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诗点滴十六则 by 慕容叡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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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诗需有情感,诗歌宜有生命力。没有情感的的诗歌味如枯木,形如陋石。缺乏生命力的诗犹如僵尸。
2、诗歌并非越白越好,犹如一幅画,没有留给人几处想象空间就是败笔。尤其中国古体诗,余味与耐读之根本在于委婉。
3、功夫在诗外,多读国学经典对写诗又有好处,尤其哲学类典籍。
4、诗歌不是歌谣,也不是顺口溜。诗歌过去是用来“吟唱”而非今天之朗诵。故而还要有一点音乐感才好。
5、诗中根据情感适用虚词之处当用虚词,实词不宜多。当然,虚实词值多少并非绝对,一切以情感、情景为需要。
6、诗,有作与造之分别。作源于感情感触感慨感同,欲呼之而出,欲不吐不快;造,乃是斧凿,是憋挤,乏真情实感,多娇柔做作。前者读来令人有感触,感发;后者读来味道如苦腊。
7、诗宜圆融,忌讳造词或引用现代词不当,或者化用活剥。意脉主联通连贯,虽诗意宜婉转,但若诗句与主题无内在逻辑联系,则脱隔多矣。
8、习诗宜有认真精神,宜有研究精神,不可人云亦云,亦不可想当然,更不可以现在而臆测过去。作诗用韵要么平水,要么新韵,不可以两者互通,更不可以两者之读音来通,以此指彼,大谬特谬。
9、作诗宜以换他心为我心,换天下心为我心,则物我之间通,则诗成情。否则,只是自娱自乐而已。
10、律诗之中对仗宜以矛盾调和,开合广大寥廓为最高。其作之格局亦是其人之格局,千百年来,如是。跳荡寥廓,情感为心。
11、习诗与做学问相通之处在于谦虚涵养,多沟通,多推敲,多交流,不以山野而无情,不以细流而多鄙,不以高山而谄媚,不以尘埃而傲娇;纳百川,汲正气,拓格局,修道义,倾深情,富典籍,行万里,感山川,体草木,知咫尺,廓天涯,圆融通,方成佳境。
12、诗歌写到有成则应该明白朴素而具有余味悠长,而不是刻意追求生涩隐晦以显险峻。
13、学诗宜有辩证态度。一味求偏索暗,则失去诗歌之警示之本;一味颂扬阿谀,则失去诗歌之本质。既正视不足,亦有劝诫之辞,方为正道。《诗经》三百如是。
14、诗歌应有时代特色。语言宜以明白朴素为上,一味追求泥古或者俚语俗言或者峻刻奇峭,则失之偏颇。
15、诗歌唱和不能恣意。现在网上诗歌论坛很多流行步韵、次韵。但唱和诗歌源于唐中后元白二人,乃是用原韵或者同一韵部,或者不同韵部对同一件事情认识,感慨或者抒发情感。而今唱和多是离题的多。窃以为乃是不求甚解所致。
16、学习诗歌写法时候曾经记得老师说不要造词。造词就是自己知道而他人不解。此乃作诗一大忌讳。或者曰“非诗家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