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年四月底的一天,大清早,在一片迷雾蒙蒙之中, “海豚” 号终于到达了泰凯斯的目的地,康涅狄克的维斯费尔。
Wethersfield,英文直译是 “湿地 “的意思,这个小镇地处康涅狄克河河畔,有许多的 “湿地” ,就是沼泽地。
伊顿船长带着那森和船上另外两个水手,扛着凯丝的七个箱子,把她送到了她的姨妈家。
凯丝的姨妈,瑞秋.伍德 (Rachel Wood),是凯丝母亲的唯一的姊妹,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子,乐于帮助邻居乡亲。
如前文(第一章)所述,凯丝的瑞秋姨妈年轻时是一位长得非常漂亮的美丽的英格兰姑娘,身后追求者无数,她却破天荒地爱上了一个清教徒,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他一起离开了英格兰,来到美利坚的康涅狄克定居。
凯丝的姨父,迈修.伍德(Matthew Wood),是一个不苟言笑,庄严肃穆,在维斯费尔颇有声望的清教徒。
伍迈修是维斯费尔镇上的selectman 之一,由当地人自己选举推荐出来的,相当于是维斯费尔议会的议员(放到现代,相当于英国议会的下议院,美国国会的众议院),也是 Connecticut Charter 的坚定维护者。也就是说,伍迈修是站在loyalist 保皇派的对立面的,着重于维护和推进Colonial Connecticut殖民地下康涅狄克的自治和更多独立于英皇的政治权利。
凯丝还有两个表姐妹,伍居笛(Judith Wood)和伍惠慈(Mercy Wood)。
伍居笛和凯丝同龄,凯丝的这个居笛表妹几乎继承了她母亲伍瑞秋年轻时所有的的天生丽质,却也不乏外向尖锐的脾性,略微狂野,口无遮拦,顺带反骨,一副被溺爱娇宠的漂亮小妹妹德性,与他那个正经严肃,说话总是象命令和法律文辞的清教徒父亲形成颇鲜明的对比。
伍惠慈则是完全相反,一个典型的清教徒教育下的早期新英格兰虔诚的淑女形象。她熟读经文,隐忍内修,含蓄温柔,聪慧贤良,轻声细语,善解人意又彬彬有礼。
伍惠慈比凯丝和居笛大几岁,是迈修和瑞秋有过的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是一个男孩,在惠慈只有几岁的时候,新英格兰来了一场流行病,惠慈和她的哥哥都染上了疾病,高烧不退,结果,男孩最后死了,惠慈虽然活了过来,却跛了一条腿。也就是说,凯丝的惠慈表姐是一个残疾人,走路要依靠拐杖。
第一次见到自己已经过世的姊妹的女儿,瑞秋非常激动,声泪俱下,收留凯丝,自己的亲侄女,善良的瑞秋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她的清教徒丈夫迈修虽然非常吃惊凯丝都没有通知他们一下,就自己跑过来投靠他家,但也是别无选择,一个破落贵族无家可归的孤儿,只能收留她了。
就这样,泰凯丝带着自己装满了高档服饰的七个箱子,千里航海,万里寻亲,来到美利坚康涅狄克的维斯费尔,成为了伍德家的一员。
和“海豚”号上的人告别的时候,凯丝和那森的眼光交汇时闪出一丝火花,却转瞬即逝。那森在放下她的箱子离去的时候,还忘不了半调侃半认真地提醒她,不要在古板的新英格兰清教徒社会里闯祸:“浮在水上的,都是有罪的(女巫)。”
泰凯丝要适应新英格兰的生活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仅仅是和自己的迈修姨父,就一开始小冲突不断。
先是那七个箱子的高档服饰,质地考究的真丝长裙,做工精致的绣花手套,时尚潮流的沙丁小外套,等等等等,把两位表姊看花了眼,居笛表妹更是惊叹不已,激动地一件一件地往自己身上穿着试着,还一边试一边说,要是夏卫连能看见我穿着这身衣服该多好啊!… … 如果我穿着这身漂亮的衣服去参加星期天的教堂聚会,只怕是会让许多人没法听进去主持牧师的布道会了!
