地张扬自由主义,积极地吸收保守主义,不懈地警惕激进主义,彻底地摈弃极权主义,是未来几代中国知识人、思想者的时代与历史使命。
公历2021年1月18日
这么大的一个题目,用这么简短的文字来讨论,已经是非常精简了。如果还嫌长,我们是否该想想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阅读习惯是否出了问题?
所以,现在看来,区分社会理念的的第一层不应该是自由主义vs保守主义vs激进主义。
第一层区分应该是,有宗教信仰vs没宗教信仰。在此基础上,才有方法上的差别,快点?慢点?激进?保守。
有宗教信仰的人看来,这个物质世界、地球,既不是起点,也不是终点。
在这里,只是一个过渡阶段,人人既不可能起点一样,不可能、也不必终点一样。
如果承认人有六道轮回和解脱,或承认有上帝、天堂,地狱,永生,那么人生观和那些唯物主义者的人生观就不可能一样。
有了真实的世界观、人生观,才能有基于人生观的价值观。(当然,真实的世界观也不容易获得,所以大部分人靠信仰,比如信耶稣,佛陀,或马克思。)到底那个更可靠?看人的智慧和运气了。我个人当然信仰耶稣、佛。
唯物主义者,如果深究,就是虚无主义者。人死灯灭,想那么多干啥?再用理性包装,最后都是过把瘾就死。没有努力方向。也不会尊重别人的认真。
唯物主义者,如果也渴望永生(而这种渴望似乎难以避免)一定会演变为集体主义者,因为个人已经消失,所以那种永生的渴望必须靠寄生在别人心里才能实现,所以他们要搞一个可以让自己寄生的东西,那就是--“集体”。
2. 替天行道,农民起义。老天爷不行了,我们来代管,我想的肯定就是天意。
3. 逆天行道,大跃进,老天爷的苗长得太慢,我们去拔一下,拔苗助长也是好心。
4. 命天行道。为天地立心。在他从娘肚子里出来前,天地就是没心的。
呵呵,列了几种信仰。
信仰根植在社团、国家的人心,对文化、政治、经济法律、生活生活,都影响深刻。
回味中国被推崇的“为天地立心”的说法,感觉激进愤青,会说铿锵排比句,就被当成思想家了。
按说,基本也要问问,你知不知道天是什么,地是什么,人是什么,人到底有没有灵魂,死后死前如何?不知天地人的究竟,凭什么“为天地立心”?这不是妄人吗?
从这点上说,孔子说50知天命,或许还是有内涵的。那些不知天命的人,如何就能为天地立心了?况且,这些人真知道天地无心吗?理学后来变成浅薄狂人的乐园,还被后人奉为楷模。
反观美国的宪法,还是有一份对天地的敬畏的。不至于是狂人治国,虽然现在也有被扭曲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