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大陸人大常委會以162票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香港爲時一年多的動亂,很快就《傳檄而定》。香港動亂的爲首份子,有的宣佈退休,有的改口聲稱支持中央的《一國兩制》,有的千方百計企圖出逃,有的紛紛退出原屬的所謂民主政黨等等。
孔子有句話《草上之風,必偃》。意思是説“小人的行爲道德水平,好像小草一樣。只要風一吹,就趴倒了。”
香港問題,讓我想到一段歷史故事。
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在各方勢力相逼之下,宣告下野,由代總統李宗仁行使職權。蔣介石回到老家浙江奉化,在家中架設電台,遙控國事,軍政大員絡繹不絕於途,向蔣公請求面授決策指令。
代行總統職權的李宗仁的第一道命令,是釋放被非法囚禁12年之久的 “中華民國全國陸海空軍副總司令” 張學良,結果在沒有蔣介石的同意之下,李宗仁連張學良囚禁何處,都查不出來,更別談釋放張學良了。
李宗仁要戰,指揮不動軍隊;要和,決定權在奉化蔣介石之手。李宗仁最後成了丟了大陸的代罪羔羊。他一身病痛,在共軍席捲大陸之際,逃亡美國。
香港問題,與這段歷史不盡相似,但也有可比之處。
1997年7月1日,香港降下了英國國旗,升上了中國國旗。中國自即日起,行使《一國兩制》。
所謂的《一國兩制》,在基本概念上,是《一國》在上,《兩制》在下。一國是主權,兩制是治權。治權必需服膺於主權,兩者之間若有矛盾,主權優先。
事實上,在“回歸祖國”之後的香港,所實行的不是《一國兩制》,而是《兩區兩制》。
也就是說,香港地區實行香港制度;大陸地區行使大陸制度。兩者平行而行,沒有“一國”,只有“兩制”。
因爲香港只有“兩制”,沒有“一國”,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在香港回歸23年來,一直無法完成立法。
這一條的立法,是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換句話説,這一條的立法,是確定中國在香港擁有國家主權,以法律禁止任何有損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
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以確保國家主權,領土完整,與國家安全。只有香港沒有。
香港的主權,在某種意義來説,是控制在殖民地宗主國,英國與美國的手中。
治理國家有三大支柱,教育,司法,與媒體。香港的教育,司法,媒體,都控制在英美國家之手。香港在教育方面,缺乏愛國教育,甚至對於鴉片戰爭,都會胡亂曲解,把英國説成受害者;司法方面,大法官大都屬英美國籍;媒體方面,大力鼓吹親美反中思想。
港府特首,好像是被推上臺面的李宗仁;各方勢力,其實都聽命於在奉化遙控的蔣介石。
在香港暴亂期間,遊行隊伍會高舉著英國與美國的國旗,踐踏羞辱中國國旗國徽。港府對於這些效忠殖民政府,反對主權政府的暴亂行爲,無法可管。
李敖很有遠見,他曾預言“香港的民主,不會走向英國式民主,只會走向台灣式民主。”
香港過去一年的暴亂,顯然是要走台灣的“革命路綫”。香港的“民主派”,在後臺殖民地主子的大力支持之下,以街頭暴力開始,逐漸贏得議會席次。下一步就是要爭取實行特首普選,要把“務實的港獨工作者”送上特首寶座,實行親英親美,仇中反中的港府政策。
之後的發展,必然就是在美國主子的指揮之下,臺獨港獨“互爲犄角”,成爲美國的兩把利刃,用來有效壓制中華民族的復興。
如果中國共產黨,坐視香港形勢惡化成爲第二個台灣,中國共產黨將被中國大陸人民所唾棄推翻。
去年香港暴亂巔峰期間,台灣名嘴有的取笑中國大陸“軟弱無用”,有的預測解放軍會由深圳入港,發生“港版六四”事件。
總之,台灣看香港,是附和英美殖民地宗主國的觀點,幸災樂禍者有之,唯恐天下不亂者有之。
香港的“反送中”,根本就是一個幌子,其實是港獨奪權的一個工具,就像台灣的太陽花一樣。
中國共產黨沒有貿然派解放軍入港“鎮壓”,是一個明智的決定。否則,會有巨大而長期的負面作用。
北京中央政府忍了一年,到今年無懼於新冠疫情,適時召開兩會。既然港府無法自行制定《國安法》,全國人大就直接制定《港版國安法》,授權人大常委決議通過,即時實施。
這個做法,確實是釜底抽薪,從根本解決了香港暴亂問題。
孫子兵法說《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北京政府以一紙立法,《傳檄而定》香港之亂,是一個《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治國典範。這個事件的妥善處理,將載入史冊。
北京政府的下一步的重要治港工作,就是要有效解決香港貧富懸殊問題,房價問題,教育問題,以及香港與内地的全方面連結與合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