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不啃的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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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打开我国观赏鱼出口到各国的大门

(2020-07-26 10:07:33) 下一个

逐步打开我国观赏鱼出口到各国的大门

 

在来到检疫系统之前,我对水生动物的进出口状况几乎一无所知。到深圳后才发现,我国的出口形势非常严峻。很多国家都只从中国进口冰冻水产品,如海捕鱼类等,很少从中国进口活鱼。我国的观赏鱼,特别是金鱼有很长的养殖历史,也在世界上很有名气。但大多是被新加坡、以色列等国买过去后再转口卖到各国。主要一是信用问题,二是双方缺乏足够的沟通。这种形势亟待改变!

到深圳后,我开始尝试逐个对一些国家打通出口观赏鱼的大门。 

九八年初,深圳市康和水族公司希望能向澳大利亚出口热带观赏鱼。经过和澳方联系,澳大利亚检疫局发来了检疫要求:从中国进口热带观赏鱼要检十种细菌和六种病毒!

我一看要检疫的名单,不由得大吃一惊。这十六种微生物中,有几个细菌和病毒写的是一个科或者属的名称。换句话说,就是几十种甚至几百种,而且检测方法也不一样。实际上是要我们一共检测几千种微生物,这样的要求根本无法完成。更离谱的是,有的细菌根本就不致病,是自然水体里广泛存在的细菌。只要有鱼就一定会有这些细菌,不可能没有。还有一种病毒只是有学者在澳洲发表文章提及到,世界上其它地方都还没有发现过,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检疫。因此让中国检查这种病原几近荒唐。这些要求显然过于严厉,实际上是一种拒绝进口的技术壁垒。

为了促进中国观赏鱼出口,开拓外贸渠道,国家局与澳大利亚检疫局开始进行官方交涉。我也多次与澳方的有关专家从技术层面进行磋商,探讨解决办法。特别是九九年一月在我参加NACA的地区专家组会议期间,看到有澳大利亚的检疫官员Ramesh Perera先生也是技术专家组的成员。于是趁机向他提出此事。由于是私人会面,说得比较坦率。我明确指出:这是技术壁垒。Ramesh先生自己也说不出必须坚持这些检疫要求的理由,但也没表态同意我的看法,就含含糊糊地混过去了。

我从泰国回来后,立即叫康和公司再去向澳大利亚申请出口热带观赏鱼,并照澳方要求的检疫证书的格式签发了一份中国的检疫证书。但遭到澳大利亚检疫局的拒绝。他们重申必须检测那十六种病原。我感到非常恼火,这不明明是在搞贸易壁垒吗?但又感到有些无可奈何。

机会终于来了。

九九年五月,江泽民访问了澳大利亚,澳方拟赠送中国几只袋鼠。我听说后立刻建议:“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借此机会提出跟他们对从中国出口观赏鱼几乎类似的苛刻要求,在检疫要求中提出一大堆微生物的名字,其中也包括一些科和属的名称,算下来实际上也有好几百种。澳方一看就傻了眼。六月二十八日来信答复:检疫要求太严,无法做到。国家局动检处的李处长看到后笑着说:“他们也有着急的时候啊!回复他们:做不到就不许进口到中国来!”澳方开始着急了,这可是澳洲的首脑们送给中国领导人的礼物啊!

七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FAO和NACA在北京召开东南亚鱼病检疫会议。澳方的检疫官员Ramesh先生也来了。他也很希望这次能跟中方的检疫官员会面,于是他找到了李处长和我。刚开始,他理直气壮地跟我们分析,这个检疫要求是多么不合理,要做到是多么的困难等等。李处长和我都笑眯眯地看着他,不住地点头。等他说完了,我们就问他:“那你们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标准要求中国出口观赏鱼呢?那不是一样不合理,一样很困难吗?”他开始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还在奇怪地反问我们:“袋鼠和观赏鱼有什么关系?”李处长哈哈笑着说:“这两者就是进出口的东西不一样,但检疫要求是一样的啊。既然你们说做不到,为什么要求我们一定要做到呢?这不是采取双重标准吗?”

Ramesh先生这才醒悟过来,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明白了。这样吧,我回去后马上考虑这个问题,保证在一周内答复你们。好吗?”

几天后,Ramesh先生发来传真:澳方答应对检疫要求中所提出的这十六种病原只是要求看看没有临床症状即可。八月四日,澳大利亚检疫局进一步正式来信解释,同意“只要临床上检查没有可疑疾病症状,出口时用自来水包装即可,而不需要在实验室作所有指定的病原检测。” 实际上取消了原先提出的必须在实验室做十六种病原检测的要求。

