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师兄问:师兄,请教如果是借钱给别人,是否也会背上被借钱人的业力?末学曾经投资过p2p,由于很多没有办法看到经营人信息,故而由此担忧,万一借款人从事其他造业行业,是否也被很大因果?
吉祥果回答:上述二位仁者所问,其实都是一个问题,不管是P2P也好,是IPO也好,不管是国债也好,还是霸权美元剪羊毛也好,也不管是什么金融衍生品也好,不管是国内也好,还是国际也好,不管是个人和个人之间也好,还是团体和团体之间也好,还是个人和团体之间也好,不管你是什么关系,只要产生了资金的融入和融出,只要产生了付出方和受益方,也就是佛法说的,布施方和接受方,只要产生了施者和受者,接受的一方一定会背负布施的一方的业力,一直到还清为止!也许诸位会说,你要搞清楚啊,这只是彼此借贷关系,只是借钱,不是布施,不是对方借贷给我不用还,难道这个也要背负业障?我来回答你,就算只是借贷,在债务关系产生的那一刻起,一直到债务清偿的那一刻止,这期间,债主的等值于这些财富的恶业,在这个期间,负债者是要背负的,还清了,就不背负了!所以,并不是说,因为只是借贷,就不用背负,只有布施对方才背负!名义上叫做借贷,或者名义上叫做布施,这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资金在你得到之后,是你在使用,所以,还债之前,不管是还贷款之前,还是还别人的布施之前,还是你有本事能消别人的供养之前,这些业力,还是要背负的!
第二个问题,如果明知对方借钱造恶业,还借钱给他,当然你也有恶业。
问:如果是买基金呢,比如股票基金,或者债券基金,会不会同样的道理?
吉祥果回答:上面说了,任何金融衍生品,亏赚双方,都是这个道理;当然,详细一点说,如果某人宿世有这个福报,什么福报呢?就是你赚钱的那个亏钱的那个对方,刚好你们宿世互相负欠,他来还你的债,你刚好赚他的钱,但是事实上,并非这么一种因果,大多数都是现在新负欠的债务,尤其是一些基金,本身在证券市场操盘获利,本身获得的财富和现在购买改基金的人之间,是当下新建立的彼此负欠关系;在这个前提下,也是要背负对方业力的,只是,福报大的话,这个钱就算赚了,也背得起,背的动,没关系的;只怕是福德小,突然得到一大笔非分之财,一下子业力背在身上,是要出事情的,很多人喜欢买彩票,可是诸位可知道,全国买彩票中大奖的人中,至少三分之一的人中奖以后,突然家破人亡出事情的,或者自己得病出凶灾的,生活过的还不如中奖之前,这就是福德不够,背不动财富太多的业,但是又有这个机缘,得到这个财,其实,唯一正确的方法,捐出去百分之九十,只受用百分之十,就一点问题没有,可是,现在谁愿意这么捐呢?舍得吗;还有,基金经理,操盘手,这一类人,给别人操作股票的人,推荐股票的人,背负别人业力很重,只可惜很多人不明此理;因为这里牵涉将一方的资金在权属关系上变成另一方的问题,介入因果;所以,实际上,中国证券市场从1991年到现在,所有知名的那些操盘手们,命运没有几个好的,死的死,病的病,逃的逃,坐牢的坐牢;上世纪90年代存留下来的,类似赵笑云这样还在残喘的,已经是凤毛麟角了;绝大多数都是辉煌一时,而长久命运坎坷,因为透支了自己的福报,把本该一辈子享受的福报,通过操盘,几年赚到,享受完毕,所以,最后剩下都是苦日子了!
你别看现在在证券界活跃的那几个,什么王亚伟,什么这个,那个,慢慢往后看!还记得缠中说禅吗?我说死的死,不是吗?真的佛法有一点修证,内心有一点清净,能觉知业力变化的人,他如果有操盘经历,或者代别人做股票经历,或者给人推荐股票经历,他就知道,做自己的,和做别人的,是不一样的,那个业力背在身上,智商下降,昏昏沉沉,甚至噩梦连连,甚至还有其他灾祸;真懂这个因果,不给别人操盘做股票,甚至连推荐都不推荐!我也是走过弯路的人,七八年前有修行比我好的,吃过亏的师兄提醒过我,我当时不信,现在走了一些弯路,回头看,有些因果真的不能介入!
我是1998年进入证券公司任职,也就是香港金融阻击战对阵索罗斯那一年,但是1992年我还读书的时候,我就已经在钻研股票了,只不过当时只是理论研究,花了很多心思,所以,也算得上中国比较早的一批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所以,中国证券市场这25年的腥风血雨,几乎都听了都看了,什么人当时什么样,现在什么结局,基本都知道一些;所以,你说的这些啊,可能还是有些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太深,还牵涉其他因果,不久我将会专门著述讲解---------佛弟子金融投资,福德等价交换原则,让大家知道怎么做,可以不欠别人债,不背别人业!以后我有时间,会专门讲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