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繁體漢字^^
(2007-02-27 11: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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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我也是新中国诞生后出生的,却不知为什么,总对包括繁体字在内的旧时景物怀有莫名的好感。每到一座城市,眼睛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扫描街头招牌用字。若繁简并见,便觉一阵释然;而若清一色简体字,不免怅然若失。走南闯北二三十年,好在只发现一座城市——那是一座极其有名的大都会——除了伟人名人题写的以外,所有招牌统统是简体字,而且字形大多是电脑里蹦出来的,浅薄单调,毫无生气,美感更是无从谈起。怅然之余,心里好不气恼:何必呢,不就是繁体字吗?就算不规范又怎么样?社会上不规范的事多了,哪个不比这个严重?比如食品安全煤矿安全,比如公款吃喝公款出游,比如权钱交易行赌受贿……哪个不比封杀繁体字重要得多紧迫得多?再说国家法律对于普通话和简体字只是“提倡”,社会上一般表述为“请用规范字、请讲普通话”。相比之下,却没发现有“请勿行赌受贿”之类的说法,可见二者性质截然不同。也就是说,公民仍有使用繁体字的相对自由,却没有行赌受贿的自由——作为当务之急,该封杀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
追根溯源,自五四以来近一百年时间里,以繁体字出现的汉字就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胡适、陈独秀、钱玄同、刘半农、翟秋白、鲁迅等人无不主张废除汉字,“走世界共同的拼音化道路”。鲁迅先生去世前还念念不忘“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四九年以后,作为废除汉字的第一步,开始实行简化。应该说,汉字简化自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其中含有的政治性因素也是人所共知的:“汉字太繁,简化有助于劳动人民学文化”。影响所及,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竟至出笼一批不伦不类形丧义失的简体字,结果勃然而兴倏然而亡。
愚见以为,大凡文化上的事情,都不宜出手太狠,基本规范固然要有,但一刀切大可不必。对待繁体字尤应这样,因为事关文化血脉、文化传统的传承,事关中国人自己的根。据媒体报道,两年前进行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大陆有四成人看不懂繁体字。看不懂繁体字意味着什么呢?意味无法直接阅读古典文献(过去有中等文化程度的中国人即可做到)。这又意味什么呢?在很大程度上意味文化传统的割裂。汉字无疑是中国文化基因,汉字不变,文化即在,文明香火即可接续,文化血脉即可相承。
退一步说,即使“简化有助于劳动人民学文化”这一说法也未必多么正确。中国大陆汉字简化四十多年了,文盲仍高达两亿,文盲的大部分仍是“劳动人民”。而在继续使用繁体字的港台地区,打灯笼也找不出几个文盲。可见能否普及教育扫除文盲不决取于汉字之繁简,而关键在于政府在教育上投入的多寡,在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程度。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而对教育的投入却举世瞩目地偏低(世界平均为4.2%,而我国不到3%),失学儿童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失学了,汉字再简化也没用。
另外——也许是我个人的偏好——我觉得繁体字能给人一种庄重、深邃、工致而又灵动的审美愉悦,能使人对先民非凡的智慧和悟性产生敬畏之心,能让我们对绵延五千年的故国文明涌起缱绻的乡愁。面对繁体字,如窥庙堂之深,如望五岳之高,如睹星汉之灿烂,如见江河之邈远。可以说,中国美学的神髓盖源于此,由此而有诗词之工,而有绘画之韵,而有建筑之美……。相比之下,简化字显然意在实用性和工具性,有的已简化得近乎失衡和丑陋,失去了涵养美感和人文情愫的独特功能。岂不惜哉!
不谦虚地说,我本人倒是基本能认也能写繁体字。这主要是因为学了日语,日语中的汉字多为繁体字所使然。而一般人是很难有这样的机会的。所以,作为不成为计的一计,斗胆建议请勿封杀街头招牌的繁体字,使得广大青少年在耳濡目染之中多少记住几个作为简体字母亲的繁体字。于国无损,于民有益。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识繁写简,最好。我是看旧版书认识的繁体字,繁体字写起来太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