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宇宙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正文

人的“愛”與神的“愛”有什麽不同?

(2023-12-03 17:03:21) 下一个

看了題目,可能有人會說,"愛”就是"愛”,人的"愛”與神的"愛”有什麼不同? 甚至可能認為神的"愛”更加虛無縹緲。根據接下來的一些實例比較,不難發現,兩者的確有本質上的不同。人的"愛”與神的"愛”相距甚遠、根本無法相提並論,甚至神的"愛”比人的"愛”更加地真實。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爲人需要“愛”,但在世上卻又找不到那種可以使心靈真正得到滿足得”愛“。

一:人的“愛”是什麽?

人有"愛”,毋庸置疑,因為是神所賜的。世上沒有人不喜歡被愛,因為"愛”是人情感中最最需要的部分,它可以給人帶來溫暖、喜樂、安慰,以及滿足。

世人的"愛”,大概有這麼幾種:父母之愛;兒女之愛;夫妻之愛(男女之愛);手足之愛;親朋好友之愛。

人人皆知,世上最偉大的"愛”就是父母之愛,其次可能是夫妻之愛、兒女之愛....。然而,不得不承認,即使如此偉大的父母之愛,不是”偏左”就是”偏右”,仍有缺陷或不足。本人會例舉生活中一些常見的例子。但是,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所舉的例子大都帶有普遍性,請讀者切勿拿極少的個案”以偏概全”。

 

1.父母之愛

世上人間之愛,莫過於父母對兒女的愛。他們對兒女在生活上的照顧,可謂無微不至、極盡所能為兒女付出。但是,如果”父母之愛”的偉大僅限於對兒女生活方面照顧的話,其標準未免有些太低,因為神所造的動物也具有這種本能的"愛”。牠們在保護和餵養自己所生下來的孩子方面,做得不比父母差。

我家後院有一堵與鄰居間隔的矮牆。曾有有一段時間,鄰居家養的一隻胖貓每天早晨都會進到我家後院光顧一番,然後,再爬到牆頭上,一邊悠哉悠哉地"散步”,一邊四處觀望,享受周圍的美景。後來我發現一件奇怪的事。牠每次剛爬到牆上行走時,有一隻小鳥,不知從什麼地方飛來,嗖的一下騎到貓的背上,嘴巴在牠的頭上一個勁兒地啄”。胖貓緊張地在牆頭上急速地快奔,希望甩掉這個突如其來的"天敵”。有時牠使勁擺動身子,小鳥被甩來甩去,站不穩,也就飛走了。但是,有時即使胖貓都跑到了牆的另一端,一路上使盡渾身解數,小鳥還是死死地釘在牠身上,嘴巴毫不留情地對著牠的頭啄個不停。

這讓我很好奇,不明白為什麼這隻小鳥對那只胖貓"恨之入骨”。過了幾天,我發現我家的房檐底下有一個鳥窩,裡面有幾隻剛生下的雛鳥。原來這隻小鳥是從那裡飛出來的。牠自所以狠命地"啄”胖貓,想方設法驅趕牠,是擔心胖貓會威脅到牠的孩子們,預防萬一有什麼閃失,哪隻雛鳥從窩裡掉下來,被胖貓吃掉。

不久後,胖貓再也看不見了。每天失去了這種奇特的場景,讓我的早晨也少了許多喜興。

另外還有一個關於南極企鵝的記錄片,那個場面極其壯觀感人。當雄雌企鵝交配之後,雌企鵝就産蛋了。隨後企鵝媽媽便把照顧和孵化"幼兒”的責任交給了企鵝爸爸,然後自己就登上覓食旅程。

南極的冬天異常寒冷,風雪交加、昏天暗地。為了避免準備孵化的企鵝蛋受到天災威脅,企鵝爸爸一動不動地站在寒風凜冽中六十天,不吃不喝地守護著"妻子”所交付的"使命”,細心呵護著蛋內的小生命。企鵝爸爸用兩隻小腳丫頂住蛋,將其固定藏在溫暖的身子底下,以免寒冷的天氣奪走他們”小寶貝”的生命,直到牠們出生。天氣變暖,小企鵝破殼而出,這時企鵝媽媽帶著滿腹食物回來,找到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一起分享美食和全家相聚的喜樂。

所以,動物對自己所生的兒女的"愛”,不亞於人類。然而,人與動物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就是人的需要不單單是吃飽睡足,人有情感、人有理性、人有良知,人有靈裡的需要、有彼此互動的需要等等。也就是説,父母對兒女的愛不應衹是本能上的愛,也不是出於私心的愛,而是與兒女建立一個信任、尊重、理解的關係,瞭解他們內心的需要、陪伴他們成長,使他們的身心靈都健康、人生”充滿正能量”。

曾結交過一位朋友,為了女兒能考上名校,之前就想盡辦法讓女兒先進到教學質量好的高中。但是好的學區房很貴,無論買或租,對他們來講,經濟條件都不允許。所以,他們就借用朋友家的地址,女兒可以進到那所高中。他們不惜每天起早貪黑、一個多小時對車程,接送女兒上學放學。三年辛苦下來,女兒考得還不錯,進了排名五、六的UC一所大學。

聽說朋友的女兒考進UC大學,很為他們高興,便找了一天前去看望他們。一進門,我們由衷地祝賀他們。誰知,孩子的媽媽滿臉怒氣,對著女兒的房間大罵起來,説:"考個什麼破學校,人家還來祝賀你,不覺得丟人啊!” 

