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谢各位网友的点评!下面是我的统一答复:
网友:所有改革,都必须先做实验,这也是邓公的经济改革成功之要诀,不做实验而鲁莽行事,失败是必然的。就象王安石变法一样,比如其中的《青苗法》,初衷是好的,当农民遇到了荒年而无种子可播种时,国家便出手帮助以低息借贷以帮助农民渡过危机。但政策到了下面地方后,地方官为求政绩讨好王相公又能搜刮民膏,利息越加越多,而且不管丰年灾年一律到期必须借,不借者获罪,而且要当地富户、地主们作保,农民还不起就担保人负责还,明明一个想象中的好事变坏事。
答:我同意任何改革都必须先做实验。但在中央集权的体制下,在地方成功的实验,全国推广时也会导致灾难,就像你举的青苗法的例子就非常典型。要想彻底防止地方官为求政绩而讨好上级,就要废弃过度集权的体制,通过“两权共享”,改成半周半秦的体制,则一切问题会迎刃而解。
网友:没有言论自由,谈什么选举!
答:确实,言论自由是基础的一步。但更基础的一步是:先给中高级干部们以言论自由,再给基层干部们以言论自由,最后,我们老百姓才能真正得到言论自由。而要使中高级干部们敢说真话,我们就首先要放弃中央集权的体制,改行“两权共享”体制,这是确保最后能实现言论自由的关键一步。
网友:第一点,当决策者搞砸了可以不负责,只能赢得我冷笑一声。
责权要一体,这是常识。如当权决策,错了就拍拍屁股走人,不受惩罚,这就不可能是好体制。
答:在行政系统中,当权者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我们能做的只能是让他走人(换个领导上台),而不能追加惩罚,例如把他关进监狱。这就像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企业家集资创业,当他不幸失败后,他所承担的最大惩罚只能是把其所成立的公司的全部剩余财产全部交出用以还债,而不能剥夺他的全部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个企业家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之所以发明出来的原因),否则的话,就没人敢集资创业了。同理,若执政者决策失误就要进监狱,那就会没人再敢决策了。当然,如果决策者自己贪污受贿,则一定要把他关进监狱,这是毫无疑问的。
网友:很好,能不能解放思想,我们来一个无省长的政府如何?
为什么要长官呢?不需要。所有决定均在政府官网上讨论。但有委员,类似版主来控制讨论和议题。最终讨论均有时间限制,到时间就投票表决是否应该继续讨论还是终极投票出决策。一旦全民网上公投决定了,警察等强力机构就可以依法执行。若一个政策无法在网上得到公众的同意,那么就说明这个政策是错的,不应该执行。即使公众没有专业知识而导致错误的投票,也是因为专业人士没有清楚的,科学的,有条理的向公众解释清楚。
答:设想得合理,但可操作性很小。一个省有几千万人口,能上网讨论者假设有几百万,真正发言辩论者假设有几十万,或几万;你可以想象一下,几万个帖子,光看标题都能把人累死……而且那些专业人士本身就分歧很大,普通百姓就更是一头雾水了……恐怕正式讨论还未开始,光是议题,光是谁当“版主”,光是辩论时间多长合适,光是如何防止水军,等等,就会争吵不休……
网友:戎先生,你好,请问,如何解决如下的省长的选举?
假设现在有四个外省地市级的干部参加竞聘,他们分别是甲乙(省外某两个厅长)丙丁(省外某两个市长),同时再加上A省原省长竞聘连任,也就是说有本地经验的省长在自己的省与四个外省的下级同时竞选,在中国这样官本位的地方还能有什么意外的结果出现吗? 90%的结果是A省原省长连任,并且是一直连任到他自己不想竞选为止。
答:首先,如果原省长领导的好,上下左右(中央、各基层、友邻各省)均满意,那他是会“连任,并且是一直连任到他自己不想竞选为止”;不过这正是我们想要的,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位好的领导呀。但若该省长领导得不好,则他就会下台(在两权共享的体制下,过去的“官本位”已不复存在),即使他拼命讨好中央(像现在的中央集权体制中常见的那样),中央也帮不了他,因为中央只有三分之一的选票。
网友: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进行渐进的政治制度改革,彻底改变不透明的党选,避免党争和内斗,以及利益集团的金钱选举。
选民并非理智,选民的选择可能是糟糕的选择,选举制度应有过滤功能来选择最优的数个候选人给选民做选择。
好的选举制度应是对人才的优胜劣汰, 应走出人治,应给予大众以真正的投票权,应能避免党争和内斗,应能避免个人的独裁,应该能避免或替换不合格的决策者,并且可以在国际上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被并作为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基层干部入职开始,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对其进行跟踪打分筛选,为区县一级干部提供合格的人选。
市一级试点, 利用人工智能, 大数据对各区长对其政积进行打分筛选出前三位候选人, 然后进行数次电视辩论, 再由选民投票决定市长的人选。
在市一级选举成型后, 省长选举也可以按大数据进行打分选出前三位侯选人, 然后进行数次电视辩论, 最终由选民投票决定省长人选。
在省一级选举定型后, 最终应过渡到国家级领导人的选举, 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从省长一级筛选出最优的3名候选人, 并通过数次电视辨论, 由全国选民选举出最高行政领导人。
依次类推, 选举最高法院院长, 应从省级法院由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选出人选,交由选民投票选出。
人民代表大会不应是应声虫,应该是有担当的公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的选举依然需要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进行筛选,合格的代表人选需要进行模拟政策考试筛选,各个选区最终选出2到3人进行数次电视辩论,并交选民投票选举产生。
这种依赖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选举,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党争和利益集团的金钱选举,同时也避免了没有从政经验者当选。
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标准委员会可以从各个行业的专家选出,甚至可以在非国家安全领域允许国际的专家参与,比如在判断政绩的环境打分中可以考虑请欧洲的专家参与制定标准,以显示该制度的透明和公开。此外,该系统应该公开透明。
在这个由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决定的选举制度中,政党的作用会被逐渐削弱,在开始实践阶段中,可以规定行政长官的参选人从共产党员逐步过度到非共产党员。
在这个由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决定的选举制度中,参选人应关注的是自己的政绩,而非政党和个别团体的利益,以民选代替不透明的党选,以专家组引导这个由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决定的选举制度,避免利益集团用金钱把持,并不断摸索实践完善之,终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
答:你的方案从思辨的角度看,可以说很完美、或较完美,但现实是很无奈的。即使是在科技发达、选举制度已经很成熟的欧美,要实现这个方案恐怕也要等漫长的若干年吧;而在我们中国,可以马上开始试验的,我认为,还是“两权分解,三方共享”的方案比较现实、比较稳妥、也比较容易为执政者所接受。
再次感谢各位网友,欢迎进一步点评、讨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