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打芭蕉

东一点西一点, 点点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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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萌, 你在哪里?

(2024-08-31 08:14:34) 下一个

朱小萌觉得丁文强很有幽默感. 

文强为讨小萌欢心, 不欲丢了油墨, 做梦都在写脱口秀的稿子, 以期白天约会时, 抛梗如抛橄揽枝, 佳人掩嘴笑个不停, 或者, 在手机微信私聊时, 狂飚十几个一连串不打嗝的 Ha. In fact, 那时, 日色变得慢, 没有脱口秀, 也没有脸书, 微信, 抖音和短视频. 倒是有相声, 小品, 段子和电话.

同是南方人, 俩人父母的家都在珠江边. 高考放榜, 小萌去了北海读书, “南风南, 北海北”. 男人的承诺太珍贵, 不轻易给出. 丁文強不一样, 他不怕承诺, 觉得自己的爱足以给小萌一个山盟海誓. 他说 “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 不及我第一次遇见你”. 

对睡在大雨中, 为她受冷风吹的男人, 必须爱. 小萌忘得了梦, 忘不了他的眼神. 俩人相爱, 便是无需言明的约定. 

丁文强的母亲, 街坊邻里管她叫 “丁妈妈”. 小萌大三的暑假回岭南住, 返回学校不久, 发现怀孕了. 那时, 丁家朱家的住房空间十分狭窄, 这对情侣在哪儿爱爱来着的? 是个谜. 小萌没把秘密告诉自己的娘亲, 悄悄的打电话给丁妈妈 “我有了”. 丁妈妈说 “那就结婚, 退学吧, 孩子”.

未婚先孕或继续学业, 两者之间权衡, 朱小萌选择了后者. 毕业后, 在北海市文联找到一份工作. 不久, 丁妈妈惊讶的发现: 朱小萌失联了. 问了儿子好多遍, 问得贼累, 只套出一个信息, 小萌去了遥远的他乡 ---- 美国. 可为什么失联? 为什么不回来同文强结婚? 丁文强没说.

文强的姐姐结婚, 生了一个女儿, 丁妈妈晋升为丁婆婆. 外甥女忙于筹备婚礼时, 文强 55 岁, 孑然一身, 从一生何求走到了一生无求. 脱口秀早就生锈, 说给谁听呢?

丁婆婆罹患重病, 医生判断时日无多. 病床边, 母子俩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她说, 我的房产, 你姐放弃了, 你爸也走了, 你是不是钻石王老五, 另说, 好孬也是有房阶级, 找个女人相伴度过下半生吧. 他说, 这么多年, 不也过了么. 丁婆婆有气无力地驳斥: 你过了, 娘的心过不去, 知道不知道?

爱, 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法国电影《情人》杜拉斯说 “爱, 之于我, 不是一饭一蔬, 不是肌肤之亲; 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是一种不老不死的欲望”.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 范柳原指着海边的一堵墙说 “这堵墙, 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 …… 有一天, 我们的文明整个地毁掉了, 什么都完了, 烧完了, 炸完了, 塌完了, 也许还剩下这堵墙. 流苏, 如果我们那时候再在这墙根下遇见了 …… 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不少男人都有一张卿不负我我负卿的名单, 可丁文强没有, 从头到尾, 就朱小萌一个女人, 纯商业操作的性交易不算. 丁婆婆最后一问 “等了那么多年, 得个吉 (一场空), 后悔吗?”, 文強依然不作声. “可以重复着后悔, 却不可以重复着最爱. 所谓最爱, 只有一个人. 天涯海角, 就只有这么一个人”. 面对儿子的诀择, 一辈子想着生儿育女的丁婆婆, 迷惑死了.

故事讲到这里, 听一首愈听愈好听的歌, 唐恬词, 邓智伟曲, 杨宗纬唱的《我在时间尽头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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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铃兰听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rmweak' 的评论 :

你个性敦实, 闷骚, 这段陈述真的很萌, 笑得我东歪西倒.

