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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正文

九:神不偏待人

(2023-05-03 17:07:06) 下一个

(聖經/創世紀)

一 神監察人心

"神不偏待人" 是神的屬性之一。由於人對神的認識有限,很多時候會誤解神的做事方法,以為神偏愛一些人,而不喜歡另外一些人。事實並非如此。從聖經裡舉兩個例子:

1.該隱和亞伯

該隱是亞當夏娃的長子,是種地的;亞伯是次子,是牡羊的。聖經説:"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麽發怒呢? 你為甚麽變了臉色呢?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牠。"(創世紀4:3-7)

表面看來,神不公平,為什麽悅納亞伯的祭物,卻不喜歡該隱的祭物? 甚至還會誤會神喜歡價值高的祭物,該隱獻的都是些"土產",沒什麼價值。然而,從經文兩點可以看到神這樣説並非沒有原因。

第一:該隱獻祭,聖經只説他"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而沒有提到他挑選"最好的土產"獻給神,農作物同樣有最好的,就是"初熟的果子"。而亞伯卻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 "頭生"羊和羊的脂油都是最好的。從兄弟倆所獻的"祭物",可以看到他們對神的態度不同。從人的角度看,如果兒女看望父母,不是買一些他們喜歡的,或者上好的東西,而是隨便拿點東西"應付"一下,做父母的會開心滿意嗎?即使對朋友這樣做都"不妥",不是嗎?

第二:"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 。從這節經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神看重的是人在先,之後才是所獻的"祭物"。即使人在外面表現得很敬虔、"光鮮亮麗",但是卻躲不過神監察人心的神。如果人不對,所獻的祭物再好,祂也不悅納。耶和華"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申命記10:17)

顯然,這位獨一的真神,與其他宗教不同。很多人不擇手段賺了錢,為了求得心裡"平安",就到廟裡多捐錢,使他們的神滿意。或者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多多燒香捐錢。可是,"耶和华-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不偏待人,也不受贿赂。"(歷代志下19:7b)

神不偏待人,更不會做錯事。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一目了然",明顯看到該隱的品行。他對神的話極為不滿,"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針對他的惡劣態度,神警告說:"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服它。" 而他對神的話置若罔聞、恣意妄為,任由被"罪"轄制,竟然把弟弟亞伯殺了。當神問他:"你兄弟亞伯在哪裏?"時,他不但說謊,還反問神,説:"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世紀4:9)

因此,該隱得到的刑罰,被驅逐離開他生存的土地。神對他説:"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該隱犯了該死的罪,神並沒有立刻處死他,反而給他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殺他。"(創世紀4:12-16) 一方面,出於神的憐憫於,讓他繼續存活於世上;另一方面,其實人最大的刑罰,莫過於被神棄絕。因為沒有神的看顧和引導,人生的迷失是過於人所能承擔的。

神是信實的,祂起初造人的心意如此,今天仍是如此。神首先看重的是獻祭物的人,而不是祭物本身。如果基督徒偏行神的道,日常生活中不遵行神的話行,那麼,他們無論是奉獻再多金錢,還是在教會有眾多服事,都不會蒙神悅納。

2.以掃和雅各

以掃和雅各是以撒和利百加的孿生兒子,以撒是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和撒拉的獨生子。

起初,以撒娶了利百加後,她一直不育。以撒便祈求神,神應允了他的禱告。利百加懷孕期間,腹中胎動得很厲害,彼此"爭"個不停。利百加很辛苦,就去求告神。神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世紀25:21-23)

以此看,好像神已經命定讓"大的服事小的",怎麼能説是不偏待呢?神曾藉著摩西也說過:"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埃及記33:19b) 神豈不是很"任性",隨便使用祂的"主權"行不公平的事嗎?

神是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神,無疑祂有"主權"。但是,神也是"全善"的神,祂"主權"中的屬性中絕不會失去"公平"和"公義"。祂不像人,會做錯事,或亂做事情。神預知萬事,包括人。人在母腹還未出生,祂就知道人的未來,故此,當然祂也知道以掃出生後會跟祂的關係如何。

利百加"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創世紀25:24-26a)

以掃先"出來",是長子。"長子"有著別人不能替代的"名分":有尊貴的地位;有來自父親的祝福;有管理全家的權柄;有承受雙份家業的特權;....,其實,這些都是神所賜的祝福。

從人的角度,神似乎喜歡這個,不喜歡另外一個,"偏待人",不公平。其實不然。等兩個兄弟長大,就看出他們的差別。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麽益處呢? 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創世紀25:29) 也是輕看了神所賜的祝福。

