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大偉的詩)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詩篇18:25-26)
”凡遵守祂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篇25:10,12)
一:會幕里的"四種人”
1.敬虔的母親--哈拿
1). 禱告依靠神
”以利加拿”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撒母耳記1:2)
哈拿一直不能生育,倍受歧視。在舊約時代,不能給丈夫留後的不育婦女,是很蒙羞的事,不但無法傳宗接代,老年無兒依靠,財產也無法遺傳。雖然哈拿的丈夫愛她,但她心中的愁苦丈夫卻不能替代。每年上神的殿獻祭敬拜時,哈拿總受到丈夫另外一個妻子毗尼拿的羞辱,使她的痛苦雪上加霜,以致於難過哭泣、不想吃飯。
聖經說:”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分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撒母耳記上1:6-7)
”哈拿心裡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阿,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撒母耳記上1:10-11)
哈拿跟神的禱告是默默的,祇有嘴巴動,沒有出聲。祭司以利見此,以為哈拿喝酒醉了,就責備她。哈拿對祭司以利說:”主阿,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撒母耳記1:15-16)
哈拿禱告完,”就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撒母耳記1:18b) 哈拿知道祇有把這件事放在神手裡,緊緊依靠祂。所以,她不再愁眉苦臉了。
哈拿雖然受了欺負羞辱,但她沒有對跟毗尼拿"以惡報惡”、大吵大鬧;也沒有像雅各的妻子拉結,為了向姐姐利亞"示威”,讓使女跟丈夫同房,為自己生子(參見創世紀30:1-8) 。哈拿沒有用人的方式除去自己的羞辱,因為她知道能否生育在乎神,神是賜人生育能力的主。所以,她選擇默默地向神禱告,在神面前傾心吐意。
2). 盡母親的本分
聖經說,哈拿和丈夫次日清早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裡,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 他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 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撒母耳記上1:19-23)
所以,孩子斷奶之前,哈拿沒有上會幕去。她並非看兒子比神更為重要,而是專心把獻給神的兒子照顧好。這就她在神面前的服事。那時帶著一個嬰兒去會幕,一定有很多不便。不像今天,到處都有教堂,而且交通也很方便。其實,這段經文不是強調哈拿是否去會幕敬拜,而重點講到她忠心執行神所託付的責任、儘自己當盡的本分。
兒子斷奶送到殿裡奉獻給神後,她仍然關心兒子,每年給撒母耳做一件小外袍,跟丈夫獻年祭的時候帶給他。(參見撒母耳記上2:19) 雖然哈拿不能每天陪伴、教導兒子,但她一直在儘自己做母親的本分。
3). 懂得感恩,信守諾言
孩子既斷了奶後,哈拿”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婦人說:’主阿,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 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撒母耳記上1:24-28)
哈拿不但是一個盡本分的母親,也是一個懂感恩、守信不食言的女子。她的感謝不是嘴上說說而已,而是帶上祭物獻給神;她也信守諾言,兒子到了年齡,就把他送到殿裡事奉神。
4). 真正認識神
哈拿之所以有如此的美好見證,都是出於她對神的認識。哈拿獻上兒子以後,心中滿了喜樂,開口讚美神的大能和憐憫。從她的禱告詞中了解到,她知道:
a)神是磐石
”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只有耶和華為聖, 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盤石像我們的神。”(撒母耳記2:1-2)
b) 神監察人一切
”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撒母耳記上2:3)
c) 神的權柄和憐憫
”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素來飽足的,反作傭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祂從灰塵里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祂將世界立在其上。(撒母耳記上2:4-8)d)
d) 神全能且公義
"祂”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撒母耳記上2:9-10)
哈拿的禱告中並沒有求神再多給自己幾個孩子,但”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撒母耳記上2:21a)
所以,神不但抹去哈拿的羞辱,還多賜給她五個孩子,而且,神所賜的第一個兒子撒母耳,成為拯救以色列民的最後一位"士師”和傳講神話語的”先知”。
就如耶穌所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
2:祭司以利
以利是一位常年在會幕里事奉神的祭司,相信他幾十年一直很忠心。然而他最後卻被神責備、懲罰,為什麼?
