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從聖經了解到,以色列歷史經歷了一個從完全"神治”,到敬畏神的"人治”,到完全無神的"人治”時代的轉變。
1."神治”時代
在以色列立王之前,都是"神治”時代,就是完全由神做主,由祂引導、帶領百姓每一天的動行起坐、一言一行。
神呼召亞伯拉罕出來,並應許說他的後裔會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數也數不清,並說賜給他後裔迦南美地。四百多年後,神開始兌現祂的應許,吩咐摩西做亞伯拉罕後裔--以色列百姓的領袖,帶領他們出埃及為奴之地,成為神的選民,單單敬拜事奉祂。神還頒布律法典章給他們,使他們知道如何過活得以蒙福。經過四十年的曠野漂流,神供應他們一切需要,賜給他們食物和水;也使他們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一路用火柱雲柱為他們遮蔽照明,步步引導和保護他們。儘管他們愚昧無知,常常抱怨,悖逆神,但是,神仍然用憐憫牽著他們的手,沒有丟棄他們,反而幫助他們與迦南人爭戰,把他們帶進迦南美地。
然而,進到迦南地,百姓並沒有遵行神藉摩西給他們的囑託和警告。他們隨從當地的世俗,娶外邦女子為妻,拜他們的"假神”。摩西和約書亞去世後,聖經這樣記載說: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士師記2:11-14) 每當以色列百姓就向神呼求時,神就派士師拯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他們如此反反覆覆得罪神,直到撒母耳最後一位士師都是如此。當撒母耳年紀老邁時,以色列百姓竟以他兒子不行他的道為"藉口”,要求立撒母耳給他們立一個王治理他們。
聖經說:”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記8:4-5)
當時撒母耳對百姓的要求不高興,就向神禱告。神回應他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母耳記上8:7-9)
接著寫,撒母耳就照實傳講神的話,對百姓說:”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又派他們作仟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撒母耳記上8:11-18)
早在摩西時代,神已經預言祂的百姓將來會有如此要求,所以,在摩西臨終前,神吩咐他告誡百姓"立王”的條件:
摩西對百姓說:“你進了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地,占領了那地,居住在那裡的時候,如果你說:‘我要立一位君王治理我,像我四圍的列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的神揀選的人作君王管理你;你要從你的兄弟中立一位作你的君王;不可立你的兄弟以外的人作王管理你。只是君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人民回埃及去,為要加添馬匹,因為耶和華曾經對你們說過:‘你們不可再回到那條路去。’他登上了國位的時候,就要把利未支派的祭司面前的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份副本。那份副本要常在他身邊,他一生的年日都要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這樣,他的心就不會高傲,輕看自己的兄弟,也不會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好使他和他的子孫在以色列中,在他的國位上,可以日子長久。”(申命記17:14-20)
從上面經文看到,神對王的條件要求得很清楚,也都是對百姓有益的:
第一:由神揀選,並在神的選民中挑選;
第二:王不可為自己增添馬匹,或為了增添馬匹,把百姓帶回埃及去:
第三:王不可加添妃嬪,也不可為自己增加財富;
第四:王要把神的律法放在身邊,常常誦讀,敬畏神,謹守遵行神的律法典章。祇有這樣,王的國位才可長久。
2. 敬畏神的"人治”時代