聽到朋友這番話,我愣在那兒,不知説什麼好。

女兒躲在屋裡,一直沒有出來。

過了一會兒,我只好開口,説:"UC所有大學都不錯啊,也都是名校啊!”

"什麼名校? 簡直是垃圾!” 媽媽的言語很不客氣,"我辛苦了三年,她就給我考到這種學校,還不如死了好! 讓我和她爸怎麼有臉見人? ”

當時,朋友的婆婆從國內剛來不久。見媳婦如此生氣,坐在那兒一言不發。

接著,朋友的丈夫過來勸阻,讓太太消氣,説:"別生氣了,孩子白養了,沒用!”

在丈夫的勸說下,朋友稍稍冷靜下來,對著女兒的屋子,大聲叫道:"阿姨來看你了,還不滾出來?”

過了一會兒,女兒怯生生地從屋裡走出來。真是女大十八變,也就一年沒見,女兒已經長得很高、出落得很漂亮。但是看到她的一身打扮,尤其染的五顏六色的頭髮,不由地心裡嘀咕:

"這個媽媽真愛自己的女兒嗎? 考不進第一第二名校,就怒氣沖天,咒詛女兒去死。其實,他們在國內讀的大學還不及女兒進的大學呢! 可是,女兒打扮成這個樣子,他們竟然不在意,....” 

女兒出來,勉強跟我打了一個招呼:"阿姨,你來了。”然後,又躲進屋裡。

那次,可能是我最糟糕最難受的一次"探訪”。

不由地想到一段經文。聖經説:”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卻要照著主的教訓和勸戒,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6:4) 因為"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

其實,世上這種例子不勝枚舉,尤其是在國內,衹是不同形式而已。

我認識過一個母親,與丈夫一起做生意很有錢,據說生意做得很大,每天吃飯時間都需要擠出來,自然不能陪伴女兒。所以,出於對女兒的虧欠和愛,就花"重價”把女兒送到當地最好的寄宿私立中學,也就是”貴族學校”。女兒的各種消費,父母都滿足供應。在母親看來,這樣安排是他們對女兒的最大的愛。其實,她不曉得,女兒要的的不是進什麼貴族學校,也不是每天有大把的零花錢,而是父母的陪伴。當遇到難處、情緒低落、孤獨的時候,女兒最希望有一個溫暖的家,有父母的守護、安慰、理解、笑聲....。孩子是人,不是動物,他們有心靈和情感上的需要。如果父母忽略這些,視錢比女兒更重要,怎麼能説是愛呢?

 

2.兒女之愛

中國有句俗語:”兒行千里母擔憂,母行千里兒不愁”。此言道出,兒女對父母的愛,遠遠比不了父母對兒女的愛。

現實中,兒女不願意照顧年老父母的事,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父母辛辛苦苦把兒女養大,他們一進到大學或者走入社會,就像長了翅膀,飛走了,再也不想回來。父母年青力壯、每天友忙於工作,儘管兒女不在身邊,也還過得去。但是,當父母年老體弱、臥病在床,身邊卻看不到兒女的影兒時,恐怕是父母最淒涼最傷心的了。

有一個朋友,生了兩個孩子。為了照看孩子省錢又放心,就把父母從國內辦過來,不但可以幇她帶孩子,還可以幫助做飯做家務。通常父母對兒女的要求不會想得太多,既能幫助到他們,又能和孫輩兒玩耍,是祖父母最開心的事了。

為了不給女兒女婿增加經濟壓力,朋友的父母就把國內的房子賣掉,帶著錢過來。其實,女兒女婿收入不菲,倆人博士畢業,高職位,分別年收入都在十幾萬以上,幾年前就在好學區買了獨立房。父母沒來時,他們雇的保姆照看孩子。

朋友父母過來一段時間後,有一次有機會與別人搭伴去看望兩位老人家。

坐在廳裡時,我看到有一個用床單圍起來的地方,便好奇問老人:"那個地方廳圍起來幹嘛?”

"那是我們睡覺的地方。” 朋友的母親説。

"怎麼不睡在屋裡?”