1).沒有盡父親的責任
以利有兩個兒子,以利對其惡行多年視而不見,不加以制止,以致兒子更加敗壞放肆,罪孽深重,惹神發怒。
聖經記載說:”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茍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 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阿,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 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撒母耳記上2:22-25)
以此看到,以利祇有口頭勸誡兒子,卻沒有實質性嚴厲管教、盡父親當盡的責任,致使兒子最終滅亡。
2).視親情高於神
耶和華派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麼?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麼?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撒母耳記上2:27-29)
以利在管教兒子方面,體貼兒子的情慾,而沒有體貼神的心意,放縱兒子的惡行,羞辱神名。以利"養兒不教”、溺愛兒子的行為,實際上害了他們,以致惹神憤怒、遭受咒詛
因此,神對以利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祂,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撒母耳記上2:30-36)
神默示撒母耳說:”我指著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我必始終應驗在以利身上。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說,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撒母耳記上3:12-14)
神對以利家的刑罰:他的後裔必死於中年;兩個兒子必同日被殺;必有一位新的祭司被興起來;他的後裔必窮乏,失去神的祝福。3) 忠心事奉,順服神的責罰
儘管以利在教養兒子方面不稱職,但他有其長處:
第一:盡祭司的職分
當哈拿理清以利的誤會,告訴他自己沒有說醉酒,而是跟神祈求時,以利為她祝福。
”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祂所求的。”(撒母耳記上1:17)
第二:順服神的權柄
撒母耳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了以利,並沒有隱瞞。以利說:“這是出於耶和華,願祂憑自己的意旨而行。”(撒母耳記上3:18)
當神藉著撒母耳預言神對以利家的懲罰和咒詛時,他沒有爭辯,明白那是出於神的公義,是他家該受的懲罰。他自所以消極接受,因為兒子長大成人、惡習形成,無可挽回。
另外一件事情,就是,看到神不再透過他傳達祂的話,而是直接默示撒母耳,他沒有顯出不悅,反而教導撒母耳在神面前的正確態度。以利對撒母耳說:”你仍去睡吧。若再呼喚你,你就說:’耶和華阿,請說,僕人敬聽。....”(撒母耳記上3:9)
3:以利的兩個兒子
1).不認識神
以利的兩個兒子也是祭司,在神的殿裡服事,但他們不認識神。聖經說:”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撒母耳記上2:12)
2).放縱情慾
聖經記載:”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將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鍋里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 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撒母耳記上2:13-16)
不但如此,兩個兒子還與婦人行不當的行為。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撒母耳記上2:22)
從經文看到,以利的兩個兒子貪婪、淫亂成性,藐視神的存在。
認識神不只是頭腦里的知識,或在殿裡行一些"宗教儀式”,而是真正按照神的旨意行。以利的兒子根本不把神的律例放在眼裡,貪戀成性,甚至把該焚燒在壇上祭牲最好的部分,脂油,占為己有。這是對神的極大藐視。
3).絆倒他人
以利的兩個兒子不是普通的百姓,而是在神殿裡服事的"祭司”,是宗教領袖。他們驕傲狂妄、無視神的存在;破壞祭祀制度,搶奪屬於耶和華的祭物,其惡行影響且絆倒了前去獻祭敬拜的百姓。因為他們的敗壞榜樣,使百姓不願意再獻祭給耶和華。