夏卫连是我们故事里的男主人公之三,稍后会详细介绍他。
连温柔隐忍的惠慈表姐也对一件柔软精细的羊毛披肩爱不释手。
凯丝非常开心,大方地请二位表姊任意挑选她们喜欢的衣物,她将送给她俩作为见面的礼物。
但是这一切都被从外面干活回来的迈修姨父全盘否定了。他坚持自己的女儿不能要凯丝的任何衣物,说话语气强硬,不容回旋:
No one in my family has any use of such frippery!
Nor are we beholden on anyone’s charity for our clothing.
当凯丝委婉地向姨父说明这是她送给表姊们的礼物时,迈修更不饶人:
Be quiet girl! This will be your home … … but you will fit yourself to our ways and do no more to interrupt the work of the household, or to turn the heads of my daughters with your vanity!
居然还请凯丝不要把他自己的两个女儿也变得和她一样的虚荣!迈修要求家里所有的女人,包括凯丝,脱下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赶紧干活去!
凯丝一直高高昂着的头颅,让迈修姨父的强硬和直接,弄得眼睛里泪花闪耀 … …
瑞秋姨妈不得不出面安慰凯丝,告诉她这个家里只有迈修姨父一个男子,惠慈表姐还行动不便,家里这么多人要吃饭穿衣住房,所以室外和田间的几乎所有的重活脏活都由迈修姨父一人承担了(凯丝一定很纳闷,没有黑人奴隶和仆人给你们干活吗?),他养这个家也是很不容易的… …
然后是星期天凯丝不愿意去维斯费尔镇上的Meeting (就是到教堂做礼拜),她轻描淡写地说,她和爷爷在巴巴多斯的时候,除了圣诞节的弥撒,平时几乎都不参加任何崇拜神的活动。这对她的清教徒姨父来说,简直是要造反了!
迈修姨父咆哮着告诉凯丝,在美利坚的康涅狄克没有Church of England!估计迈修知道凯丝的爷爷是保皇派,要不怎么会被英皇封爵呢,所以想着凯丝也和她爷爷一样是属于Church of England,而早年的清教徒离开英格兰,远渡重洋来到美洲,就是为了逃避 Church of England 的宗教迫害,想要在一片新大陆上建立自己的church,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来worship God。
迈修姨父警告凯丝:
Since you are now a member of my household, you better forget your popish ideas and attend Meeting like a God-fearing woman.
看来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凯丝只好穿好衣服准备和伍德家一起去镇上的教堂。谁知凯丝的装扮又一次惹恼了迈修姨父。
凯丝竟然穿了一件质地考究,活泼浅色,热情奔放的真丝长裙,上面满满的加勒比海风情的鲜花盛开,然后她还带了一顶时髦的帽子,帽子旁边还俏皮地装饰了一只弯弯的白色羽毛,在家里其她三个女人,瑞秋,居笛和惠慈的平淡无奇的深蓝色着装的映衬下,凯丝显得象一只生动活泼的热带小鸟,却显然是错误地栖息在一个奇怪又陌生的海岸。
在迈修姨父眼里,凯丝帽子上那根调皮的弯弯的白色羽毛,无异于是对清教徒笃信的肃穆神灵的极大冒犯,迈修姨父毫不留情地咆哮:
You will mock Lord’s assembly with such frippery!
你这花里胡哨的矫情打扮简直是对神圣的主的聚会的蔑视和嘲讽!
还是温柔的瑞秋姨妈抚慰了迈修姨父的怒火,她劝说道,凯丝刚来,还没来得及置办一些合适的去教堂的衣服,这第一次去教堂就暂且让她这样了吧。
然而凯丝这身在迈修姨父看来是不可饶恕,冒犯主的矫情装扮,却在维斯费尔星期天的教堂聚会上引起了夏卫连的注意。
夏卫连完全被凯丝吸引住了,整个教堂聚会上,夏卫连的目光都不能从凯丝身上移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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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其实是一本非常好的了解美国历史和传统价值观的书,获得过 1959年度的 Newbery Medal。曾经这本书也是许多学区指定的美国基础教育 K-12 “required reading list” 的必读书之一。
按中国人的说法,三观非常正。(但后来可能极左的自由主义者不喜欢此书,好像还被批过)
书名: The Witch of Blackbird P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