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存异
最近,我发表了一系列颇受争议的文章,引起了部分看官的反感。我想稍微小结一下,寻找出大家的同异之处。
第一条是蒙古主权的丧失问题。
有一位国内网友曾对此问题进行过认真的研究,我重复核实了他的研究,他所言极是,谢谢。我们大家对此问题的共同之处是:1923年以前,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1923年苏联出兵侵占蒙古,1924年在苏军的枪口下成立了蒙古国。当时的北洋政府抗议苏联侵略,而且除苏联外,全世界都不承认蒙古国傀儡政府。7年后的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东北,扶植成立了满洲国。当时的国民政府抗议日本侵略,满洲国傀儡政府也得不到世界的承认。1945年日本战败,满洲国解散,东北返回中国。但苏联却是战胜国,蒙古未能返回中国。
不同之处是:国民党政府和共产党政府,谁应该为蒙古主权的丢失负责任。1946年国民党政府与苏联签约是实,但后来又公开反悔,拒绝了该条约。1950年共产党政府与苏联再次签约,最终放弃了蒙古主权。国共双方谁来承担历史责任?大家意见不一致。
我来说句立场中立的话吧,国共双方都不应该负责。国共双方都不愿意丧失蒙古主权,但在强大的苏联侵略军面前,国共双方都一筹莫展,毫无办法。弱国无外交,不是国共出卖了蒙古主权,而是苏联帝国主义使用暴力强行霸占抢夺了蒙古主权,国共两方都是受害者。中国人应该牢牢地记住这个屈辱,记住苏联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和强行霸占,国家耻民族恨,待有朝一日中国远远强于俄国时,再用适当的方法收回中国的神圣领土。苏联是中国现代史上对中华民族造成最大的伤害的人,请铭记在心头。
第二条是1972年中日条约问题。
共同之处是:1972年毛周与田中角荣签约,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无形中使日本获得了巨额财富。不过,日本则承认北京政府是合法政府,外交收获极大。当时田中态度极为强硬:若要讨论战争赔偿问题,立刻打道回府,不承认北京政府。为了得到日本的外交承认,毛周则尽了最大的努力,做了最大的让步。
不同之处是:有人认为该条约是不平等条约,用中国人民的天文数字的财产损失和三千万条中国人的宝贵生命去换取日本的外交承认,不合算,中国吃了大亏。有人则认为该条约是平等条约,日本的外交承认可以提高国际地位,这样高的代价是值得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大家互相尊重,求大同存小异。或者保持意见分歧,留待后人评说,好吗?
(张又普初稿于201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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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链接:
满洲国:https://baike.baidu.com/item/伪满洲国/67290?fromtitle=满洲国&fromid=424712&fr=aladdin
田中角荣:https://baike.baidu.com/item/田中角荣/2501888?fr=ala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