聖經說:”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作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撒母耳記上2:17)
他們的結局如何呢?
其一:兩個兒子永遠滅亡
”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打仗,以色列人敗了,各向各家奔逃。被殺的人甚多,以色列的步兵仆倒了三萬。神的約櫃被擄去,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也都被殺了。”(撒母耳記上4:10-11)
”那時以利九十八歲了,眼目發直,不能看見。那人對以利說:’我是從陣上來的,今日我從陣上逃回。’ 以利說:’我兒,事情怎樣? ‘ 報信的回答說:’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民中被殺的甚多,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也都死了,並且神的約櫃被擄去。’ 他一提神的約櫃,以利就從他的位上往後跌倒,在門旁折斷頸項而死,因為他年紀老邁,身體沉重。....”(撒母耳記上4:15-18)
b) 神的祝福離開百姓
以利感到悲哀的是,不但兩個兒子同時死掉,而且神的"約櫃”也竟然被外邦人擄去。
聖經繼續記載說:"以利的兒婦非尼哈的妻懷孕將到產期,她聽見 神的約櫃被擄去,公公和丈夫都死了,就猛然疼痛,曲身生產。她給孩子起名叫以迦博,說:'榮耀離開以色列了。' 這是因神的約櫃被擄去,又因他公公和丈夫都死了。"(撒母耳記上4:19-21)
4. 神重用的先知撒母耳
1)常常侍立在神的面前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母耳記上2:18)
而且,”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撒母耳記上2:26)
在人看來,撒母耳被母親送到會幕里的環境並不是很好:祭司以利年紀老邁;以利的兩個兒子,在殿中胡作非為,不行"祭司”的責任,藐視神的誡命;他們橫行霸道,放縱情慾,貪戀成性,其榜樣極其惡劣。但是神卻賜給撒母耳一顆智慧的靈,懂得分辨,腳跟站得很穩,以致於他沒有被惡勢環境所影響,也沒有仿效以利兩個兒子的惡行。其中兩個原因:一是他從幼時就看到父母的榜樣,尤其母親對神的敬畏;二是,他常常”侍立在耶和華面前”,專心仰望神。
2) 忠實傳講神的話
”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母耳記上3:1)
後來神呼叫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不曉得呼叫聲來自哪裡,因為”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 (撒母耳記上3:7)
也就是說雖然撒母耳一直在殿中服事,但還沒有與神有親密關係的實際經歷。
直到撒母耳詢問祭司以利第三次,以利才反應過來,知道那是神的聲音。由此看到,祭司以利身體衰老,靈性也顯出遲鈍。
後來神又呼召撒母耳,默示祂對祭司以利家的咒詛。(參見撒母耳記上3:11-14) 以利要求撒母耳忠心傳講神的話,不可有任何隱瞞,撒母耳照行了。一個忠於神的僕人,必按照神的話傳講,從神那裡聽見甚麼,就說甚麼;不敢增加,也不敢減少。
由於撒母耳在神面前的忠心和敬虔,神與他同在,神藉著他所說的話,一一成就,無不應驗。聖經說:”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撒母耳記上3:19)
二:神家裡的"四種人”
教會,就是神的家。"教會”,不是指看得見的建築物--"教堂”而言,乃是指一群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就是神從世界分別出來、專為神而活的神的兒女。所以,凡是神兒女相聚的地方,敬拜神,分享神的話語,就是"教會”,就是神的家,不管聚會或敬拜是否在"教堂”里。神與屬於祂的人同在,住在每個重生得救基督徒的心裡,而不是住在”教堂”的建築物里。
聖經說:"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道書1:9) 舊約時代會幕中的”四種人”,同樣,今天在教會會中也有這"四種人”的存在。
1.哈拿和撒母耳---敬虔的基督徒
世上的人,形形色色,教會裡的人也沒有區別。但是,教會仍然有一些像哈拿和撒母耳一樣敬畏神、依靠神、遵行神的話的基督徒。他們無論在什麼場合和景況下,都會為神作見證,成為他人的榜樣。
在教會多年,的確看到有一些敬畏神有信心的弟兄姐妹,包括牧者和普通的信徒。
本人經歷過一間教會,於九十年代初建立。當時,有一批被神感動的教會牧者與弟兄姐妹,經過多方禱告,大家同心合一再開拓的一個教會,希望更多的人聼到福音。經過數月禱告,一些愛主的弟兄姐妹決定同心合意傳福音,便在相距大概三十多哩的城市租了一個地方。星期天上午他們在自己的教會做禮拜,下午一起趕到新的聚會地點。牧者每周額外準備一堂不同內容的講道題目。跟牧者一起的同工的,有彈琴唱詩的,也有帶查經和主日學的。不但如此,他們還帶來食物,為了創造與新加入的弟兄姐妹和慕道友交通的機會。他們一直忠心服事,無論颳風下雨,沒有一個周日停過。他們沒有抱怨辛苦,也沒有抱怨所有的費用都由他們自己教會承擔。
