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这个舞者,是从红透天的’Take me to the church'
看完后,像余音绕梁,数日不散。怎么会有这样生动的人类的躯体,每一个动作表情都包含着满满的情感,美得超越任何性感。
这个出生于1989年的舞者原来是英国皇家芭蕾有史以来,最最年轻的首席,19岁就能扛下一台又一台的大剧:当年他的演出甚至要排队等到2年以后。
有关他的传记片中描述出生在乌克兰的他年幼习舞,和郞朗一样,父母因此分居在异国打工,负担他的学费,他少年一人独自在伦敦,没有亲人,只有和他一样年少的浑小子作伴。除了酒精,毒品和夜生活,也没有人呵护他。他只要一动起来,每一个动作,哪怕是脸部微小的表情,都美不胜收。但一停下来,颓废又迷茫的眼神和微驼的背,完全与他在舞蹈中的绝世美少年是完全两个人。
这样一个已经舞到巅峰,美到前后都无人可超越的美少年,忽然在22岁的时候,突然决定在多少人仰慕的皇家芭蕾裸辞,表面上的原因是父母离婚,但看他满身恶魔一样的纹身,觉得并非如此简单:舞台上美伦美奂的王子,在生活中全然在暗黑的世界中挣扎。据他的好友经济人说,常常是晚上演出前,他会问,“今天晚上演什么?”“胡桃夹子。”“哦”
辞职后的他,却满脸喜庆,像解脱一样的在冰天雪地里,脱个精光,又露出纹着恶魔脸的身体,全身扎在雪里。
既然离开皇家芭蕾,经济上又完全自由,为什么还要再去找其他剧院工作。还是不舍舞蹈?不得而知。所有美国舞团全都拒绝他,其实美国人骨子里保守又小气,至少艺术圈的人都这样。他转到俄罗斯,被迫像金星一样在电视上作秀推销自己,本来不尘的王子,在电视上被导演摆弄,肯定滋味不好。后来转了一大圏 ,最后决定放弃舞蹈,那个《take me to the church》就是最终的谢幕舞蹈。
在此之前,谢谢他,将舞蹈的美做到了没人能到的极致,将原来繁复又肤浅的芭蕾,改成了感情如此饱满的现代舞蹈,美得不曾在人间见过。传递这么美的人,为什么内心这么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