雖然以色列百姓要人代替神管理他們,但是,神仍然介入在其中:王由神來選定,品行要符合神的標準,而非人的標準。
撒母耳按照神所說的,從極小的便雅憫支派立了第一個王:掃羅。他是神揀選的王,神沒有看他的地位和背景。但是,神掌管一切,也預知一切。
在掃羅遇見撒母耳的前一天,神就對撒母耳說:”明日這時候,我必使一個人從便雅憫地到你這裡來,你要膏他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他必救我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因我民的哀聲上達於我,我就眷顧他們。”(撒母耳記上9:16)
當掃羅找不到丟失的驢時,神也感動他的僕人,建議他去找先知。
神揀選掃羅為王,有其原因:掃羅不但人高馬大,他還是一位"大能的勇士”;他是一個心思縝密的人:會顧及到為尋找驢一直不回家父母的心情,甚至考慮到拜訪先知要帶上禮物(參見撒母耳記上9:1-8);掃羅也很謙卑(撒母耳記上9:29)。
可遺憾的是,人的"罪性”會隨著環境變化而凸顯出來。掃羅作王后,由於過分看重權力和地位,使得他離神越來越遠,而且他硬著頸項不肯悔改,以致最終被神棄絕。之後,神揀選了大偉,並說大偉是"合祂心意的王”。
的確如此,大偉作王共四十年,一生單純信靠神,處處按照神的心意治理國家、管理百姓。雖然他曾軟弱犯罪得罪神,但他在神面前"痛改前非”。他在世"治理”以色列國的日子,蒙神大大祝福。
大偉年老時,所羅門接續王位,最初兒子也非常敬畏神,禱告不為自己求,單求神賜他管理百姓、公平治國的智慧。神不但應許了他的禱告,甚至把他沒有求的財富也都賜給他,可謂他是前所未有的最有智慧的王,也是財富最多的王。神又把他父親大偉建"聖殿”的心願交付給了他。"聖殿”竣工後,他在"聖殿”里、百姓面前的禱告極其感人:(參見列王記上8:22-61)
1) 他首先讚美神的慈愛和信實;
2) 求神垂聽他和百姓在"聖殿”的禱告並赦免;
3) 求神按照公義賞罰個人;
4) 若是百姓犯罪,願意悔改,求神赦免;
5) 若是因百姓的罪而遭致天災人禍,百姓省悟,願意認罪悔改,求神垂聽並赦免;
6) 若是外邦人聽到神的名而敬畏神,也求神像待以色列民一樣,垂聽他們的呼求和禱告;
7) 若是百姓與敵人爭戰向神呼求,求神垂聽並主持公道;
8) 若是百姓犯罪被擄,他們心意轉回,認罪悔改,求神赦罪憐憫;
9) 求神保守已經被拯救出來的的百姓,永遠作祂的產業,就是神藉著摩西所應許的。
他說:”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神至大,超乎諸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祂居住的,誰能為祂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他建造殿宇麼? 不過在祂面前燒香而已。”(歷代志下2:4-6)
又說:”神果真住在地上麼?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 ”(列王記上8:27)
因著王對神的敬畏,”耶和華使所羅門在以色列眾人眼前甚為尊大,極其威嚴,勝過在他以前的以色列王。”(歷代志上29:25)
由此看到,以色列民雖然從掃羅做王起,就進入"人治”時代,但是,那時王和百姓仍願意讓神介入,他們仍願意遵守神的律法典章。所以,神保守看顧以色列國和國中的百姓,使以色列國富民安,是當時最強盛的國家。
神悅納所羅門王在"聖殿”的禱告,便第二次向他顯現,就像之前在基遍向他顯現的一樣。但是,神對他提出警告,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倘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 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神,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列王記上9:2-9)
2.離棄神的"人治”時代
很不幸的是,人的"忘性”很快。所羅門竟然忘記神的警告,不但給自己大興土木建"宮殿”,大肆”娶妃納妾”,過著”花天酒地”、放縱奢侈的生活,甚至隨從這些妻妾外邦女子、拜她們的神。王不遵行神的誡命,失去敬畏神的榜樣,百姓豈不更"放肆”?
