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4年被人蓄意投毒而生重病的朱令于2023年12月22日在北京去世后,沉寂多年的朱令中毒案又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有很多网友关心朱令案,文城也有不少博友们写了相关的博文,或是悼念朱令,或是声讨凶手,或是追责为何案件至今未破,尽管大家心里可能都清楚,经过了这么多年,凶手大概率是要逍遥法外了。
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在关心,在书写,在执着地挖地三尺、追问真相?是因为良知和正义。中毒之后顽强活到五十岁的朱令就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人心,即使她逝去,这面照妖镜已然高悬在那里。
有文章说:“令人唏嘘的是,善良的朱令父母,在女儿过世后,成立了一个以朱令命名的救助基金,专门帮助遭遇意外和不幸大病的学生。对比朱令父母的纯善,不知道那些因一己之私戕害一个美好生命或包庇一个罪恶灵魂,多年来生活在暗黑角落里的人,有没有过一丝被触动,或者悔不当初?还是以为随着朱令离世,终于可以松口气,从此行走在阳光下了?”
朱令案的元凶是谁?但凡关心此案的人,但凡具备常识的人,都心知肚明。铊,这个当年很难获得的毒物,与朱令有交集的人中有几个人能接触到?追查毒物来源难吗?有人说这是一起低智商作案的案件,居然三十年没破案,这是侮辱我们天朝的公安吗?
帝都的警方应该很不情愿单独背这口锅,想当初他们迅速地锁定了熟人作案,而且范围缩小到朱令的宿舍,这个宿舍能接触到铊的又是谁?当年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而且后来把朱令的室友孙维作为唯一的嫌疑人进行了八个小时的讯问。公众不知道这八个小时的询问内容,但我们知道的是此案在“只剩一层窗户纸”的情况下,最后以犯罪痕迹物已经灭失、未能获取直接证据为由而结案。主要负责该案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表示“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他表示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纪律的要求,只能说抱歉,不能回答记者的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有人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一件对应叫巧合,多件对应叫线索,大量对应叫确定,全然对应即论证,正反双证为逻辑必然,此为定性定罪依法刑责的条件。”
没有直接证据并不意味着就会变成一桩世纪悬案。司法审判讲究的是证据链的闭环,作案动机、作案工具、作案时间、作案地点。 当所有的间接证据交汇起来都指向同一人时,这结论是不是呼之欲出?
但朱令案居然以缺乏直接证据为由而结案了,这些年来那些冤假错案哪个有直接证据?连间接证据都没有!不是照样抓的抓,关的关,杀的杀。
证据的提供和取得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这起案件的凶手多年未能被绳之以法,除了无奈背锅的北京公安,从朱令的室友到清华大学到协和医院,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室友冷漠不发声,清华为维护自己的名校声誉不作为,协和因自大而耽误朱令的治疗,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事发地-清华大学,刚开始清华大学给警方提供的化学品清单里没有铊盐,但等警方找到了清华大学购买铊盐的发票,清华又说自己对化学品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只有朱令的室友孙维是可以接触到铊盐的唯一学生。结果被孙维处心积虑地打了脸,孙维的哥哥(非清华大学学生)居然多次跑到清华化学系实验楼,拍摄自己可以随意拿取有毒试剂的情况。再比如,当初朱令的中学同学贝志城和同学们通过联系海外专家,终于找到了朱令中毒的原因,但却被傲慢的协和医院拒绝,因为清华大学说朱令不可能接触到铊……
但最大的责任者,就是博友平等性在博文《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悼念朱令》中写到的:“还是那个专制的制度。正是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特权阶层干涉了司法,使得依法治国成为了一句空洞的口号。我觉得这才是造成了朱令被多次投毒并且被误诊,最终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的根源。”
朱令案已经过去三十年,司法审判几无可能,但不要忘了,还有一种审判叫舆论审判,正是有了舆论审判,才让世间那些逃脱法律制裁的不公和丑陋得到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进一步说,事件的真相需要舆论来一步一步推动时,是不是号称法治社会的耻辱呢?是不是全体人民的悲哀呢?