收到澳方来信,我们立刻通知康和公司趁热打铁,再次向澳大利亚检疫局申请进口许可。很快,到九月二日,康和公司就收到了澳方发给的第一号进口许可证。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这意味着中国观赏鱼向澳大利亚出口的路已经开通。至此,历时近两年的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观赏鱼的问题终于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通过这次较量,我深深地体会到:技术壁垒在世界贸易中是普遍存在的。由于中国很多出口产品成本较低,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故有些国家在与中国的贸易往来中,要么指控中国倾销产品,要么提出种种要求使中国公司的出口成本增加。对于这类问题,单从政府层面与外国政府部门进行交涉不但需时长,而且也不一定见效。找机会采取反制措施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九八年七月七日,我正为英国因SVC事件对我国的观赏鱼发出禁令头疼,动检处的黄处长拿来一份传真:“江老师啊,意大利那边又出事了。你看看怎么办?”我接过传真一看,原来是中国驻意大利使馆发来的传真,称意大利卫生部食品营养和公共卫生兽医司通告他们,说从中国进口的观赏鱼中查到有沙门氏菌。

原来,意大利检疫局从自上海出口金鱼的水中检出了沙门氏菌。这种细菌不会导致鱼生病,但可能使人拉肚子。他们认为有些观赏鱼是家庭买去养的,如果污染了这种细菌,会给家中老人和儿童等抵抗力弱的人造成威胁。所以宣布从六月二十五日起暂停从中国进口观赏鱼,直到中方提出一定的卫生措施为止。并通知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

这年年初刚看到澳大利亚检疫局提出的十六种病的检疫要求,六月初又被英国查出从北京出口的观赏鱼里有SVC,现在又出了个意大利的沙门氏菌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的突然事件,我真的感到有些焦头烂额。应当怎么解决?中国和意大利政府双方坐下来谈判?谈什么?我心里一点头绪也没有。这又不是SVC,可以通过连续两年的监测来避免。这是污染的细菌,随时可能发生。应当怎么办呢?我苦笑着把传真递还给黄处长:“先不管它,现在SVC事件是当务之急。反正观赏鱼已经完全停止出口了,即便把这事解决了也还是没法出口,先暂时放一边吧。”

一直到九九年二月底,英国宣布撤销对中国进口观赏鱼的禁令。我们这时才缓过气来,开始考虑意大利的问题。我问东海观赏鱼公司的陈经理:“你们跟意大利的客户联系时,他们是什么意见?”陈经理说:“没问题啊。意大利客户其实很看好我们中国的金鱼,很想跟中国做生意啊。”我想了想,回顾起解决SVC事件的过程,我觉得以个人名义进行联系可能沟通会更方便一些。就建议他跟那些客户联系,叫他们去问意大利检疫局,看看他们觉得应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以陈经理为桥梁,建立起我和意大利检疫局的头,Valeria Giberti先生,也是意大利水产协会的负责人的私人联系。

四月三日,陈经理转交我一份Valeria Giberti先生的来信,他告诉我新加坡的渔场采用了类似SVC监测的方法来保证渔场没有沙门氏菌。这是一份长长的监测计划,他全文发给我参考,问我们能不能参照这个方法来做。

我一看连连摇头:这是个劳民伤财而又解决不了问题的方法。毫无科学性可言。于是毫不客气地给他回了一封信:“我认为提出这个建议的人一定不是个科学家……首先,对鱼而言,沙门氏菌和SVC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被污染的,后者是被感染的。所以用长期监测渔场的办法来控制沙门氏菌是不对的。即便你检测了十年,也可能因为饵料污染或者水太脏而在十年后的第一天出现。用长期监测的方法来控制沙门氏菌没有用。第二,如果我们发现鱼被沙门氏菌污染后,很容易就在几天内把它清除掉。通过挑选干净的饵料和使用清洁并消过毒的水,几天后沙门氏菌就会消失。所以不是很严重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应当在鱼出口前一到两周内检测水、饵料和鱼,这比对渔场监测两年要有效。”

在这封信里,我明确提出自己的看法:沙门氏菌要消除很简单,只要在出口前一周不喂食,换上干净水,即便原先有这细菌,也会被清除掉,完全没有必要进行长期的监测!

经过几个月的沉默。到九月十五日,才收到了一个比较“官方”的答复。这个答复说的是如此明白,叫人恍然大悟:

“江教授:我读了你的关于沙门氏菌的E-mail并和Dott.Ianiello谈到此事。他完全知道这和病毒病是不同的,但关键是中国的渔场必须要有文字工作要做,……声明在启运前用干净水并且不喂食。……新的健康证书也必须包括上述要求。我们就能重新从中国进口。……当(我们)把所有的纸上工作都输入磁盘,就能确定再恢复进口……”

呵呵,原来他们不让进口的关键不在于中国的鱼是否有沙门氏菌,而是要求我们在健康证书上写上“在启运前用干净水并且不喂食”,就可以恢复出口观赏鱼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那还等什么?

