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Rachel Joyce的《一个人的朝圣》是需要静下心来,这本书并不是情节曲折动荡的故事。故事非常简单,退休的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告诉他自己得了癌症,将不久离世,这封信是一封和他告别的信。哈罗德写了一封简短的回信后就出门寄信,结果他走过邮箱的时候觉得回信不足以表达告别的感情,他要徒步走到写信人住的养老院去看望老朋友,于是就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徒步旅程,87天,627英里,他一边走一边回忆自己一生的过往,并且相信自己的徒步会挽留住老友的生命。作者Rachel是一个剧作家,这部作品和现代荒诞派戏剧《等待戈多》有一点相似之处。小说的情景叙述丰富,非常有戏剧的画面感。人物并不复杂,主人公哈罗德,他的妻子莫琳,得了癌症的老朋友奎妮,自杀死去的儿子戴维,还有就是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各色人等。风景,人物,感情,回忆,都在这一路的行进中交错起伏,宁静中泛起波澜。
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似乎和宗教中的朝圣没有太大关系,作者是有暗示主人公的这种近乎荒唐的徒步就如同佛教徒的朝圣一般虔诚。
当生活变得昏暗无光,生命只是等待黄昏和日落的到来,当彼此熟悉而且厌倦的夫妻机械地互动,不再显示情感和情绪,加上埋在深处的对儿子戴维自杀的愧疚和伤痛,平静中潜伏着悸动。老朋友在生死之季的来信,似乎是哈罗德突然出走远行的一个借口。经过这一趟旅行,看到临终的好友,回忆和相遇,回到家再和妻子对话的哈罗德和出门前不太一样了,妻子也变了,好像生活里又有了温暖和情感,两个人的互动虽然还是那么简单,确实多了关切,拉近了距离。
就好像哈罗德经历了一场灵魂的洗礼,让长满铁锈的心重新有了光亮。
我们有时候就是需要一个人孤独地上路,很多回忆和领悟会在旅行中变得完整和丰富,当岁月不多,想去看的风景,想去看的人,哪怕要横穿整个国家,也是要勇敢地上路。这就是《一个人的朝圣》给我的最直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