"沒有多餘的房間,主臥房女兒女婿住,另一個房間是大一點外孫的,再一個房間小一點,是小外孫女用的。以前保姆一個人,可以跟小外孫女一起住。可我們是兩個人,住起來就有些窄了。”

我掀開床單圍起的簾子,看到裡面上下放了兩張很舊的雙人床墊,連個床架也沒有。墊子上的床單也很舊。

"讓父母住在這樣地方,女兒女婿怎麼能睡得著覺?” 我心裡在想。

朋友的母親捨不得浪費電錢,洗完衣服不用烘乾機,在後院拉了一根繩子,把洗完的衣服晾在外邊。那天,媽媽端著一筐剛嗮幹的衣服從後院進來,女兒在廳裡跟別人在電話上聊天,根本無視母親的勞累。

幾個月後的一天,朋友的母親打來電話,希望我過去說說話兒。一見面,她就哭了起來,説女兒女婿對他們很不好,她和老公後悔來幇她,很想回家。但是,又放心不下兩個小小孩,回去也沒有地方住,衹能住在親戚家,錢也都給了女兒女婿。她說,女兒女婿不知為什麼常常吵架,彼此對罵,甚至還咒詛對方父母。....看出媽媽受了无盡的委屈。

”我們夫妻倆為這個女兒付出太多,”媽媽喋喋不休地説,”她初中就住宿在私立學校,大學畢業剛工作兩年就要出國留學。我們老兩口想盡辦法為她籌集錢。她第一次留學簽證是我陪她去的,但被拒簽。她從領事館出來非常生氣,一進旅館就向我發飆,脫下高跟鞋扔到我頭上,拿我出氣。....” 

為了不讓這位母親沉浸在難過之中,我只好打斷她的話,告訴她,因為人不認識神,父母不知道怎樣有智慧地教養孩子,兒女也不懂得感激父母的養育之恩。同時安慰她女兒已經大了,也成家了,勸她別去介入女兒女婿之間的事。

"希望你們全家以後常來教會有機會信耶穌。 ” 實在不知道如何安慰這位母親,只好乾脆說明來意。

”我會跟你女兒說說,禮拜天帶你們二老和外孫兒一起來教會。聖誕節教會有音樂佈道會,一定要過來啊。” 

後來,那位朋友果真幾個週日都帶父母和孩子來到教會。

通常有點知識的人,很容易被自己有限的"已知”所矇蔽,不易信主。媽媽和女兒都是"文化”人兒,要信一位看不見的神非常難。半年後,朋友的爸爸不幸得了癌症,沒有幾個月就過世了。

時間過得很快,母親"忍氣吞聲”地幇女兒帶孩子已有三年之久。這時女兒女婿工作調動,要搬到東部。老伴兒沒了,外孫和外孫女也都到了上學年齡,女兒也不再需要"免費保姆”,就讓母親打道回府。這位母親回去之後的晚年如何,可想而知。那時,我心裡祇有一個願望,就是求神讓她想起在教會聽過的福音,尤其聖誕節佈道會上講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犧牲的愛。希望她知道,雖然女兒不照顧她,但是神卻是愛她,而且神的愛永不改變、永不離棄;希望她在極度痛苦絕望中轉向神,讓神的"愛”撫慰到她,抹去她內心曾經歷過的悲痛和哀傷。

神對做兒女的警告説:”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也不可因為母親老了就藐視她。”(箴言23:22)

聖經教導兒女:”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2) 因為神賜給父母的愛,是世上其他任何愛都無法超越的,兒女理應紀念父母的養育之恩,要孝敬他們。

 

3.夫妻之愛 

生活中很難找到令人羡慕和感動的”夫妻之愛”,因為婚姻是男女愛情的”落幕”。很多作家通常喜歡在”男女之愛”上大做文章,用盡腦汁和筆墨,以極其動人誇張的描述手法和詞語,將直觀且原始的兩性吸引"理想”化。實際上,"男女之愛”,很大程度上是異性吸引,尤其"一見鍾情”,並非心靈上的情愫。所以,一旦”性欲”得到嘗試,雙方的"磁力”也就漸漸消失,男女之間的"愛”便告一段落。等到進入”夫妻之愛”,多數沒了"愛”的實質,剩下的祇是"婚紙”一張和孩子的牽制。

有過婚姻經歷的人,不得不承認,婚前彼此閒的"愛”,其實是一種狹隘、自私、佔有,甚至比較低級的情慾之愛。這種”愛”來得最快、去得也最快,"壽命”極其短暫。就如人滿足了口腹之欲後,美味瞬間消失,"口齒留香”衹是一個"幻想”的說法而已。婚前再偉大的"海誓山盟”,都會在一夜間倒塌。儘管如此,奇怪的是人們還是喜歡追求一些虛無飄渺的"愛”,使人間"悲劇”不斷重演。尤其女孩兒,竟然愚蠢地相信"九十九朵玫瑰”,或名牌衣服、珠寶首飾,就是一個男孩對自己"真愛”的表達,就隨便把自己最珍貴的情感廉價地賣掉。

世上對"愛”描述最多、最浪漫、最令人羡慕和動心的,恐怕就是"男女之愛”。網上有很多這樣的"段子”,抄下幾節"共賞”:

”我無法保證,無法向你承諾什麽,但我會做到。如果有一天你有饑餓的感覺,那時你定會看到,我已含笑餓死在你的懷抱中。”

”海枯石爛,或許只是遠古的神話;天荒地老,或許只是虛幻的誓言。但是,與你相守,是我愛你愛的真真切切,我只求與你一同經歷千年的輪回,愛你永遠。時間撥弄想你的心弦,奏響愛你的纏綿,不管白天還是夜晚,從不曾有任何改變,經得起各種歷練,只有一句話:永遠。”