我赶快给国家局动检处打了个电话,说清楚此事。很快,国家局就写出了从中国出口观赏鱼到意大利的新评语:“……向意大利出口的观赏鱼须来自中国出入境检检疫机构监管下的注册渔场;观赏鱼出口启运前须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疫,证明临床健康及无沙门氏菌和霍乱弧菌;装运观赏鱼须使用专门清洁的包装容器且途中运输用水不得含有沙门氏菌和霍乱弧菌;观赏鱼在启运前和运输过程中所饲喂的饲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这个证书格式送到意大利卫生部后,他们就决定自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起解除禁令。通往意大利的大门终于重新打开了。

而在观赏鱼出口西班牙的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则更为奇葩。

二零零零年初,突然,有好几个出口观赏鱼的货主都反映不能出口鱼去西班牙了。原因据说是证书不合格,但具体什么不合格谁也说不清楚。然而国家局从未接到西班牙检疫局官方的任何通知,也觉得莫名其妙,感到无从下手。

这时,我已经认识到个人联系在国际问题上无可替代的作用。立刻找到货主,问他们:“是谁不让进口的?”问了几个人,才发现并不是西班牙检疫局的决定,仅仅是几个口岸不让进口,跟西班牙国家层面没有关系。我立刻找他们要来了那个口岸的检疫官员的邮箱地址,开始主动跟他们联系,询问停止进口的原因。

很快我就得到了答复。原因令人大跌眼镜:一直以来,出口到西班牙的观赏鱼用检疫证书都是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的。而西班牙口岸的一些官员不懂英语,更不懂中文。因此一直都搞不清楚中方究竟在证书上写了些什么。为了谨慎起见,他们要求证书上要有西班牙文,否则不让进口。就是这个原因!

这完全是技术方面的事情,所以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告诉西班牙的国家部门,就自行决定了。而且他们认为这也不是什么很复杂的问题,中方应当能够解决。

看到这个答复,叫人哭笑不得。我立刻回复:“这个问题我们暂时无法解决,因为我们没有懂西班牙文的人,无法完成翻译证书的工作。如果你们能找到合适的人,能把证书的英文版翻译成西班牙文版,我们将非常感谢!”

几天后,他们就把西班牙文版证书的电子版给发过来了。那天中午下班前,我正在看这份文件,深圳康和公司的老板气喘吁吁地跑来告诉我:他们出口到西班牙的一批金鱼已经到了那边的口岸,但是由于没有西班牙文的证书,被卡在那里。 

看到他急得满头大汗的样子,我安慰他不要着急。并赶快打电话叫宝安局的人稍微晚点下班,赶快照这份西班牙文的电子版再写一个证书,然后按照货主提供的传真号码发过去。两个小时以后,货主告诉我,那批金鱼已经放行,西班牙的货主收到金鱼了。

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就这么简单??

经过这几年跟一些国家的较量,我开始认识到:“外事无小事”这个提法是有不足之处的。

几十年以来,国家和政府再三强调:“外事无小事”。凡是涉及到外事方面的问题,不论大小,一律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通常是逐级上报,等待指示。在没有得到具体指示之前,不得越雷池一步,否则就是违反了“外事纪律”。违反了外事纪律的人,处理起来是很严重的。所以凡是和外事有关的事情,人们通常是敬而远之,宁可犯路线错误,不犯组织错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事实证明,外事跟其它事情一样,也分各种层次,一样也有大事和小事。都把它们当大事处理,有些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就会变得非常复杂,甚至很难解决。

例如SVC事件。如果完全靠中英双方举行会谈,在会上双方都在打官腔,双方都在揣摩对方的真实想法。可能会产生很多误会,可能会花很长时间才能最后解决。而通过私人热线联系,比较容易了解和沟通,事情解决就快很多。

再如意大利和西班牙的问题。本来就仅仅是纸面上的功夫,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硬是要当大事来解决,无非就是两国政府的官员坐下来严肃谈判,以官方的正式形式交流。有些话就不好说了,大家都在打官腔,那就慢慢谈吧。几个小时能解决的事情,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

经过这几年的磨练,我开始认识到,检疫部门遇到的问题都是“外事”。首先要分清是大事还是小事。如果是小事,就尽量自己解决,不要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对方提出的要求如果合理,照办就是了。即便是大事,能否先通过底下联系,取得基本信息和解决方案,再拿到桌面上来,也比直接进行官方谈判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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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往事_如烟 回复 悄悄话 工作的成就感,是最好的精神食粮
Beautiful_20 回复 悄悄话 中国的政府部门太需要像江老师一样的人才了,多多益善。前几年和国内x航动x有过联系,真是很腐败的,还有问给他们子女在英国找工作的,大跌眼镜。
dingc2008 回复 悄悄话 江老师确确实实做了些有益的工作,这也是对国家做出的贡献。
格利 回复 悄悄话 关键是要懂行的专家理事,如果都是用一些人浮于事的官僚管事,必然要坏事。
葡萄树 回复 悄悄话 @blue6albion +1
blue6albion 回复 悄悄话 江老师这样的才是国家的栋梁之才。

论对国家的贡献,比磨嘴皮子吹战狼厉害锅的不知强多少去了。
rongrongrong 回复 悄悄话 真希望多些江老师
HBW 回复 悄悄话 “外事无小事” 这本身就是胡说八道。只是在强调自己处理外事的权力而已。江老师本色不改,勇敢质疑。

有的时候外交上“小事是大事”,比如仿冒个产品商标,偷用个专利啥的。这些在国内小事一桩,但是这些是国外做生意的基础。现在人家找上门来了,偌大的产业都要被封杀。
欲千北 回复 悄悄话 干才和庸才就是不同。
hotpepper 回复 悄悄话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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