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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建于1906年的牯岭街小剧场。此建筑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在日治时期为日本宪兵分队,战后成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1954至1958年经过改扩建成为三层建筑。)
1961年6月15日晚约十点,台北市警局第二分局的值班巡警接到报案称牯岭街5巷10号的后门有穿童军服的女学生被杀。两位警察立刻赶到现场,见一少年抱住倒地的女学生不放,警察带着女学生和这个自称是她哥哥的少年一起到台大医院,急诊医生判断女学生入院前已无生命体征。
少年泣不成声,在警察再次询问时改口称自己既是女学生的哥哥,也可以说是未婚夫。警察察觉不对,再问:“人是你杀的吗?”,对方回答:“是我杀掉的!”。警察随即把少年押回警局审理。
死去的女学生是建国中学初二甲班(夜间部)的刘敏,15岁,祖籍山东沂水。刘敏父为国民党通讯官刘泽温,1948年死于徐蚌会战,即我们熟知的淮海战役。刘泽温死后,其妻陈庆华带着2岁独生女刘敏随军到台湾,独自抚养女儿长大。
少年是曾就读建国中学初二丙班(夜间部),最近被开除的茅武,16岁,祖籍浙江宁波。茅武父亲茅泽霖在中央研究院任职,与胡适是好友。茅家六个兄弟姐妹,茅武排行老五。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导演杨德昌与刘敏,茅武是建国中学同届同学,不知是否相识。)
1960年3月28日,刘敏和茅武在0东公车上结识。5月1日刘敏在第一节课下课休息时走过走廊给茅武递了一张纸条,上书“我爱你”,此后二人开始约会。彼时刘敏有就读乔治中学的男友张毅强,与茅武成为情侣后,刘敏与茅武约定谁变心就下地狱,也和张毅强分了手。刘敏和茅武的感情迅速升温,当年12月31日晚,两人在大树下约会发生关系。(日后茅武在法庭上又称与刘敏仅是普通朋友,因刘敏已逝,此事不可考。)
茅武发现海盗帮成员,初二乙班的江乾申想要追求刘敏,为了对抗江乾申,茅武刘敏取了外号小玉,为自己取了外号钟璧,喻二人钟情璧玉,两人的“帮派”叫做璧玉帮。璧玉帮有烧香拜把子的五人,茅武是老幺,负责谈判。因为璧玉帮和海盗帮打架,被学校记了大过,两个帮派自此成了学校的重点关注对象。1961年4月茅武书包里搜出了一把弹簧刀,因而被学校勒令退学。
(1950年代,国民党退守台湾的军官子女多为学生,他们为了求生存,联合外省子弟形成黑帮团体。如今的竹联帮就是由当时外省学生的校园帮派中和帮发展而来。)
离校的茅武与刘敏接触机会减少,两人约会频率不复往常,后茅武从他人处了解到刘敏和丙班的马积申过从甚密,遂委托璧玉帮的兄弟,也在建中就读的孔瑜约马积申到南昌路冰店谈判。茅武警告马积申离刘敏远点儿,马积申置之不理,二人约好6月15日晚在南海路美国新闻处前单挑。
茅武听孔瑜说马积申会带武士刀到场,于是去丙班同学孙德雄家偷刀。茅武退学前与孙德雄同在丙班,两人关系不错,退学后的茅武也时常在孙家寄宿。6月14日茅武与马积申在冰店谈判前就偷了孙德雄藏在自己床下的红白相间的木柄童军刀,被孙德雄发现夺回。15日茅武趁孙德雄还在学校温书,再次从他床下偷刀赶赴美国新闻处。
晚九点茅武赶到建中,告诉孙德雄十点到美国新闻处见面。孙德雄此前已从孔瑜处得知茅武与马积申单挑之约,劝也还在学校的马积申千万不要赴约,马积申听说茅武来势汹汹,连脚踏车也顾不上,拔腿逃走。
九点五十分孙德雄放学回家,经过美国新闻处时看见等在那里的茅武,试图拉他一起回家。这时刘敏也与两位女同学一起走来,见到茅武,就撇下女同学和茅武两人往牯岭街走去。
茅武和刘敏走到牯岭街5巷10号后门,告诉刘敏:“我不喜欢你与马积申在一起”,刘敏回说:“你管不着。”。茅武遂威胁说要杀了刘敏,刘敏问:“你忍心吗?”,茅武答:“不忍心”。茅武先后恳求刘敏四次,刘敏皆不松口,茅武一气之下拔刀刺入刘敏胸口,又在她额头肩膀各砍两刀,背部连刺两刀,直至刘敏的童军服被血染红才住手。
茅武此前曾致信刘敏,希望其不要与马积申交往,原信如下:
“我抱歉昨天打了你,昨晚我一夜没睡,我真想杀了马积申,但后来我一想不值得。如果我杀了他,你也不会再爱我,而且杀了他反而觉得我没用,何况还得偿命。但我一定要阻止你和马积申来往,因为他在某校有两个女友,一个叫曾xx,一个叫什么,我记不清楚了。我希望你能信任我,无论如何,我茅钟璧是不会欺骗你的,因为我永爱你的。玉妹,玉妹,我的玉妹,我也不必写了,因为我只少跟你说了多少话,我俩四百零八日的友情,就完了吗?但愿你能回到我的怀抱里,我不多写了。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我对你的爱也是任何人所共知的,好玉妹,最后祝你安康,好好用功,别再交男朋友!
