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哪扯到哪

随翻随摘随忆 能感受得到 , 那块绕在南院上的云,又来了,看着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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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背向呢?张爱玲道:吵死了!

(2023-11-11 05:55:30) 下一个

 

 

川普在纽约的楼顶有堆金堆银的公寓,欧巴马夫妇曾一次吃掉一千美元且不含小费,李嘉诚在香港有占地阔绰的独立楼….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想到过吵人,烦人吗?

 

雁子叫,好听,喜欢。自然而然。不觉得好听,嫌吵,也自然而然;把雁子叫归为雁子之所以为雁子,是胡扯。哑巴雁子就不是雁子?

 

同理,爱因斯坦自己喜欢琢磨那点儿事。赞美他的喜欢,ok;  给他大奖,还以为楷模,是不是哪儿有点不对?

 

学生夸老师课讲得好。老师答:“领薪而为。“一辈子碰上个好老师真是幸运”,这重命运之“幸”感,是不是有点儿二?

 

“点击率逾万”了,“刀郎某曲已有百亿人次听过”…….  点赞的和导致点赞的,是不是种野蛮和没教养?就像英国王室当着世人面显贵显富,明明在撒野,觉得惨不忍睹者,谁?

 

学有所成,“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学,是向着文明去的进程吗?

 

没事了,喜欢写写画画,也在几个熟悉的人中传传。

 

传开去。因此有了“作家”的行当。还设奖激励。如此之下,不章,不文。这于行文本意,难道不是在撒野?

 

来了机灵,造出个生活小妙招,一下方便了日子不少。扩大成工业革命,进展到人工智能。停都停不下来。这是文明?

 

没手机没法活,文明?还是野蛮?

 

人要活得有意义,“仁者爱人”,“做个好人”,自言自语,蛮好。成了规范,就很野蛮。是不是?

 

已故ikea 的老板,吃cheese 加西红柿片三明治终生;住二居室公寓,乘公车。世人称之。他活之如素。

 

世人野蛮,赞他,想着更野蛮的招;他文明,做生意时做生意,回家了,做个人。

 

平白无奇和“生应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谁更文明?

 

圣经说,就我是光。你们跟着走就是。可走走走走,就出鬼了。还说这是“文明史”。都弄成什么样了?巴以打,中美斗,逃向火星…. 唉!

 

喜欢ikea 的味:夠了,就行了。写完,一贴,爱读不读。再写下一篇,不应该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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