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紀4-5章)
一:人類史上第一宗殺人案
在前一篇"罪的起源"裡講到,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因為悖逆神而被逐出伊甸園。從此罪便進入了世界,使生來就有”罪性"的人,無法擺脱罪的捆綁,人的言行舉止不可能不得罪神。就如大衛在詩篇51:5中所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聖經創世紀第四章記錄了人類史上第一宗殺人案:哥哥謀殺弟弟。
亞當夏娃出了伊甸園後,他們生了第一個兒子,起名叫“該隱”,就是"得"的意思。後來又生了一個兒子,叫“亞伯”。兩個兒子各有自己的工作。長子該隱種地,次子亞伯牧羊。也許亞當夏娃因自己悖逆得罪神的經歷,在兩個兒子成長過程中,教導他們要敬畏神、獻祭感謝神。所以,該隱和亞伯都知道拿自己的產品為供物獻給神。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創世紀4:3-5) 而神卻單刀直入地問該隱:"你為甚麽發怒呢? 你為甚麽變了臉色呢?"(創世紀4:6) 同時神也警告他:”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創世紀4:7) 神提醒他要制服罪的惡念,因為罪像惡魔一樣,隨時隨地等候可吞吃的人。
事實果真如此。由於該隱對神喜愛亞伯和他的供物,而對自己並非如此,他產生極大的不滿和嫉妒,以致於無視神的警告,一意孤行,趁亞伯和他在田裡時,就把弟弟殺了。甚至當神問他亞伯在哪裡時,他仍然沒有一絲悔改之心,反而憤憤地説:"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創世紀4:8-9)
"嫉妒是骨中的朽烂。”(箴言14:30b) "嫉妒"產生的原因,就是無法接受別人比自己強。聖經裡記錄了以色列的第一個王-掃羅,因嫉妒大偉被眾人擁戴而不斷地追殺他。但是,大偉卻沒有以惡報惡。當他有機會殺死掃羅王時,他放過了他,把審判權交給神。最後掃羅王在戰場上被劍射成重傷,願意被敵人刺殺和淩辱,自己伏刀自盡了。(撒母耳記上31:1-4)
後來大偉作以色列王四十年。神稱大偉是"合神心意"的人,並非他是一個無瑕疵完全人,而是他的品格被神悅納:內心誠實;對神敬畏信靠;常常向神禱告;犯罪被提醒時,會立刻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懂得感恩;等等。
二:神看中人什麼?
"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b) 神是全知全能的,祂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祂洞察一切,沒有人可以躲避祂的眼目。神不悅納該隱的供物,並非他的供物價值低,亞伯的價值高,而是神清楚瞭解兩個人的為人不同。從經文中可以瞭解到該隱的為人:蠻橫無理,驕縱嫉妒;對神不敬,對人不善。該隱的心被嫉妒之罪完全佔據,不肯悔改,以致走到殺人的地步。該隱”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麽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翰一書3:12)
所以,神看中的先是人,後是祭物。人不對,所獻的祭物神不悅納。從箴言15:8節可以瞭解到神的心意:"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
用人常見的道理解釋起來更容易明白。就如父母和子女。如果子女對父母平時根本不尊重,專橫跋扈,個性和品格都很差,他們送給父母禮物,即使再貴重,父母怎麼會悅納呢?
