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故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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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请不要为难孩子们

(2021-03-21 11:00:18) 下一个

      晚上我们的女儿抱着她的女儿到我们房间。外孙女不想来,往外挣。女儿告诉她的女儿:“我要跟我妈妈讲话。”外孙女指着我问她妈妈:“她是你的妈妈?”女儿点头回答:“是的,她是我的妈妈。”外孙女又盯着自己的妈妈在看看我,问:“这里有2个妈妈?”她妈妈回答她:“是的。”有时候晚上道晚安的时候,外孙女千方百计躲在他爸爸妈妈怀里不跟我们道晚安。但是临睡前,很晚了,她又以道晚安为借口要求妈妈抱着她到楼下找我们道晚安。现在外孙女也很重了,我们几乎都抱不动她了。她妈妈工作一天很疲劳了,还要吃力地抱着她下楼进到我们房间,让她道晚安,她又笑而不答,并不道晚安,而是玩,在床上蹦蹦跳跳。毫无疑问,道晚安只是让她妈妈无法拒绝的抱她下楼的借口而已。她享受被她妈抱着的感觉,紧紧搂着妈妈的脖子。还跟我们强调:“(She) is my mummy!”也许她还在进一步巩固自己对家里有2个妈妈及她跟2个妈妈关系的理解之中。
      在外孙女努力要搞清楚她的妈妈和她妈妈的妈妈是什么关系什么意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这里最权威部门宣布了一项规则提案,旨在使用“性别中立的语言”:取消“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性别用语,以尊重所有性别认同。删除以下术语:“父亲(father)、母亲(mother)、儿子(son)、女儿(daughter)、兄弟(brother)、姐妹(sister)、叔伯(uncle)、姑母阿姨婶婶(aunt)、侄子外甥(nephew)、侄女外甥女(niece)、丈夫(husband)、妻子(wife)、岳父(father-in-law)、岳母(mother-in-law)、女婿(son-in-law)、儿媳(daughter-in-law)、姐夫妹夫(brother-in-law)、小姑大姑嫂嫂弟媳(sister-in-law)、继父(stepfather)、继母(stepmother)、继子(stepson)、继女(stepdaughter)、继兄弟(stepbrother)、继姐妹(stepsister)、异父或异母的兄弟(half brother)、异父或异母的姐妹(half sister)、孙子(grandson)、孙女(granddaughter)。”
这些术语将改为双亲(parent)、孩子(child)、手足(sibling)、双亲的手足(parent’s sibling)、手足的孩子(sibling’s child)、配偶(spouse)、配偶之双亲(parent-in-law)、姻亲中的子辈(child-in-law)、姻亲中的同辈(sibling-in-law)、继双亲(stepparent)、继子女(stepchild)、继手足(stepsibling)、异父母手足(half-sibling)、孙辈(grandchild)。
    仅看看这项规则我的头都大了,如果真的实行了,毫无疑问将影响社会、家庭、教育、生活的方方面面,肯定会给孩子们辨识亲属关系带来灾难性的倒退和混乱。毕竟,目前人们使用的这些称谓是人类为了辨识亲属关系经过长期的知识积累和无数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精心总结、研究、提炼的结晶。性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性别认同中也的确存在歧视现象,但是目前人们使用的这些称谓——仅仅是为辨认亲属关系所设定的符号——怎么就不尊重性别认同了?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呀!绞尽脑汁制定这样“新规则”的这些人是有点…智?有点…智?还是仅仅为了标榜自己政治正确?号称的世界科技强国居然任由几个在政坛上混了几十年的只是一味标榜自己政治正确的老政客们呼风唤雨,岂不悲哉?
     拜托,请不要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客观事实,不顾科学常识,为难现在的孩子们!为难今后的孩子们!为难世世代代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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