雅各得到"長子的名分",是以掃"甘心樂意"放棄的,雅各既沒有"脅迫"他,也沒有哄騙他,而是"單刀直入"地告訴以掃,如果他願意用"長子的名分"交換,就可以喝到紅豆湯。由此可見,雅各非常看重、非常想得到"長子的名分",而以掃卻並非如此。他"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麽益處呢?" 相信雅各起初以為以掃衹是說說而已。當他聽到哥哥如此輕易答應了,還有些不敢相信,就讓以掃發誓,確定他"讓出長子名分"是真的。

"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創世紀25:33-34)

以掃處處隨心所欲,在婚姻上也無視神的心意。他"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他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創世紀26:34-35) 赫人是居住在迦南地其中的一個民族,迦南地是一個邪惡、崇拜偶像的地方。他們是挪亞的孫子迦南的後代,而迦南因為他和他父親得罪挪亞受了咒詛的。(創世記9:20-25)

以掃僅僅為了滿足"口福之慾",就輕易放棄神所賜的"長子的名分",給後來雅各騙到父親的祝福而預設了"契機",從此,以掃永遠失去了神的祝福。

3. 大衛被揀選做王

當以色列民"厭棄"神、不要祂作他們的王治理他們時,(撒母耳記上8:5-7) 神藉既是祭司、士師,也是先知的撒母耳,揀選了掃羅,成為以色列的第一個王。後來,掃羅不遵行神的誡命,任意妄為:擅自獻祭;為己益,沒有滅絕仇敵。因此,神 "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裏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撒母耳記上16:1)

撒母耳就照著神的吩咐、帶著神賜給他的膽量去了。撒母耳第一個先看到的是耶西的長子以利押,他外貌俊美、身材高大,以為他應該就是神要揀選做王的那個。但是神 "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 接下來, "耶西叫他七個兒子都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撒母耳說,這都不是耶和華所揀選的。撒母耳對耶西說,你的兒子都在這裏麽? 他回答說,還有個小的,現在放羊。撒母耳對耶西說,你打發人去叫他來,他若不來,我們必不坐席。耶西就打發人去叫了他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撒母耳記上16:10-12)

大衛對神非常信靠。有一次他遇到非利士巨人歌利亞向以色列人叫駡挑戰,甚至聽到神的名被褻瀆,他便怒火焚燒地問道:“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是誰呢?竟敢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嗎?”(撒母耳記上17:26)於是他主動"應戰",而他當時衹是一個牧羊的少年,無論身材個頭,都不能跟這個"巨人"相比。然而,大衛非常有信心地說,“耶和華救我脫離獅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撒母耳記上17:37-45) 

神是監察人心的神。從大衛做王的前後經歷,並從他所寫的詩歌中見證他的品格:順服、信靠、守約、寬容、感恩、敬畏、忍耐、自制、恩慈、禱告、悔罪等。

 

二 神不偏待人

上述例子可以看到,神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祂知道人心,祂做事"公平",絕不"偏待"人。

該隱對神的話極其不尊重不順服,不但如此,還變本加厲,竟然殺了弟弟亞伯;以掃隨意丟棄長子的名分,以致於連父親的祝福也都失去,無法彌补。他們不被神悅納,不是神偏待人,而是他們自身的問題。

雅各看重神的祝福,是好事,但神並沒有縱容他用"欺騙"方式得到父親祝福的行為。他和母親利百加的"不擇手段",並不是神喜悅的。後來,他因為害怕被哥哥以掃追殺,孤單一人逃到舅舅那裡,同樣被舅舅所騙,為自己的行為也付出了二十年的代價。

神"萬不以有罪的當作無罪",這就是神的"公平"。

聖經撒母耳記下11-15章裡,忠實記錄了大衛與有婦之夫犯姦淫,並為了掩蓋罪行而殺人的經過。神藉著先知拿單指責他:"你為甚麽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母耳記下12:9-12) 大衛被指責之後,在神面前痛悔,祈求神

大衛的確是一位"合神心意"的王,很得神喜悅,不是因為他從來不犯罪,而是他犯罪後願意在神面前真實地認罪悔改。

"神啊!求你按著你的慈愛恩待我,照著你豐盛的憐憫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徹底洗淨我的罪孽,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得罪了你,唯獨得罪你;我行了你眼中看為惡的事,因此,你宣判的時候,顯為公義;.....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惡,求你塗抹我的一切罪孽。神啊!求你為我造一顆清潔的心,求你使我裡面重新有堅定的靈。不要把我從你面前丟棄,不要從我身上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的喜樂,重新有樂意的靈支持我。我就必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回轉歸向你。.....因為你不喜愛祭物;我就是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靈;神啊!破碎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篇51:1-17)