在舊約時代,神曾啟示先知彌迦説:"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6:7-8)
很多人因為不明白就把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混為一談,認為都是給“神”供物,不知道基督徒所獻給的是那位全知全能、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獨一真神;是將人從罪的捆綁和死亡的轄制中拯救出來,賜給人永生的神;是改變人裡面生命、住在人心裡永不離開的神。而其他宗教的”神",是人按照自己的想像,用金銀打造出來的偶像,它們"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詩篇115:5-7)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其他宗教看重的是“祭物”的多寡,而不在乎獻祭物的人和其目的如何。當然,假神豈能知道的人心? 一個真正傳講神話語的教會,通常不接受非基督徒的金錢奉獻,因為他們不認識神,奉獻的心態和目的都不同。他們會把教會等同其他假神的寺廟,完全為了滿足個人的目的;另外,也不可讓他們參與教會的服事,例如:唱詩班,招待關懷等,其原因是他們不懂得基督徒的服事是什麼,以為唱詩班是在表演;在教會多做事是為了多行善,討神喜悅。總之,教會是被神從世上分別出來、被主耶穌寶血潔淨、有聖靈內住的一群人,祇有這樣的人可以服事神,獻給神的“供物”纔會被神悅納。神從來不勉強人爲祂做什麼。即使是基督徒,無論奉獻金錢還是在教會服事,如果不是出於心甘情願,神也不悅納。"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7)
希伯來書的作者清楚地説道:”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11:4-6)
神是永不改變的神,祂的心意從造人起初到現在,也從未改變。祂 "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詩篇5:6a) 所以,神特別提醒屬祂的兒女:”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言 4:23)
三 兩個後代的不同人生
該隱殺了弟弟亞伯後,神對他説:”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世紀4:11b-12) 之後,"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創世紀4:16) 但是,神仍以恩慈憐憫待他,使他的性命得以存活。
亞伯死後,”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創世紀4:25)
聖經在創世紀第四、五章分別記載了兩個家譜:一個是該隱後代,另一個是塞特後代,藉此看到兩個不同的人生景況。該隱的後代在聖經中一帶而過,衹是簡單介紹了他們的名字和做什麼工作而已,沒有提及他們在世上活了多久。該隱殺了弟弟之後,生了一個兒子,叫以諾。他建了一座城,並以兒子的名字命名。到了拉麥,他是第一個破壞了神所設立的一夫一妻制的人,他娶了兩個女人爲妻。從該隱的後代中,看不到對神的敬敬畏,在他們的生活中根本沒有神,他們衹是在世上有些成就,有的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有的是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也有銅匠鐵匠的祖師。(創世紀4:20-22) 破壞神婚姻制的拉麥,性情殘暴、眼中無神、口出狂言,説:"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世紀4:23-24) 該隱後代僅有七代,之後就沒了記載。可想而知,這樣不敬虔的後代,神怎會讓他們繁衍?
而塞特的後裔卻截然不同。”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世紀4:26) 聖經詳細記載了賽特後代活的年歲。他的後代裡也有叫"以諾"和“拉麥”的,但與該隱的後代大不相同。賽特家族的"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到了365歲時,神就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上了。他生了一個兒子叫”瑪土撒拉",活了969歲,是世界上最長壽者。”瑪土撒拉"名字的意思是他死了以後世界上會有大洪水。(創世紀第五章)
果真到了他的孫輩挪亞,神將洪水從天降下,淹沒整個世界。不難看出,神一定因著以諾的敬虔,啟示他給兒子取了這個名字,否則他哪裡知道千年之後地球上會發大洪水呢?
所以,在聖經中,只有塞特的子孫才被稱為亞當的後裔。
以前曾經讀到過一篇文章,説,美国学者A.E.Winship在1900年做了一项研究,寫了一本書《Jukes-Edwards》。書中追蹤了兩個同時代兩百年繁衍下來的家族,發現他們有著天壤之別:一名是信基督教的愛德華茲。另一名是著名無神論的宗師馬克·尤克斯。據說無神論的馬克·尤克斯曾對愛德華茲說過:“你信的那位耶穌,我永遠不會信!”
兩個家族的統計結果如下:
1. 愛德華茲家族:人口數:1394人,其中有: 100位大學教授,14位大學校長,70位律師,30位法官,60位醫生,60位作家,300位牧師、神學家,3位議員,一位副總統。
2. 馬克.尤克斯家族:人口總數:903人,其中有: 310位流氓,130位坐牢13年以上,7位殺人犯,100位酒徒,60位小偷,190位妓女,20名商人,其中有10名是在監獄學會經商的。
這裡介紹愛德華茲的家族,重點不是看他們在世上有多成功,而是可以觀測到他們後代所走的是一條正路,懂得奉公守法,做一個好的公民。而另外一個沒有神的家族,他們後代的狀況卻顯而易見,非極其悲哀。有人也許不明白為什麼兩人後代的結果竟有如此大的差別? 下面列舉幾節聖經經文,從中可以曉得答案:
“敬畏耶和華的,大有依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 (箴言14:26)
”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篇25:12)
"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祂要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詩篇25:14)
"看哪,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 " (詩篇33:18)
"哈利路亞!敬畏耶和華,甚喜愛祂命令的,這人有福了! 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蒙福。”(詩篇112:1-2)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16:25)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詩篇111:10a)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她必指引你的路。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箴言3:5-7)
面臨這樣一個弯曲背謬、遠離神的時代,我們當如何爲自己和後代選擇一條智慧之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