”只要你願意,當你失落失意的時候,最需要一個肩膀的時候,告訴我,我會立即出現。”

你相信這些"愛情”的表白麽? 表達的的確令人感動、讓人潸然淚下;如此地"真誠”,無法懷疑。

這就是為什麼愛情小說如此吸引人,也如此迷惑人的地方。

我有一個發小,從少女開始就熱衷於讀一些外國愛情小說。她最大的願望,就是自己長大也能經歷一次"轟轟烈烈”的愛情,幻想將來的遇到的男人,是一個像小說裡所描寫的:高大、英俊、瀟灑、浪漫、談吐不凡、不修邊幅....,哪怕是一貧如洗。因此,到了戀愛年齡,起初她所遇到的男人都不合標準。直到三十幾歲,她理想中的男人出現了,讓她興奮不已。雖然那個男人個頭不高,年齡也小她六、七歲,又沒有固定工作,但具備了她要基本條件:英俊、瀟灑、浪漫、談吐不凡、不修邊幅。因年齡和家庭地位的差異,他們的戀愛經過一波三折。雙方父母極力反對和阻隔,都沒能將兩人的"愛情”拆散,最終導致父母與他們關係斷絕。但這些曲曲折折、風風雨雨的經歷,卻意外使他們的"愛情”錦上添花、更具浪漫色彩。如果由妙筆生花的愛情小說家描述的話,一定會將他們的"愛情”故事寫得"催人淚下”、"感人肺腑”。記得那時我為發小的浪漫愛情而高興,她終於如願以償;同時為自己淡而無味的"愛情”曾深感遺憾過。

他們一年後有了兒子。有一天,發小打來電話,語氣極其悲傷。原來他們婚後的日子非常糟糕:丈夫一直不工作,也不照看兒子,每天出外參加什麼文藝詩會、哲學社等,高談闊論,家裡任何事都不做。她自己既上班,又要帶孩子。婚後,所有的浪漫都沒了,剩下的都是些油鹽醬醋的現實和吵架。不但如此,丈夫的心也早已"移情別戀”,在外面找了一個大學在讀女生,不但歲數年輕,據說長得也很漂亮。因此,他們的浪漫愛情,進入婚姻就”草草收場”。後來迫於生存,也為了虛榮,發小找了一個可以當爸爸年齡的外國老公,過上了沒有浪漫"愛情”的現實生活。不知道她追憶自己那段"轟轟烈烈”的愛情經歷時,還會認為那就是"愛”嗎?

七十年代末的大學生,學校規定不許談戀愛。但”規定”終究擋不住”男女之愛”的事情發生,仍有些膽大不守校規的人。

當時,我們班有一個胖嘟嘟的、很單純、長著一副笑眯眯可愛面孔的女生;她學習非常用功,成績很好;雖然出身高幹,但生活節儉,也很能吃苦耐勞;她還有一副美麗的嗓音,每次節日會在學校臺上演唱。這樣一個集於一身優點的女生,自然成為男生矚目的對象。最後一個有著部隊背景的男生奪了"冠”。男生大三、四歲,看上去比女孩"成熟老練”得多。每天下課男生都會等在教室門口,跟女孩一起吃飯,一起到圖書館學習。女孩很快陷入愛情的"甜蜜”中,每天臉上現出花一樣笑容。除了上課,兩人總是形影不離。

有一天晚上,宿舍要關燈了,女孩還沒有回來。沒人著急,因為大家心知肚明她回來晚的原因。將近半夜十二點,女孩摸著黑偷偷回到宿舍。第二天早晨,有一個同學發現她的衣服後面占了很多樹葉,便提醒她,她的臉現出尷尬。原來她回來太晚,怕影響別人,連衣服沒有脫就直接上床睡了。

過了幾天,再也看不到那個男生的影子,都是女孩一個人每天三餐提早到飯堂排隊,自己吃一份素食,留一份葷菜,等著那個男孩大搖大擺地直接過來享用。衹是一夜之間,他們的地位大大轉換。那個晚上之後,男生對她的愛戀沒了,開始嫌她太胖、身材不好看等等。常常看到女孩獨自抹淚,原來臉上的笑容和幸福感從此消失了。畢業後兩人結婚了,但是,婚姻僅僅維持了四個多月,那個男生就出軌,女孩被迫離婚。

所以,如果對婚姻負責,男女雙方都要有理智,勿被"愛”的假像所矇蔽。婚前男孩要控制自己的情慾,女孩要守住自己的貞潔。男孩太容易得到女孩的身體,他們就會對其輕視、瞧不起。

早在六、七十年代,離婚和婚外情,通常被看為"羞辱”和"不恥"之事。八十年代後,不但經濟開放,人在婚姻的道德層面也無限擴展,混入一些腐蝕婚姻的催化物。人開始以尋找"真愛”為藉口,為淫亂大開方便之門。當今社會,離婚成了"與時俱進"的時髦,婚外情也成了"愛情”的額外”一道美景”。

十幾年前,有一次同學聚會,大家自然談到各自家庭,從中得知同學離婚的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八

十,餘下持守夫妻關係的,是否靠"愛”維持的呢?