永属你的断肠人上”
刘敏的母亲陈庆华每晚都到基隆路口的公车站前等待女儿放学一起回家。6月15日,陈庆华一直等到午夜最后一班公车开走,还是不见女儿。这时邻居找到公车站,告诉陈庆华警察到其家通知刘敏已被人杀死,尸体还在台大医院。陈庆华听说,没有赶去医院,而是径直回了家。
陈庆华的妹妹也接到消息到医院去查看,左等右等不见姐姐来认尸。凌晨两点她去陈庆华家里找姐姐,进屋发现姐姐人事不省,赶紧搭三轮车把她送去医院急救。医生从X光看到陈庆华腹中有一枚戒指的影像,乃知她万念俱灰因而吞金自杀。所幸抢救及时,陈庆华没有死成。
7月11日茅武因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起诉书中写道:“被告茅武系一不良少年,仅因女友不顺从其意,竟拔刀连续猛刺女友七刀,生性残暴,恶性重大,应请刑庭从重科刑,以昭炯戒。”
刘敏之母陈庆华上庭作证,请求法庭重判茅武,她并向庭上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害四十一万二千九百四十五元。
茅武在法庭上改口称与刘敏只是普通朋友。检方展示了茅武和刘敏的多封书信反驳。
庭讯中负责在茅武与马积申之间传话的孔瑜提供了更多细节。他替茅武约马积申在美国新闻处门口打斗时,信口胡诌说茅武会带刀到场,马积申说:“我也去借刀来。”随后孔瑜又告诉茅武马积申带了武士刀,让他小心。至此茅武才去孙德雄家中偷刀。
8月8日是刘敏16岁的生日,当天法庭判处茅武有期徒刑15年,褫夺公权8年。检方认为茅武未满十八岁,尚有教育余地,依刑法不得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然而他手段残忍,故而以法定最重的刑期判处。
9月22日,陈庆华诉茅武赔偿一案审讯终结,茅武之父茅泽霖认为赔偿金额巨大,自己无法承担而拒绝。陈庆华认为其女刘敏之死由茅武一手造成,应当承担全部费用,因茅武尚未达法定年龄,其父应负赔偿责任,顾请求法庭执行茅泽霖财产。
9月26日,民事庭宣判茅泽霖支付给陈庆华十二万九千五百二十三元,含殓葬费,慰藉费,抚养费。
茅武数次上诉,曾由高院改判七年,检察官不服上诉,高院发回更审,改判十年。
1976年,茅武出狱,时年25岁,亦有其他说法称茅武提前获得假释。有说茅武出狱后改名换姓到了美国生活,也有说茅武扔在台湾摆摊卖面。
以上为电影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 之原案。筹拍影片时,杨德昌导演曾经找过吴倩莲,后来遇到从美国回台湾度假的女孩杨静怡,才定了女主角小明。男主角小四一早定下了演员张国柱的儿子张震。
1986年小野(李远)与杨德昌合写的剧本初稿,两人都是外省人二代,有相似的经历和视野。杨德昌想讲随国民党战败于1949年来到台湾生活的外省人的绝望。这一点,在影片的开头有出现。
起初杨德昌承诺电影会在五个月内拍完,谁知一拍五年。拍摄开始不久,杨德昌一直在改故事,增加人物。杨德昌又在和小野合作的包括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恐怖分子和双城故事在内的三个剧本不断往复,小野因而和杨德昌翻脸离开剧组。
(参加1991年东京国际影展,左起杨德昌,张震,吴静怡,最右为张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