從此,由敬畏神的"人治”時代結束了。
神指責所羅門離棄祂的惡行,並預言說:”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往來相通,因為他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他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列王記上11:1-13)
由於所羅門偏離神的道,兒子羅波安"上行下效”,對神更是不敬不畏:無視百姓的苦難;不接受年長者的忠告,一意孤行,由此導致王宮大臣耶羅波安反叛篡位,做了北方十個支派的以色列王,而僅留給羅波安南方兩個支派,稱為猶大國。國分裂之後,南北兩國的王不斷更新換代,大多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百姓也是如此。其結局,神藉亞述與巴比倫之手,使百姓淪為亡國奴,被驅趕到世界各地。
縱觀以色列歷史,不難看出,如果王和百姓都不敬畏神,"人治”的結果就是,國家遭難,百姓遭殃,國民一同滅亡。
聖經早已告訴世人說:”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 耶和華揀選作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篇33:12)
二:為什麼人不喜歡"神治”?
歷史證明,沒有神介入的"人治”,其結果是悲慘的。既然如此,那人為什麼仍然喜歡"人治”,而不喜歡"神治”呢?甚至不要有神的參與和干涉? 外邦人如此,可以理解,而神的選民為什麼也是如此? 其原因是:
第一:人的"罪性”,不喜歡受限制
神指著以色列百姓對撒母耳說:”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撒母耳記8:7b-8)
人的本性喜歡任意妄為、我行我素,不喜歡被"約束”,個人"自由”被"限制”。人如果不喜歡神做主,想自己做主,就必厭棄神,因為人的"自由”受到限制。起初亞當夏娃犯罪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希望自己像神一樣"知道善惡”。如果人像神一樣,不就是自己做主了麼? 人豈需要神呢?神的命令人豈會願意聼從呢?
神藉著摩西將以色列百姓帶出埃及,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之久。他們擺脫奴隸的地位,被神從萬民中揀選出來,作神的兒女,"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民,是屬神的子民”,理當感恩,而事實並非如此。他們像一些無知的”幼童”:稍不滿意就抱怨神,責怪摩西,甚至怨恨神把他們帶出埃及,他們想”打道回府”、回到埃及再做埃及人的奴隸。神為此憤怒,曾用各種方式管教懲罰他們。為了百姓可以順利進入迦南美地,長久蒙福居住,神給他們頒布了律法典章,使他們可以照著神的原則過活。神也藉著摩西耳提面命、不厭其煩地告誡他們要遵從神的諙。但是,他們卻硬著頸項,不肯順服,以致於時常被神管教。他們怎能不厭棄神呢?
這似乎像當今的一些基督徒,決志信主了,也受洗了。後來隨著對聖經了解得多了,發現神的標準讓自己很不"自由”,很受"限制”、很受"約束”,以致開始厭棄神:不再讀經禱告,也不喜歡參加敬拜聚會,又回到"老我”過放縱情慾的"自由”生活中,"享受”罪中之樂。就像小孩子不喜歡順從父母管教,討厭被告訴這個不行,那個也不可以。
在教會中常見一種現象,就是有些孩子一離開家進到大學,便像脫韁的"野馬”,橫衝亂撞,什么喝酒、吸毒、亂性等犯罪的事,都想一一嘗試。他們有的雖然"受洗”,但完全脫離跟神的關係。常聼有人禱告神,說:”求神不要離開我。” 實際上,神從不離開祂的子民,而是人我們離開神。這種現象有其個人的主觀原因:厭煩神的"監護”,認為這是對他們"自由”的一種限制;此外也有客觀原因,就是周圍環境"世俗”的影響,以及缺少教會弟兄姐妹和父母敬畏神的榜樣。
有一個在高中受過洗的女孩,剛進到大學就收到一個主要做大學生福音事工的教會邀請。那裡面的弟兄姐妹對她很關心,團契組長也常請她吃飯交談,避免她誤入學校那些喝酒吸毒的俱樂部。起初她去教會還比較開心,後來她結交了一個不信主的男朋友,倆人很快同居,使得教會有些擔憂。因為她還在讀書,年齡尚小,所以,團契組長出於愛心,找她交談,告訴她基督徒不該早戀,同居就更不可以,以身相許是在傷害自己,建議她先注重跟神的關係以及自己的學習,以後再考慮交朋友戀愛的事。
然而,人的愚昧就是對"逆耳的忠言”非常反感。這個女孩子非常不悅,認為教會管得太多,從此離開教會,再也不去了,無論教會弟兄姐妹怎樣聯絡勸說,她都不理不睬。據說竟然有人因為教會提醒他們多多認識神、遠離不符合聖經的事而大為不滿,甚至狀告教會,說教會干涉他們個人的私生活太多。有的父母比兒女還糊塗,也埋怨教會管得太多。這些父母未曾想過,那些苦口婆心勸導他們孩子的弟兄姐妹,既不是他們的父母,跟他們的孩子也沒有血緣關係,如果不是出於神的愛,使他們孩子收益、避免走彎路,他們何必做花錢費力又耗時、"出力不討好”的事呢?