大衛的犯罪,給自己的兒女和家庭帶來嚴重的後果:大兒子暗嫩強暴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他瑪的哥哥押沙龍為此殺了暗嫩;後來押沙龍背叛大衛要篡位、追殺父親。

神"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篇30:5a) 雖然神沒有勉掉大衛在世上犯罪該付的代價,但神接受了他的悔改,他仍歸天家,與神在一起。

有時基督徒也會從短暫"眼見"的角度,來界定神的"公平和公義",覺得那些不信神的"惡人"風調雨順、財運亨通,反而敬畏神的"義人"卻常遭不幸、窮困潦倒。所以,埋怨神偏待人、不公平。猶如詩人所説:

"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所以,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強暴像衣裳遮住他們的身體。他們的眼睛因體胖而凸出。他們所得的,過於心裏所想的。他們譏笑人,憑惡意說欺壓人的話。他們說話自高。他們的口褻瀆上天,他們的舌毀謗全地。....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 我謹守我心純潔實在徒然;我洗手表明清白也是枉然。因為我終日受傷害,每天早晨受懲罰。(詩篇73:3-14)

然而,當詩人來到神的面前時,他突然發現自己太"短見"、很"愚昧"。其實那些他所羡慕的人,他們因不信神的結局截然不同,神並非不公平、偏待人。詩人説:

"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人睡醒了怎樣看夢,主阿,你醒了,也必照樣輕看他們的影像。.......然而,我常與妳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裏。" (詩篇73:17-24)

神對人"一視同仁"、不偏待人,祂也不喜悅人待人"偏心"、"以貌取人"。

箴言14:31"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箴言17:5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箴言19:17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主耶穌在世上教導門徒:“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麽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什麽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路加福音6:32-33)

雅各在聖經裡提醒基督徒:"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臟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這豈不是妳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雅各書2:1-4)


三 人會"偏待人"

神不偏待人,而人卻恰恰想反,一定會"偏待人",甚至沒有理由沒有原則。這種現象在實際生活中數不勝數。例如,家有兒子女兒的,父母一定偏愛兒子,這是世俗沿襲下來的傳統觀念:"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如果家裡祇有兩個男孩或者女孩,嘴巴甜的,受父母寵愛,嘴巴笨的,父母熟視無睹;有三個以上的孩子,"老么"是父母最偏愛的。世上的父母因隨己意待兒女,從而也造成家裡紛爭,親情分離。例如:

1.以掃和雅各

當兩兄弟漸漸長大後,"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因為"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篷裡","(創世紀25:27-28) 與母親的關係比較親密。

由於父母的偏袒,兄弟之間成為仇人,家庭的分裂,以致帶來慘痛教訓。

父親以撒年紀老邁,兩眼昏花看不清時,知道自己在世日子有限,希望再吃到大兒子以掃的野味美食,同時給他祝福。他對以掃説:"我如今老了,不知道那一天死。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照我所愛的作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創世紀27:2-4)

母親利百加聽到丈夫對大兒子以掃說的話,急切希望雅各得到祝福,便對雅各説:"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你到羊群裏去,給我拿兩只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作成美味。你拿到你父親那裏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創世紀27:8-10) 利百加不但親自幫助雅各做美味給以撒,甚至她還利用以撒眼睛看不清兩兄弟的模樣,給雅各"包裝"。"利百加又把家裏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她小兒子雅各穿上。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創世紀27:15-16)

以撒就這樣"糊裡糊塗"地為雅各祝福:"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谷新酒;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嚮妳跪拜;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創世紀27:28-29)

等以掃做了美味送來給父親時,已經太晚,父親早已把祝福給了弟弟雅各。儘管以掃覺得冤枉,放聲大哭,也無濟於事。他失去祝福應該也是事出有因。因為先前他並沒有那麼看重"長子的名分",僅僅一碗紅豆湯,他就把它"賣"掉了。

由於父母的偏愛,使兄弟倆反目成仇。"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裏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創世紀27:41)

為了躲避哥哥追殺,雅各背井離鄉,逃到舅舅那裡。二十年裡,經歷被舅舅欺騙,不斷改變工價的遭遇。

2.約瑟的遭遇

後來,雅各娶了舅舅的兩個女兒:大的叫利亞,小的叫拉結。他共有十二個兒子,分別為利亞、拉結以及兩個使女所生。但雅各特別"偏愛"其中的一個,就是拉結生的約瑟。

"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生的,他給約瑟作了一件彩衣。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創世紀37:3-4) 

