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考研路之二
由于在工作中同社会实际有了接触,这次我选择的考研专业,已不同于大学在读阶段,改为了民法专业。因为我的一个同事,考了一个兼职律师的牌照,律师工作做得风生水起。当时我的想法是,通过法律专业的集中复习,即使未能考上法律研究生,也会为我以后考兼职律师打下基础。于是我选定了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佟教授,他可是中国民法界数得着的人物。89年暑假,利用暑假出差的机会,我顺便去拜访了他。他满头白发,看来已五十出头,说话不紧不慢。当我告诉佟教授我想成为他的学生时,他没有表现出惊喜,而是对我说:“全国想报考我研究生的人比较多,有一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考了两次都没考上”。言外之意,流露出师范大学毕业的学生法学专业知识不扎实的意思。回到学校后,我意识到考佟教授的研究生可能不容易,我得还要做另外一种准备。于是我联系了中山大学外国法制史专业的赵教授,他很客气地回了信。信中除了表达了欢迎报考的意思,也指出了考试科目所大概涵盖的范围。有了这两个学校的导师,我心里有了一些底气。
到当年年底,大概是12月份,我向学校提出报考人民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的申请。也许是出于对教师培养的考虑,学校把负责考研审批的职责交给了教务处。拿着我的考研申请,教务处唐处长象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我上下打量,然后发话:“你不知道我们考研究生的规定吗?我们的教师考研究生必须要定向回本校。你报考法学专业,我们不需要法学研究生呀!”就这样,我的考研申请被无情地枪毙了。
从教务处办公室出来,我成了霜打的茄子,整个人蔫了。学校关于教师考研的规定,听说有这么两条:只准报考一次,只准报考定向。没人见过正式的文件,都是领导自己到时把握,可就从没有限制报考专业。真是岂有此理!生气归生气,人到大树下不得不低头,我得重新确定我的专业方向。鉴于89年考上华南某大学的文老师,就因为该校要向外省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收取高额定向费,而最终摆脱了定向培养,纳入了正式的国家招生计划。于是我决定依葫芦画瓢,报考文老师同样的学校,复制他的成功。事情真不凑巧,那年郴州地区招生办并没收到广东省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目录,华南某大学到底有哪些专业招生,招收名额多少,考试科目如何,我一概不知。我只好骑自行车去地区电信局,打长途给华南某大学研究生处咨询。电话由接线员先拨通,待拨通后,我被叫到某号电话亭。对方接电话的是一位女老师,告诉我有哪些哪些专业招生。我当即选定报考哲学专业,虽然是我不愿意的,但我在教哲学,转向较容易。于是,我详细地询问了哲学专业的专业代码,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只是我每问一问题,这位女老师就放下电话,去翻阅招生目录(我估计她没有将招生目录放到电话机旁),然后再回答我,这样来回很多回合,前后花了十多分钟,终于把报名所需要的迅息全部拿到了。
回到学校,我立即重新写了一份考研申请,注重标明“报考华南某大学哲学专业”,为以后同学校交涉埋下伏笔。看到我的第二份考研申请,唐处长当即批示“同意报考该校定向研究生”。这几个字不知他在多少年轻教师的考研申请上批过,今天对于我的批示,只是增加一次重复而已。有了这几个字,我就去地区招生办,填了几个表格,总算办完了报名手续。
我的考研的学校从北京跳到了广州,专业从法学转到哲学,这也许就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