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一个道德问题。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一个驾驶员开着着一辆火车,忽然发现前方轨道上有三个人在玩耍。驾驶员同时注意到前方正好有一个废弃岔道,岔道上有一个人在散步。
他有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往前开,撞死三个人。二是开上废弃的岔道,撞死一个人。哪一种选择更道德?
有些人可以觉得第二种选择更道德,因为死的人少。
如果做这样的选择,被撞死的是守规则的少数人,在这样道德体系下,以后就无法让人守规则。
我是更倾向于第一种选择,虽然这次死的人多些,但是,生存下来人更懂得守规则的重要。
中国人容易接受第二种道德体系,因为法不责众。
西方人受宗教的影响,容易接受第一种道德体系。
圣经上有诺亚方舟的故事,其实是说上帝的选择,不是看幸存者的多少,而是看一个人是否守戒律。
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无知承担责任。
在研究近代历史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现象:当年骂国民党亲共产党的民主人士,后来虽然在反右和文革中倍受迫害,没有一个向国民党道歉的。
如果他们觉得在反右与文革中受到的待遇不公正,他们应该欠国民党一个道歉吧。
有些人希望从两种道德体系中同时占便宜。
比如说,美国的NBA,手喜欢中国的钱,脚喜欢美国的地。
可是,会有一天,你会像文章开头的驾驶员一样,必须做出唯一的选择。你会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人们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代价。
人们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