服事幾年後,直到新開拓的教會可以"自食其力”,這些同工才回到自己的教會。但是,這對忠心為神擺上的牧者夫婦,仍然奔跑在兩個教會之間:講道,主日學,查經,禱告會,同工會。教會多年來沒有爭吵分裂,其中最大的"秘訣”,就是牧者堅持用"禱告”的方式處理不同意見,尋求神的心意,直到意見一致才可行動。有些人對牧者的做事方法不理解,也不接受,常常出言不遜,而這位牧者從來不"反唇相譏”,為自己所持守的原則爭辯。
有一次,一個在公司做大老闆的弟兄,發現有一種新式版本的聖經他很喜歡,便提出讓全教會採用。牧者沒有指責這位弟兄的"自大”,而是溫和地解釋,如果他喜歡可以自己用,教會不能隨便棄掉使用百年的聖經版本,而且這個版本是數百人在神面前經過禱告、精心翻譯出來的。那個弟兄見自己的建議未能採納,大為不悅,摔門離去。見到這位弟兄暴怒,竟然對年近八十幾歲的牧者如此不敬,心裡非常難過。而這位牧者持守原則,沒有作出反應,默默承受委屈,沒有為自己辯駁半句。他也從不把這類對他不公的事,拿到講台上,把"講台當炮台”進行指責。有的人認為他講道太嚴厲,總是講人不喜歡聼的話,很少講神的愛。他不管人是否喜歡聽,他照常按照神的真理傳講,從未抱怨。相信他自己一定在神面前常常禱告,講一切交在神的手裡。他確信神都知道,祂也掌管一切。他從來不為教會的奉獻多、參加教會聚會的人數多而"興奮”,因為他曉得人重生得救、靈命的成長,遠比這些外在的現象更為重要;也從來沒有聽過他誇耀他和師母以前曾在中西部付出有多少,他衹希望得到神的稱讚。他一生儘自己全力事奉神,一絲不苟地認真傳講神的話,關心弟兄姐妹的靈命,為主忠心擺上,不管颳風下雨、電閃雷鳴,直到八十幾歲、生命的最後一刻。儘管他從不宣揚自己的名,但是,他去世時的追思禮拜仍有數百人參加,來自全國各地。相信很多人是被他的見證影響過的。本人就是其中之一。
本人一直記得這位牧者說過的一句話和一個動作:”弟兄姐妹啊,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要記得上面有一位神,祂時刻在看著我們。” 然後,他會伸出右大拇指,指向天。
教會也有一個弟兄,常年單純而忠心地事奉,他在自己的工作上也非常出色。公司很信任他,把許多重要工作交給他。他一直默默服事數十年,不知關心了多少弟兄姐妹和慕道友。教會擴建場所,從開工到完工,他幾乎每天親臨現場查看。即使他身患重病,仍然以各種方式繼續關心別人。他的分享,語句非常簡單卻充滿真誠,令人感動,既沒有華麗辭藻,也沒有"豪言壯語”。他的分享令我記憶猶新:為什麼神允許人患難? 神向人要的是什麼? 他引用了彌迦書彌六章八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從此我記住了這段經文;他分享過泥柝聲的一首詩歌,讓我流淚不止:”讓我愛而不受感戴,讓我事而不受賞賜;讓我盡力而不被人記,讓我受苦而不被人睹。.....”
這位牧者和弟兄一生甘願把自己當作“活祭” 獻給神,不計個人“榮辱”,不討個人“利益”,不看別人評價,單以神的心為心和神的話為原則,愛神愛人,實在在生活的很多方面立下好的榜樣。
2. 祭司以利---失職的基督徒
以利的教訓給我們今天的基督徒有很大的提醒:首先,雖然自己得救,死後可能進入天國,但神一定會問責;其次,他沒有把神放在首位、帶領兒女認識神,反而對其不良行為視而不見,害了後代,失去神永遠的祝福。
想想看,如果我們衹是培養兒女屬世的知識,而沒有教導他們敬畏神的品格,雖然他們入進名校,很可能吸毒、酗酒、賭博、亂性,甚至自殺等。原因是,他們沒有神的生命,沒有神的話語做標準,沒有神的看顧和保護。
然而,現今也有的基督徒,在家裡不盡父母教養兒女的責任;妻子幫助丈夫的責任;丈夫體貼愛護妻子的責任;兒女順服並孝敬父母的責任等。為了逃避這些責任,有的基督徒以事奉神為藉口,在家中不盡當盡的本分。這完全不符合神的心意。
曾經認識一個姐妹,先生多年不信主。她幾乎每天下班都到教會,不是打掃就是參加禱告會,禮拜天從早到晚、全天在教會"服事”,而她在家裡既不做飯,也不做清潔,屋裡髒亂不堪,幾乎沒有踏腳的地方,廁所髒臭的一塌糊塗。神豈會悅納她在教會的"服事”? 相信她誤把在教堂”做事”,當作”服事”神,以為神衹在教堂里,不是隨處都在。
神真正看重的是祂兒女是否在實際生活中遵行祂的話,無論在家裡還是在外面;不管在人前還是人後;不管在內心還是在外表,總之,都有一顆敬畏神的心,而不是單單在教堂"做事”。
主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7)
主耶穌並非不要我們照顧家人,而是,當家人在一些事情上與神的原則相衝突時,如果一味順從家人,就是以利的行為。例如:過分看重孩子的學習成績、衣食住行、健康和未來前途等,而沒有按照神的原則管教他們,建立一個好的品格;沒有教導他們神的話;只顧自己得救就好,而忽略兒女得救。以利就是這樣一位失敗的父親。
人生成功的定義是什麼? 是錢多? 事業大? 地位高? 還是認識神,一生走在正路上,將來與神同在?