我也曾認識另外一個完全不同年青人。因著神的憐憫和他在神面前的順服,他就選擇了一條不一樣的蒙福之路。他在大學期間也交了一個未信主的女孩子,當時兩人年紀祇有十七八歲。他們雖然沒有同居,但也常常形影不離。這個男孩子高中時曾在一教會受過洗,但對信仰糊裡糊塗,並不是很清楚。他上大學後,因為父母不斷詢問督促,他主日勉強去教會,偶爾還會帶女朋友同去。這些情況團契組長都看在眼裡,常常為這個男孩子禱告。一年後的一天,那個弟兄終於鼓足勇氣、很嚴肅地找他談,說:"也許我和你交談之後,會有兩個結果,或者你會離開教會,或者你留下來,好好地認識神。....” 然後,他便單刀直入地告訴那個男孩子,說他年齡尚小,不該過早戀愛,首先是倆人先建立與神的關係,也注重把學業完成,以後到了年齡再考慮戀愛也不晚。他說,有了與神的關係,人才會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愛,也才會珍惜彼此的感情。......說完一番話,團契組長就帶著年青男孩子禱告,也鼓勵他個人在神面前禱告。經過幾天掙扎,那個男孩子做了"割捨”,跟那個女孩子斷絕交往,固定參加教會的聚會,也在學習上非常努力。由於他對神認識越來越多,畢業後也沒有離開教會,反而在教會熱心服事,關心其他未信主的同學。他的生命有了極大的改變,對一些事情的看法也慢慢成熟起來。在這個期間,他沒有再交女朋友。他說他需要在神面前好好禱告,知道應該選擇什麼樣的女孩子,自己也要清楚將來做丈夫的責任.....。神實在恩待他,畢業後幾年,神賜給他一個非常熱心愛主的女孩子。婚後倆人同心事奉、宣教,關心人、帶領學生認識神,...。
而相比之下,那些離開教會,自己做主,隨便交友,不聽勸告的年青人,他們的人生如何? 他們隨意放縱,把”戀愛”變成了"亂愛”,隨便同居,隨時分開,生活上混亂不堪、一塌糊塗。如果一個女孩子如此不尊重自己的身子,以後再交往的男孩子怎麼會被尊重呢?即使以後結婚,其婚姻會幸福麼? 如果不幸福,又隨便離婚,豈不殃及後代?
如果神的兒女厭棄神,把神排除在自己的人生之外,必定沉淪在"罪”里,失去神的看顧。也許數年或數十年,一直到碰得頭破血流才猛然省悟,願意悔改,讓神做主作王。儘管浪費很多光陰,這種人仍蒙神的憐憫;而也有人執迷不悟、定意不要神做主,就像所羅門之後的一些君王和以色列百姓,執意背離神,自己做主,直到滅亡。
本來被造的”罪人”應該是被神厭棄的,因為神是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主,祂極其聖潔,祂有權利、有資格厭棄我們這些污穢骯髒的塵土之人。然而卻相反,人竟膽敢厭棄神,實在是大逆不道!