 

二:為什麼人的"愛”令人失望?

從上面的例子中看到,人的"愛”實在不值得一提,也總結不出一個準確的定義來,因為人的"愛”是自私、可變、短命、甚至控制欲極強,帶給對方往往沒有喜樂而是痛苦。為什麼? 這歸結於人的”罪性”。

當神用亞當的肋骨造了夏娃,領到他跟前時,亞當不由地感嘆道:”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世紀2:23a) 這句話用詞不多,非常簡單,但卻是從古到今,恐怕是史上最美麗、最動人、最浪漫的愛情表達。可是當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人與神的關係斷開了,人也就失去了愛的源頭,人的愛變得"殘缺不全”,即不懂得什麼是”愛”,也行不出”愛”來。人的愛被"罪”扭曲得畸形,以致於世上難以找到"真愛”。

遺憾的是,人不懂什麼是真正的"愛”,卻又渴慕"愛”與"被愛”,自己在世上盲目地亂找,甚至誤把異性的需求當作"愛”,其結果是失望再失望。

聖經裡記載了一個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耶穌是神,祂知道住在撒瑪利亞的這個婦人的真正需要,所以就前往此地。在當時,撒瑪利亞人不是正統的猶太人,很被猶太人低看。而這位婦人在男女關係上又極不檢點,換了好幾個丈夫。所以,為了避開人的議論,她在烈日炎炎的中午出來打水。當主耶穌跟她要水喝時,她極為困惑,不明白一個猶太人竟會向她一個撒瑪利亞人要水喝。

”耶穌對她説:’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 ‘請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已求祂,祂也必早把活水賜給你了。婦人說:’先生,你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哪裡得活水呢?我們的祖先雅各把這口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子孫以及牲畜都喝這井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嗎?”’ 耶穌回答:’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湧流的泉源,直湧到永生。’ 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使我不渴,也不用來這裡打水。’耶穌說:’你去,叫你的丈夫,然後回到這裡來。’婦人對祂說:’我沒有丈夫。’ 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以前有五個丈夫,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說這話是真的。”’ 婦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約翰福音4:10-19)

之後,”那婦人撇下了她的水罐,進到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看一個人,祂把我所作的一切都說出來,難道這人就是基督嗎?’” (約翰福音4:28-29)

這位婦人一生中都在尋找"愛”,但始終找不到真正能滿足她內心空虛的"愛”。是主耶穌的話開啟了她的"靈眼”,使她認識到,祇有主耶穌所賜的"活水”才可以滿足她內心的需要。

的確,祇有神的"愛”可以滿足人、安慰人、醫治人、拯救人。

 

三:神的”愛”是什麼?

也許有人會說,世上也有父母對兒女的"愛”是無條件的;也有兒女對父母極其孝敬;也有個別夫妻相愛,相濡以沫、執手偕老。但是,類似這些現象在現實生活中極為少見,不具有普遍性。即便比例占多數,人的”愛”還是很有侷限性,就是僅限於人之間的”個別關係”;另一方面,人的"愛”基本上是隨著自己的喜好和方式。因為"罪”污染了人的良心,弄瞎了人的"靈眼”,人的"愛”就變得支離破碎、殘缺不全。就如,父母可能愛兒女,但父母之間不見得相愛;兒女愛父母,但他們對父親和母親的”愛",其分量會有差異;看似夫妻愛得密不可分,但他們各懷心思,祇有神知道,自己知道,否則就沒有"同床異夢”之說了。

我認識的一位母親,她的女兒兩歲時因為醫療事故成了弱智,現今已經五十多歲,智力程度仍像一個嬰孩。早在二三十幾年前,很多人勸她把女兒送到特別機構照看,自己不必那麼辛苦。但她執意不肯,擔心別人對女兒照顧不周。現今媽媽已經八十多歲,還是一如既往地照顧女兒。相信很多母親做不到,因為不是一天兩天或者一年兩年的事,何況政府負擔照顧類似這樣的殘疾人,何必被女兒綁架一生呢?應該説這位母親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獻給了女兒。但是,這位母親跟兒子媳婦的關係卻是一塌糊塗,媳婦多年也都不來看望她。

最近看了一部電影:”内布拉斯加” ,拍於2013年。本影片曾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導演、原創劇本等六項提名。故事內容很簡單,但寓意非常深刻,主題”立意”清晰、正面。主要講述一對父子倆的故事。