神對以利的責備:”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同樣這句話對今天做父母的是一個極大的提醒。孩子最直接的老師,不是學校,不是教會,更不是社會,而是父母。父母敬畏神的"言傳身教”,對兒女產生影響最大。”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a),基督徒的父母有責任教養兒女認識神,按照神的心意建立他們該有的品格。
當年神藉摩西特別提醒以色列百姓,說:”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申命記4:9-10)
又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命記6:6-9)
聖經又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箴言23:13 )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29:15 )
3. 以利兩個兒子--貪戀世俗的”基督徒”
以利的兩個兒子掛著"祭司”的名號,卻做背離神律法的事,非但不盡"祭司”的職責,而且為了滿足貪慾之心而不擇手段。
現今教會有的牧者同樣如此,掛著"牧師”的招牌,不做神的善工,衹是為了一份工作,根本不是服事神,也不肯把自己全心擺上,衹是服事自己的"肚腹”。他們不肯在神的話語上下功夫,衹摘取幾節經文,在台上"斷章取義”地解釋,誤導會眾;或者靠煽動人的情感,來代替對神的熱情;以成功福音,醫治福音聚斂財富,滿足私慾,忽略會眾生命上的建造。有的牧者哪怕多做了一點,都要討價還價,以金錢衡量;有的濫用信徒向神所奉獻的財物,變花樣為自己所用;有的允許同工向部分會眾征捐,為自己及家人度假所用;甚至還有的乾脆把神的財物變為自己私人資產。總之,把教會當做得利的門路。
教會所謂的"平信徒”呢,有的到教會的目的不同,有的為了得到人的幫助;有的積極參與事奉,想得到神的"嘉獎”,從而神會使自己蒙受祝福,財源滾滾、名利雙收、萬事如意....,而來教會不是要聼神的話,缺把神當做"僕人”為己所用,希望靠多在教會做事,星期天過來"拜拜”、捐點"香火錢”,以從得到神數倍的回報:錢更多,事業更大,兒女學業更有成就。
當耶穌用五個餅、兩條魚餵飽五千人後,耶穌離開往迦百農去,眾人也到那裡尋找祂。”既在海那邊找著了,就對他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裡來的? ‘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翰福音6:25-27)
三:你我今天當如何行?
有人說,世上有的惡事,教會同樣有,不過,教會還多了一樣,就是"假冒偽善”,即,打著"基督教”旗號、口裡唱著讚美神的詩歌,但心裡卻想著世界的事。就如神在先知書裡所說:"....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以賽亞書29:13)
沒有神生命的"基督徒”,在世上會絆倒許多人,使他們覺得我們的神是"虛偽”的、辱沒祂的名,以致於人不願意聼福音,更不願進入教會。
親愛的朋友,假如你我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如果希望我們的言行蒙神悅納,你我應該成為哪一種基督徒呢?是不是應該仿效哈拿和撒母耳、以他們為榜樣?
神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母耳記上2:30b)
如果我們常常參加教會聚會和敬拜,甚至也在教會忙前忙後,認為自己的行為比以利的兩個兒子好,以為這就是敬畏神,會蒙神悅納,並認為自己是一個真基督徒,而沒有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沒有得到神的生命,在生活中也從來沒有尊祂為主,那麼,我們就完全錯了。因為神並不看重我們參加多少次聚會、查經、敬拜;背了多少經文;也不看重我們多麼熱心在教會"做事”,祂最最看重的是我們與祂的關係,是否遵行祂的教導,順服聖靈的帶領,在每天的生活中,都以神的話為原則,在人面前有美好的見證。我們不要誤以為自己又會讀經、又會禱告、又會"服事”,不是"惡人”。但是聖經里所指的"惡人”,就是不遵行神的話的人。
主耶穌說得很清楚:”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1-23)
以利雖然在會幕忠心事奉,自己可能得救了,卻沒有教養兩個兒子,帶領他們認識神,以致於使其後代沉淪滅亡。這是對你我嚴重的提醒。如果你我活著的時候,衹在教會行了一些宗教儀式,僅僅頭腦里認識神,卻沒有與神的生命連接,在生活中沒有遵行神的話、讓祂做王做主,最終的結局如何? 豈不同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樣麼?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在這樣一個彎曲背繆的時代,求神的話提醒你我,聖靈光照你我,讓你我成為哈拿和撒母耳式的基督徒,在世上做鹽做光,榮耀神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