朱令去世后,当获知孙维本人就住在澳洲时,澳洲华人社区对这起案件表达了极大的关注。 2023年12月25日,在澳洲请愿网站Change.org上,一位署名“For Justice”的网友发起请愿,要求澳大利亚政府将孙维驱逐出境。这份请愿书上提到,这起悬而未决的案件在过去的30年里,引起了公众极大的愤慨和对朱家人的同情。在孙维移民到美国后,美国华人社区2013年也曾发起了超过151,000万人响应的请愿活动。请愿书呼吁,澳大利亚政府应彻底调查孙维在获得澳大利亚签证时,是否提供了虚假信息以及是否与Mr. Kosloski安排“假结婚”,以获得澳大利亚居留权。如果证据确凿,孙应被驱逐出境。
请愿书里说到的假结婚指的是:当年孙维为了尽快入籍澳洲,与前夫谢飞宇假离婚之后,与当地一个犹太牙医假结婚。但事实上孙维与谢飞宇一直生活在一起,还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
目前该请愿书已经有超过4.1万人签名支持。由于请愿书的影响力,2024年1月19日,澳大利亚最大的媒体之一《澳大利亚人报》(The Australian),记者Liam Mendes以“百万富翁投资者与中国中毒案有关”为题,报道了对朱令案嫌疑人的近况报道。当天的报纸被华人抢购一空。
报道证实孙维确已移居澳洲,且已改名为孙释颜(英文名:Jasmine Sun),已经加入澳籍,目前居住在新南威尔士州Port Stephens,从事房地产投资,拥有数百万澳元的房产投资组合。
该记者的后续报道中也提到,孙维早在2006年,就改名为“孙释颜”,并将其出生日期从1973年8月10日改为1973年10月12日。
这一报道再次引发了海外华人的关注,数百名网友在内政部的Border Watch网上举报系统进行匿名举报,投诉Sun以欺诈方式进入澳洲。
给记者Liam Mendes点赞的网友很多,不少人说正义还得靠澳洲媒体来主持,当然报道也引发了争论,有人质疑说西方媒体堕落了,这是赤裸裸的网暴。
让我们来看看什么叫网络暴力,什么叫舆论审判。我问了ChatGPT,它是这么回答的:
网络暴力和舆论审判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它们都涉及到在互联网上针对个人或团体的负面言论和批评。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网络暴力: 指在网络上对个人或群体进行侮辱、威胁、恐吓等行为,可能包括身体和心理的威胁。网络暴力通常表现为极端的言辞和攻击性的言论,这种行为常常是有目的的,目的可能是报复、羞辱或其他形式的伤害。
舆论审判: 指在公共舆论中,通过媒体或社交媒体等渠道对某个人或事件进行广泛的批评和评判。多数情况下是在公共领域进行的公开辩论,人们通过言辞表达对某一事件或个人的意见。舆论审判可以是建设性的讨论,也可能是一种过度批评。
总体而言,网络暴力强调的是对个人的直接攻击和伤害,而舆论审判更多地关注公众事件对社会舆论和个人声誉的影响,并竭力推动揭开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报道和讨论。
博主林向田曾留言说:“澳洲报纸直接登了孙维的脸照,这说明孙维已经被定义为一位公众人物了。”确实,无论她如何东躲西藏,百度百科上都清清楚楚地写着:孙释颜,原名孙维,女,汉族,清华大学1992级物化2班学生,朱令铊中毒事件嫌疑人。
对于公众事件,新闻媒体是社会的发声器,信息的传递者,真相的揭示者,肩负的是实现全体社会大众知情权的使命。澳媒公开报道朱令案,并曝光了孙维的近照,在这点上,大家觉得澳媒堕落了吗?
这么多人关注朱令案,是眼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怒不可遏,是面对真相但缺失法律审判的气愤难忍。社会隐秘的角落里还存在许多类似的黑暗和挣扎,他们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法制社会的公平正义已经变成皇帝的新衣,难道还不允许通过舆论审判来呈现朱令案的真相,把遁身的不平现形,把缺席的正义归位吗?