父親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信件,説他中了一百萬美元大獎。顯然"獎券”是假的,但父親當真,無論兒子怎樣解釋,父親都不肯懷疑,執意要到內布拉斯加州的林肯城去領獎。老人看上去已經八十多歲,走路跌跌撞撞的。他居住在蒙大拿州,离内布拉斯加州大約有800多英里的車程。如果兒子不帶他去,父親説寧可走路。兒子無奈只好答應。中間插了一些他們路過家鄉、見到親戚鄰舍以及朋友的故事。這些人以為老人家真的中了百萬大獎,都以不同方式向他索要錢財。一方面看到人間的冷暖,另一方面看到人心的貪戀和敗壞。父親路上病了,兒子藉此瞭解到父親的想法。原來父親一生願望,就是可以有一輛嶄新的小貨車。他希望拿到這一百萬大獎,自己可以買一臺小貨車,餘下的錢還可以給兩個兒子留點遺產。兒子聽了很感動,雖然是"幻想”,兒子還是繼續帶他到了"領獎”所在地。當老人確認沒有中獎時,異常失望,精神幾乎崩潰,一直沉默不語。兒子看在眼裡,帶父親回家的路上,停在一家汽車行,把自己的小車兌換了一臺八成新的小貨車,車主名字寫的是父親的。他對父親謊稱説,是兌獎機構把他的普通小車升級到小卡車,以補償他們千里迢迢卻未領到獎的損失。

兒子的孝敬方式似乎也不算是什麼"驚人之舉”,但這種對父親固執有著極大耐心的兒女,在世上實為少見。正因如此,作者才寫了這樣一個令人感動的主題,鼓勵兒女在父母年老時,多多體諒他們的處境,忍耐他們的任性,尤其那些一貧如洗、沒有任何財產可以遺留給兒女的父母。

人的"愛”實在既有限也不完全,因為人本身就不完全。然而,神是"愛”的源頭,祂就是"愛”的本體。祂的"愛”是無限量且”全方位”的,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祇例舉下面幾點:

 

第一:無條件的愛

1)為人預備生存的條件

神造人之前,為人類預備了生存的條件:造天和地、空氣、海洋、青草、好給人做食物的菜蔬和果樹、太陽、月亮、海裡的魚、空中的飛鳥、地上的昆蟲走獸等,將適合人類生存的一切條件預備好以後,神才開始造人,並賜給人管理地上祂所造的一切。這是神的愛。

2) 把人造在萬物之上

動物和人都是神用泥土所造,但是人的創造遠超過一般受造物,唯有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與動物有本質上的區別。人不但有意志、情感、理性等,神還把永恆放在人的裡面;更重要的不同是,神賜給人"靈”,可以直接與神相交,可以認識神,使人享受與祂同在的美好。這是神的愛。

3).賜給人自由選擇權

神把造亞當夏娃放在伊甸園,享受裡面豐富的菜蔬和果實。但是,神在伊甸園放了一棵不允許他們吃的果樹:分別善惡樹,並告訴亞當:不可以吃,吃的日子必定死。這不是神的愛。第一,神給人自由意志,人有選擇的權利。如果神造一個機器人,那就不是愛。第一,強制地依從,不是愛;第二,如果神放了那棵樹,卻不告訴人吃了的後果如何,也不是愛,不是麽?

4).萬古已先預備救恩

亞當夏娃犯罪後,用樹葉遮擋身體。而神宰殺牲畜,用牲畜的皮給他們做衣服。藉此,神的救恩漸漸顯明。其實,神拯救人類的”藍圖”,在創世已先就有計畫好了的,因為神無所不知,祂早已預知人會犯罪,故預備了救恩。這是神的愛。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但如今借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祂已經把死廢去,借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1:9-10)

 

第二:信實不變的愛

”唯義人因信得生。”(哈巴穀書2:4b)

挪亞時代,地上滿了罪惡,神用洪水滅了地球上的一切,卻拯救了"義人”挪亞和全家,以及方舟裡的動物,以致於人類可以延續,地上的動物可以繼續繁殖。

亞伯拉罕是挪亞三個兒子中"閃”的後裔。神呼召亞伯拉罕從家鄉出來,藉著他的信心神把天上和地上的祝福都應許給了他及其後裔,將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歸屬祂的子;因著亞伯拉罕的信心,神應許後來所有"以信爲本”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屬祂的子民,使今天的基督徒,可以同蒙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福。

 

第三:替罪人受死的愛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她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9-10)

主耶穌捨棄天上的榮耀,順從父神的差遣,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世上,為把世人從罪中拯救出來。祂受盡人的羞辱,最後甘願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神的大愛,使凡願意認罪悔改、接受祂作救主和生命主的人,都可以靠著神脫離罪的捆綁;主耶穌死後第三天復活,戰勝了死亡,使凡信祂的人脫離死亡的轄制。

保羅説:”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 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6-8)

 

第四:忍耐寬恕的愛

當羅馬官府把無罪的主耶穌同兩個真正的罪犯放在一起受刑時,主耶穌沒有求父神滅絕這些鞭打祂、侮辱祂、嘲笑祂的可惡之人,卻對他們賦予極大的寬容,對父神説:”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

 

第五:不離不棄的愛

”你們為人不要貪愛錢財,要以現在所有的為滿足;因為神親自說過:’我決不撇下你,也不離棄你。’” (希伯來書13:5)

主耶穌離開世界前,父神因祂的名賜”聖靈”給屬於祂的兒女,幫助他們在世上敬虔度日、過聖潔的生活。這是神的愛。

主耶穌説:”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她,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翰福音14:16-17)