第二:"人治”符合人的”罪性”
人不喜歡"神治”的另一個原因,就是人的本性喜歡犯罪,與神的屬性相對立:驕傲自大、自私自利、撒謊欺騙、詭詐虛偽、肆意放縱等;而神是極其聖潔、公義、良善、信實的神;人喜歡在黑暗中行走,神卻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a),"神治”的標準是絕對聖潔、信實、公義、公平、憐憫等,而"人治”的標準出於"罪人”,由罪人做主,所制定的標準也當然極力討好罪人,符合罪人的要求。故此,人治”標準比較寬泛,遠遠低於神的標準。這就是人為什麼喜歡"人治”的原因。
看看當今世界,以美國為例,原本立國時,雖然是"人治”,但在很多方面持定”神是國家之首”等敬畏神的一些原則:規定國家禱告日,總統和百姓都同一天在神面前禱告,甚至認罪;學校牆上貼著神的"十誡”,讓孩子們從小知道有一位獨一的神,要敬拜祂;在學校可以公開讀經禱告,讓孩子了解神的原則,明辨是非;也可以在學校公開禱告,使人知道神大有能力,祂掌管一切,等等。然而,隨著人罪性越來越敗壞,從上到下,人開始離棄神,甚至乾脆把神從國家和百姓的生活中完全移除:取締國家禱告日;從學校牆上拿掉"十誡”;不允許在學校公開讀經禱告等,不但如此,所有驕傲、自私、撒謊、欺騙、詭詐、淫亂、賭博、酗酒、吸毒以及不到千元的小額偷盜,統統都不算有罪。甚至有權有勢或者富人,強姦、殺人行為,都可以脫罪,不受法律制裁....。世界遍地,如聖經所說,到處滿了罪惡,從一國之君,到一介草民。
這就是人喜歡"人治”的原因,因為沒有神的"人治”,人就是"神”,完全自己做主,可以隨心所欲、任意犯罪。
三:人該如何選擇?
以色列從"神治”,到敬畏神的"人治”,最後到完全無神做主的"人治”,其結局是國家滅亡,百姓被擄,神將他們從應許之地連根拔出,飄蕩在世界各地,...。當今那些曾有神介入的"人治”國家呢?神的祝福還在麼?那些無神做主的國家以及個人呢?他們的結局呢?
親愛的弟兄姐妹,如果你我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切記要以敬畏神為”智慧”。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箴言9:10)
有句俗語說:聽話的孩子少挨打。事實的確如此。少犯罪,少受懲罰,人的父母都是如此管教兒女,何況我們是神的兒女。如果你我真是神的兒女,當我們偏行己路,任意妄為時,神一定會像父親一樣管教我們,因為祂愛我們。
聖經說:”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麼。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5-11) 所以,你我是神的兒女,最好不要總受責打。
親愛的朋友,如果你還不認識這位神,沒有得到祂的生命,沒有祂的引導和保護,不但你面臨”永死”的結局,即使還有氣息活在世上,卻是不知道為什麼活著,生命的價值是什麼。難道你願意如此活著麼?也許你以為放蕩一生,任意犯罪,死後如燈滅,一死就百了? 不是的! 人的肉體雖死了,但人的靈魂是不死的,神是最後的審判者,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掉。在神的白色大寶座前,如果"生命冊”上沒有你的名字,沒有聖靈的"印記”,沒有主耶穌寶血的遮蓋,下場就是在蟲不死、火不滅的地獄裡,哀哭切齒;相反,那些名字在”生命冊”上的,有聖靈作為得基業的”憑據”,有主耶穌赦罪的”恩膏”,會在樂園裡,永遠享受與神同在的美好。
朋友,你的選擇是什麼呢?如果你願意臣服在神的面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願意讓神"治理”自己的整個人生,你必得到神的生命,走一條正路,一生蒙神祝福,直到見主面。
朋友,願你做一個"智慧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