引用读到的一段话,送给所有关心朱令案的有良知的人们: “我希望,我们这些经历过朱令事件的人,不要那么快把她遗忘,我愿意相信,她的心脏虽然停止跳动,但是她却获得了永生,她生前用顽强的生命,一次又一次加强我们的记忆,她的名字已经刻在了历史的书页上。我不知道有没有那一天,我们能把那个人送上审判席,但是我们不断地提起朱令,就是对那个人最好的惩罚,唯有不断地追问,才能让正义归来,才能抚慰那些不平。”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关注朱令案的网友们,我推荐下面的文章,对此案的前因后果和相关分析写得非常详尽。
1994年12月11日,身体已中铊毒的朱令在北京音乐厅的舞台上,演奏了古曲《广陵散》,那一天是她此生最后一次演奏这首曲子;2024年12月24日,朱令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悲怆的《广陵散》在八宝山上空循环回荡。一曲《广陵散》成为了朱令的绝响,感谢为追索真相而锲而不舍的万千网友们,让这首绝响变成了朱令去世以后的战曲。
愿朱令在天国安息!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MLGOGF30553S0CN.html
问好麦子!:))
受害者无辜身亡,家人备受煎熬,而凶手却依然逍遥法外,令人悲哀和愤慨。
对于孙维移民过程是否有欺骗行为,相信澳司法部门一定会有水落石出的调查。
朱令的父母这三十年是怎样度过的,不敢想像!
麦姐的政论文写得太好了,准备抄袭!
而1994年5月短暂失明,在书的简略版本,同样发表于2019年的“朱令的二十五年”中并没有具体年月,不知道是不是特意删去了。从书中叙述看,如果1994年5月和10月各发生了一次失明,朱妈妈似不会只提5月那次而不提更近的10月。那么书中的5月失明,究竟是typo,还是确有其事?这两次都曾到北医三院看病,如果能查一查病历就可以澄清。
有网友确认了在该书的第八章提到,朱明新补充了一个情节,说1994年10月,朱令有一次有一只眼睛暂时失明。
我查了原书,第八章确实说是十月。记得有朱令同学也说94年10月她曾短暂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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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米20152024-01-24 07:40:23
回复悄悄话要重启调查需要新的证据, 2018年美国实验室测量朱令头发中铊含量的结果是否可以作为新证据?还可以进行更多的类似实验。
记得前几天有人写到,在中国司法机关不作为的情况下。现在民众的反应激烈是正义的行为。
说句实在话,这可能也就是最后一击了。还想等待有什么公正的结果吗?是不可能的。
只有老百姓自己才能够帮助自己。
从小姑娘弹“广陵散”过程中的形体表达,能看出她对音乐有着相当宝贵的天赋和理解,好可惜啊。希望这首广陵散流传下去,一直弹到云开雾散,真相大现。苍天饶过谁,不信抬头看。。。
也感谢麦子充满睿智和明鉴的好文!
"朱明新后来回忆,早在那一年的五月初,朱令就曾打电话回家说眼睛不好了,怎么看不见了。她还带了女儿到北医三院就诊,病历上的临床症状是'双眼突然视物不清'。"
而在更早的《朱令的二十五年》中,是這樣的:
"朱明新後來回憶,在那之前,朱令曾打電話回家說「眼睛不好了,怎麼看不見了。」"
以前只知道朱令看不見發生在1994年10月。如果以上所引無誤,那她眼睛出問題更早。如果眼睛問題與中毒有關,那中毒也就更早。
我个人觉得孙维在没有被定罪的前提下,她仍然是无罪的,社会压力不应该指向她,应该给中国公安司法施加压力,重启调查,还原当年的事实真相,给死者一个交代。
+1
再比如破案,一方面没有任何证据,捏造证据刑讯逼供都能破案,搞出一堆冤假错案。另一方面,有了这么多证据,还说没有证据,无法破案。真是司法的笑话。
你说的没错,朱令家也找了高层,但都未能推动破案,这不是恰恰证明了细思极恐吗?连朱令这样的家庭都不能获得真相获得公道,普通家庭不是更无望吗?你让大家宽容一个罪恶的灵魂,朱令和朱令的父母这三十年是怎么过的,她想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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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米20152024-01-23 13:21:38
回复悄悄话如果能起诉,即使最后不能定罪,也能通过法庭质证,了解检方的证据。但如果都走不到起诉,似乎没有什么办法。
我认为说到了根子,完全没错。
我不是法律专业,也没有任何证据,但是根据看到的资料和常识,我倾向于孙是犯罪者,至少是之一。
铊盐的犯罪,又是在国家最高学府,多么小范围的事情,竟然几十年无法侦破,难以置信。
抛开一个个个案不论,就说这个国家的政府(特别是指他们的公检法系统)给我的感觉。
他们手里永远拿着两面小旗,左手是“世界第二厉害国”,右手是“发展中国家”。
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举什么旗,他们玩得炉火纯青。
凡享受权利、权力(而这些权利、权力要求拥有者必须是既有实力、能力,又有口碑、文明程度高的国家)时,比如争当“三好五好国家”领袖、国联或世界高科技组织长官时,中国政府举起左手的旗子。
凡需要尽职责、义务、掏钱包时,比如付会费、付环保费、赈灾济荒、保护国民时,中国政府举起右手的旗子。
朱令案件上,我看见中国政府举起了右手的旗子 --- 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侦破水平还有待提高。
回复 '红米2015' 的评论 : 谢谢红米临帖分享,个人认为,即使没有直接证据,只要间接证据能够形成闭环的证据链,就可以起诉。
对一个案件的证据够不够起诉,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受害人的亲朋好友和警方通常是支持起诉的,而检察官通常则慎重一些,在西方更是如此,不是说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吗。就以美国这个案子来说,16年间没起诉的那些检察官,也不能说他们就做错了。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说服全体陪审员,难度肯定小不了。
孙能睡得着恰恰证明她是良心泯灭的人,才能干出这么残忍的事。
她要怎样对她的孩子解释同寝室的室友发生了这样的事而她无动于衷呢?