老了老了, 却道出如此动人心弦, 如梦如幻的心声, 夕阳醉了. 多么希望天上的阿瑶感知你的痴心! 铃兰被这人间真情感动得一塌糊涂.

她遇见你时羞怯得脸若桃花, 令你 YY 遐想她妊娠反应大, 凭这想象力, 颁一个诺贝儿文学奖给你 : ))

漫漫人生路, 有刻骨铭心的记忆, 那怕只一个, 那怕一瞬间, 每当念及, 都回味甘醇. 这一生, 值了.

网上的清静, 于我, 根本不是个事儿. 我写我的, I do as I please. 将心比心, 也希望各人自由 / 自如地表达, 互动.

爱爱之后, 俩人失联 ---- 是我埋下的一颗地雷. 没人踩, 岁月静好. 回望茶馆, 茶也凉了.
Armweak 回复 悄悄话 AP等广州老乡哪去了?:)特别是AP,以前象是铃兰作品的私人定制评论员似的,咋就象朱小萌一样,一个个相继消失了呢?:)铃兰等着你们回来分析小萌文强爱爱以后消失的原因呢。:)
Armweak 回复 悄悄话 倒是没有那么去想,主要自己已经是老男人了,失去了往日的激情。:)天底下时时刻刻都有激情男女在做爱,然后分离。俺哪那能都把自己想象成其中的一半?那样做,俺就是永不疲倦的亚当了。:)

不过,俺在回忆当年校花的系列小文里,提到过和校花在校园大马路上偶遇时的激情场景里,俺有过猥琐的念头。:)当时校花对着俺满脸红晕面若桃花,俺从没有想到校花的反应如此之大,俺幸福得快要晕厥过去。:)当时俺就想,如果今后和校花步入爱河,修成正果,她的妊娠反应可能也会很大。四十年过去了,回过头去看那段往事,发觉那时俺和校花感情达到了最高峰,也是俺在大半辈子过去以后,最有激情最值得回味的瞬间。

人生之路很长,但最值得回味的路程却很短,也就是和校花四目相对的那十来米远。人生之路很短,但那一瞬间却又很长,俺用一辈子的时间都在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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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听风 发表评论于 2024-09-01 08:37:01
回复 'Armweak' 的评论 :
铃兰听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rmweak' 的评论 :

语文老师的儿子, 土木工程系的教授说我写得好, 那必须好.

一直都是随心所欲, 写我想写, 管它是散文, 随笔还是手机小说.

你忘记铃兰是学医的? 写的东西一旦 post, 别人的体验, 怎样理解, 已然与己无关, 亦由不得我, 就算这篇写恋人失联的小小说, 油翁读完后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妙, 也听之任之; 对号入座者, 更是请便, 我不在意.

你将铃兰代入朱小萌, 有无将你自己代入丁文强? :))
铃兰听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油翁' 的评论 :

谢谢油翁. 我呢, 只管写自己够得着东西, 自然而然流淌于笔尖, 清清爽爽, 加了油就不是铃兰牌的文字了.
Armweak 回复 悄悄话 铃兰不抒情不写散文,改叙事改写小说啦:)写得挺好的!:)

上个礼拜五俺去参加了一个funeral,这个小城里一个专门做好事、特别喜欢为international student帮忙做好事的老太太去世了。教堂里挂在墙壁上的电视上,播放老太太生前许许多多的照片,俺发现老太太在姑娘的时候才漂亮呢。:)funeral结束以后,遇到了不少老朋友。即使在一个只有几万resident的小town里,一晃很多年,也难得见一次面。遇上这么多人,脑子里突然装了很多八卦,心里感觉挺充实的。:)还觉得八卦不够,俺便把铃兰的小说当成真人真事给读了。:)

应该说,这朱小萌当年的爱够深的吧,爱到了珠胎暗结的程度。到了美国咋就把一辈子的爱都给忘了呢?:)铃兰没有编好?:)
油翁 回复 悄悄话 这篇文章写的很生動,让我仿佛置身其中,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妙。铃兰听风的笔法真是独特,让我对文学产生了新的兴趣。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您的作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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