 

第六:引導和管教的愛

神提醒兒女要注重永恆而非暫時,因為人在地上衹是個"客旅”。

a) 如何面對苦難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4:16-18)

b) 如何看待錢財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馬太福音6:19-20)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麽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麽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

c)勿為生活憂慮

”.....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麽,喝甚麽,為身體憂慮穿甚麽。生命不勝於飲食麽?身體不勝於衣裳麽?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麽? 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馬太福音6:25-27)

4) 愛人不可虛假

神的"愛”比人的"愛”真實。人説愛某人,有時是嘴巴上說說而已,但是神不是如此。"愛”不是一個"字”,而代表的是一個"行動”。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神是信實的,說到做到,祂恨惡"虛假”,所以,祂要祂的選民也要信實,說到做到,不可以"光說不練”。聖經説:”愛人不可虛假。”(羅馬書12:9a)

”主為我們舍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6-18)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8)

使徒雅各舉了一個實際例子,説:”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麽益處呢?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5-17)

除此之外,聖經還有其他各個方面的教導:父母如何養育兒女,兒女如何對待父母,夫妻如何相愛,在教會如何服事,與弟兄姐妹如何相處,如何做守法公民、好員工、好老闆,怎樣與世俗有別,怎樣對付罪等等....。

神的"愛”不但有引導、提醒和警戒,還有管教的愛。祂希望祂的選民過聖潔生活,因為祂是聖潔的。所以,當基督徒犯罪時,祂會管教。

祂説:”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麽?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5-11)

 

第七:醫治傷痛的"愛”

唯有神的"愛”可以醫治人內心的傷痛。當人願意謙卑下來,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從心裡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他就與"愛”的源頭連接,神的愛便灌注到他的裏面,使他曾有過的"傷痛”得到醫治。不但如此,神的"愛”就從他的裡面流淌出來,可以去愛別人。”我們愛,因為神先愛了我們。”(約翰一書4:19)

在此舉兩個見證。

1)有一個姐妹信主後分享過她的經歷。説她從記事起,父親有外遇,與母親離異,她被判給了母親。衹要母親有不開心,或者她不聽話,母親就會滿口怨氣:

"我為了你,連個電影都不能跟別人一起看。”

"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以後還不知道你會不會養我呢!”

"你以後長大要記住你媽有多辛苦。”

"如果不是因為你,我早就再嫁人了。”

……..

那個姐妹説,她一直在母親的"抱怨”中長大,使得她得了憂鬱症,很想一死了之。但是,又不忍心想到如果母親失去女兒,會一生愧疚。所以,勉強活了下來。她說,其實是神的保守,為了今天拯救她。因為母親的"抱怨”,她心裡祇有一個想法,就是長大掙錢後,用錢來補償母親,在母親年老時,花錢雇人照顧她,但不想守在母親身邊,不想再聽到她的"冤屈”。然而,神的憐憫,醫治了家庭給她帶來的"傷痛”,使她走出多年的"憂鬱”,釋放了數十年"苦毒”帶來的捆綁。她說,現在她的母親年老了,雖然還是牢騷滿腹,老話常談,但是她對母親,甚至父親的"恨”幾乎都消失了,而充滿她的,卻是對母親的"愛憐”,以致於她從心裡願意照顧母親到年老。

姐妹説,這不是她原有的"愛”,是神的"愛”充滿她,使她願意甘心樂意服事母親一輩子。雖然照顧老人非常不容易,她竟然沒有覺得苦,反而從心裡體諒母親的養育她的不易。她祇有一個願望,就是希望母親也能得到天上的"真愛”,從中得到安慰和滿足。

2)曾經還聽過一個弟兄的分享。他講道,因為從小父母去世,使他被送到叔叔家,度過"寄人籬下”十幾年,直到他工作離開那個環境。但是痛苦和羞辱的影子一直纏繞著他,使他酗酒,常常暴怒。結婚後,他仍然如此,下意識把內心的"仇恨”轉嫁到太太身上,使太太受盡了折磨。每次他酒醉回家,一定會把太太暴打一頓。醒酒後,看到太太流淚,滿身烏青,就跪下給太太道歉,求得原諒。

他説,不知什麼時候,看到太太常常躲在屋裡禱告,後來聽說太太去了教會。他心想,也好,太太可以找到訴苦的對象,免得有一天離他而去。他非常害怕失去太太,但又控制不了自己的"惡行”。太太對此勸他一起去教會,他就是不肯去,認為那個地方都是些老人、婦女、無能之人所去的地方。

他説,直到有一天,教會的牧師來到他家探訪,親自邀請他去教會。那天,牧師像朋友一樣跟他交談,告訴他有一位神愛他,知道他過去的經歷,願意拯救他....。就在那天,他看到自己的"罪”,也看到他無法擺脱"罪”的轄制,所以,他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他的救主,也願意讓耶穌掌管他的一生。

他説,從那以後,每週都跟太太一起去教會,一起參加團契,一起學習聖經。奇妙的是,存在他心裡多年的痛苦不再攪擾他。他的心敞亮起來,不但戒了酒,脾氣也變得柔和起來。每當他跟太太道歉過去對太太實行暴力時,太太都會説一句:自從我信主之後,我就原諒了你,因為我可以理解你小時候所受的苦給你帶來的傷害。這也是我那時常常私下為你禱告的原因,求神拯救你,幫助你從裡面走出來。

他説,他們夫妻能有今天這樣美好的關係,品嚐到在地如在天的美好,實在神的憐憫。否則,他可能也會被抓去坐監,家也一定會分崩離析。

所以,神的"愛”有醫治人痛苦、撫慰人哀傷的功效。

 

四:你需要神的"愛”嗎?