因為約瑟把他做的奇特夢告訴家人,哥哥們覺得他狂妄自大,再加上父親偏愛,就嫉妒他,要把他除掉。後來,他被賣到了埃及。然而,神是一位可以"扭轉乾坤"的神。約瑟被賣是"遭遇",但神手裡卻變成祝福。約瑟雖然經歷了被誣陷下監牢的磨難,因著神的保守和他對神的信靠,被埃及法老重用,做了宰相。以致父親雅各家鄉遭遇饑荒時,投奔約瑟,而使全家的性命得以保全。

四 神愛世人

神不像人,有"偏心",祂愛世上每一個人。從祂所賜的兩方面恩典,足以證明祂不偏待人。

第一:普世恩典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19-20)

世上每一個人每天都在享受神的創造:春夏秋冬、陽光雨露、山川河流、花草樹木,飛禽走獸、瓜果蔬菜、.....,以及我們每天免費呼吸的氧氣。"創造諸天的耶和華,制造成全大地的神,祂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祂如此說,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以賽亞書45:18)

在聖經裡,詩人向神讚美感恩道:

"你把大地堅立在根基上,使地永永遠遠不動搖。你用深水像衣服一般覆蓋大地,使眾水高過群山。因你的斥責,水就退去;因你的雷聲,水就奔逃。眾水流經群山,向下流往眾谷,流到你為它們指定的地方。你定了界限,使眾水不能越過;它們不再轉回掩蓋大地。你使泉源在山谷中湧流,流經群山中間。使野地所有的走獸有水喝,野驢得以解渴。天上的飛鳥在水邊住宿,在樹枝上鳴叫。你從自己的樓閣中澆灌群山,因你所作的事的果效,大地就豐足。你為了牲畜使青草滋生,為了人的需用使蔬菜生長,使糧食從地裡生出;又有酒使人心歡喜,有油使人容光煥發,有糧加添人的心力。太陽知道何時沉落。你安設黑暗,有了晚上,林中的百獸就都爬出來。.......太陽升起的時候,牠們就躲避,回到自己的洞穴躺臥。人出去作工,勞碌直到晚上。耶和華啊!你所造的真是眾多。它們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全地充滿你所造的東西。那裡有海,又大又廣;海裡有無數的活物,大小活物都有。......祂注視大地,地就震動;祂觸摸群山,山就冒煙。我一生要向耶和華歌唱;我還在世的時候,我要向我的 神歌頌。"(詩篇104:5-33)

所以,神"普遍啟示"的恩典,是給世上所有人的。"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 不但如此,祂甚至連天上的飛鳥、地上的走獸都眷顧。這是神的憐憫。

"祂喜爱仁义公平,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詩篇33:5)

第二 特殊恩典

神的"普世恩典",是為了世人在地上活著的時候肉體上的需要,但卻得不到"永生"。祇有認識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才能得"永生" (約翰福音17:3)。

人起初在伊甸園,聽取撒旦的謊話,違背神的吩咐,以致被逐出伊甸園。由於人的犯罪悖逆,不能見神的面,以致於帶來沉淪"永死"的結局。而神造人的目的,是希望人可以與祂永居在天家,享受天堂一切的美好。因此,"特殊恩典"是神賜給世人得到"永生"的唯一途徑,就是靠主耶穌的寳血罪得赦免,免去神的忿怒;藉主著耶穌的死,使信的人得以"重生"、與神和好。

所以,神的"特殊恩典"只給那些誠心誠意來到祂面前的人。衹要承認祂是獨一的真神,願意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就得到"永生"....。否則,就是"永死"。

神的"公義、公平"是祂的屬性之一。祂不偏待人,更不"強制"人信祂。如果人拒絕祂的"特殊恩典",不接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執意要進到永死的"地獄",不是神的責任,而是人自己選擇的結果。"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因為神差她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

神的"普世恩典"給世上每一個人的,祂所賜的"特殊恩典" 也是如此。祂在揀選和審判上,都不"偏待"人。無論是外國人還是中國人,無論是否有能力、是否有知識、是否有錢財、是否有地位、是老闆還是打工的、是否罪惡滔天.....衹要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做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就得到這個恩典,就有"永生",直到見神的面。而且聖靈會住在你的裡面,永不離開,幫助你更多認識神;光照你裡面的罪,提醒你不要犯罪,跟"罪"説"No", 不再做"罪"的奴僕,可以有"不犯罪"的自由;可以有能力抵禦"罪"的誘惑,不再隨從世俗潮流,.....在世敬虔度日,得蒙神的保護和祝福。

親愛的朋友,這個"特殊恩典",神給了我,也是給你的,祂不偏待人。憑著信心接受,祂所賜的"福"就會伴隨你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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