https://www.change.org/p/investigation-deportation-of-shiyan-sun-jasmine-sun-wei-sun-justice-for-ling-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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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ange.org/p/investigation-deportation-of-shiyan-sun-jasmine-sun-wei-sun-justice-for-ling-zhu
幸好还有网络,还有有良知的人,不然,这个可怜的女孩,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父母),就悄然隐忍在人间了。
如果仅仅是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而不起诉,人们当然理解。但为什么不能公开,这又不是国家机密?
有没有这样的先例,即在证据不足不能起诉的情况下,警方将掌握的证据全部公开?中外都行。
我倾向于认为朱令的案子确实是没能收集到直接证据。.....。回到朱令的案子,我觉得上面的干预,如果有的话,应该也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对究竟是否抓捕,起诉,判刑,起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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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倾向于认为你在为孙以及这个腐败的系统作诡辩。如果仅仅是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而不起诉,人们当然理解。但为什么不能公开,这又不是国家机密?
哈哈,改名孙释颜,叫‘损失颜’才合适这个毒女。‘法制社会的公平正义已经变成皇帝的新衣,难道还不允许通过舆论审判来呈现朱令案的真相,把遁身的不平现形,把缺席的正义归位吗?’。麦亲,我力挺你这个million dollar rhetorical question!
朱令让我们牵挂了三十多年,致死都没见到法律,人道,正义,遗憾!
孙维逃到国外,杀人罪恶将追究一生!她不会有好的结局!
海外自由环境中,这种人无处藏身!替朱令伸冤,天天曝光孙毒妇!
正因为她如此优秀,所以,在下毒者眼里心里就是不能容忍的存在,非要置于死地而后快!
下毒,不是一次,是多次持续性的,是好几个月下毒,说明下毒者是多么仇恨朱令!
朱令早巳不能为自己发声,愿心存善念和正义的人们为她发声。
正义得不到声张之时,良知就应该挺身而出,大赞麦子!
+1
其实啊,当时我就发过言。我当时认为是这么一个情况:
1. 孙维已经招供。公安内部都知道孙维是主犯,宿舍其它两个室友是从犯。
2. 最后没有公开有两个原因,一是孙维家人走了上层关系,另外一个是清华大学也被搅进去了。毕竟,实验室应该严格管控的毒物让宿舍几个人一起投毒,说出去对清华的名声不好。
3. 政府对朱令家人应该有所补偿,比如说朱令理疗的费用和生活,照顾朱令的费用。这些补偿的前提是朱令家人必须严守口风,不能当众指认孙维。这就是为什么朱令父亲一直说,他们很清楚是谁做的,但是不好说。
孙维如果不是这样急于洗白自己,能低声下气,估计也不会这么招人追杀。
今天忙点,回头细读麦子雄文。
“大赞麦子亲伸张正义的犀利大帖!我不知道在哪里可以签名请愿书,我愿意投上一篇,支持澳洲政府将孙驱逐出境,让她在中国接受审判!谢谢麦子亲解释了网络暴力和舆论审判的根本区别。我相信,总有一天孙一定要得到应有的惩罚,她的行为太恶劣!为麦子亲发声点赞!”
沈香说得好。+1
喜欢将“舆论审判” 混淆成“网络暴力”的人,哪里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