在聖經裡,神給基督徒立下了一個"愛”的標準: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書13:4-7)

人能做到嗎?當然靠人"苦行克己”不行。然而,祇要有一顆願意聽從神的話、順服聖靈引導的心,儘管做不到”盡善盡美”,但堅持不懈地朝著這”愛的目標”邁進,在世上活出見證榮耀神,就蒙神喜悅。

不幸的是,有很多人,包括有些基督徒,誤解神的”愛”,把神的愛"世俗化”,用人有限、自私的頭腦詮釋神的愛:

其一:認為神的"愛”,就是人得到一切所要的。人要什麼,神就給什麼。想想地上的父母會這樣嗎?如果作父母的都不會如此"溺愛”兒女,何況這位有極大智慧的真神,豈會沒有原則地"溺愛”人?

其二:認為神的"愛”,就是祂要保守人一帆風順,沒有苦難。如果失去工作,生意虧本,身體得病,事業低谷,...就沒有神的”愛”。神的”愛”不是要人注重在地上短暫的日子,而是顧念人的靈魂得永生,因為人在世上衹是個客旅、寄居者而已。保羅説:

”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馬書5:3b-5)

”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哥林多後書1:4)

其三:認為神的"愛”,就是得永生不必認罪悔改,神會照著人的本相接納。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b) 衹要不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就不可能得救。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

主耶穌説:”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

"我就是道理、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其四:認為神的"愛”,就是人衹需要拿到”永生門票”,以後的生活仍然照著舊的"老我”過活:隨從世俗、我行我素....。否則,就不是神的"愛”

但是不曉得神的"愛”,包含"公義和憐憫”兩個方面。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數記14:18)

所以,神的"愛”不是如此廉價,更不是賜給人在世上看得見的好處。祂的"愛”永恆不變,且無限量,猶如泉水,湧流不止,賜給凡是願意接受祂恩典的人。

親愛的朋友,對基督徒來說,神的”愛”很多都已經寫在聖經裡,而且在生活中隨從可見。如果你對神的”愛”不瞭解,至少可以從祂的兩個"恩典”啟示中可以看到:

1.普遍恩典的啟示

神造宇宙萬物,目的是讓人藉著祂所造的可以認識祂,願意回歸到祂的"愛”裡。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19-20)

所謂"普遍恩典”,是指神所賜的恩典給世上所有的人,不管你接不接受,都可以享受得到。否則,如果拒絕呼吸神所賜的”免費氧氣”、"免費陽光”、"免費雨露”....,就無法存活,道理就這麼簡單。如果人連存活的機會都沒有,也就失去了認識神的機會。所以,神要藉著祂所創造的萬物,使人可以認識祂,並得以存活。這是神是”愛”。

2. 特殊恩典的啟示

兩千多年前,神的"特殊恩典”已經向世人顯明出來。主耶穌甘願捨棄天上的榮耀、成為人卑微的樣式,生在馬槽裡,來到世上拯救人。這是一個歷史事實:祂替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要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祂戰勝死亡、第三天復活,要使人脫離死亡的轄制。這是神的大愛。

所謂"特殊恩典”,就是神賜的恩典,你不要,就沒有。不同於"普遍恩典”,神不會強迫人接受。這就像有人送給你的一個"禮物”,你不要,就得不到。直觀看上去,似乎是有條件的,其實也是無條件的,因為神的愛沒有要人用"立功行善”來交換,衹是神單方面把"禮物”放在人的面前,等著人自己拿。這是神的”愛”。

神沒有設定複杂的方式讓人認識祂,從古至今都是憑著信心接受,就是,承認自己的”罪”,願意從悖逆神的道路上轉回;相信耶穌代替自己的罪而死;相信祂已經復活,將來也使所有信祂的人復活。”因信稱義”,是神極大的”愛”。

親愛的朋友,你需要神的"愛”嗎?祂是"愛”的源頭,唯有與祂連接,祂的”愛”才會傾注在我們的身上,充滿我們的空虛,醫治我們的靈魂,改變我們的生命,抹去我們的傷痕,....使我們也會有"真愛”的流露、活出"真愛”的見證。

神的”愛”不但賜"聖靈”給屬於祂的子民,與其永遠同在,而且還留下這本啟示祂大愛的"天書”,使凡是信祂的人,活在地上有"標準”可以遵循。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候書3:16)

親愛的朋友,每個人都需要祂的"愛”,切勿錯過。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