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笔者两年前的文章,因为最近刚好因官员的不作为引起武汉肺炎的扩散,因此让国内许多有识之士再提宪政,民主,略做修改就再post一次,与海外华人网友探讨。
一提到民主, 许多国人就会想到叙利亚, 伊拉克的混乱局面, 然后得出结论说民主不好。他们完全混淆了因果关系, 是因为前面的专制独裁导致的结果, 一旦专制独裁取消, 权力陷于真空, 就很容易发生混乱局面。
这也许就涉及到独裁与民主阶段如何过渡的问题。但是,混乱并非民主造成的, 而是前面专制独裁形成的各种矛盾的爆发造成的。
国人需要启蒙, 尤其对设么是民主与法治的启蒙。民主应该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但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 重要的事项必需经过议会讨论, 表决才决定, 一旦制定了就必须实行。这里又涉及到法治的问题, 所谓法治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可以超越法律之上, 法治还讲究程序, 程序不合法, 也不叫法治。
而国人理解都民主似乎就是大鸣大放, 想干设么就干设么。中国许多高级官员对法治更没概念, 认为用严刑来惩治不良的平民叫法治, 那是商鞅的法治, 与现代法治更本就是牛马不及的两回事。
甚至许多人认为宪法就是一些写在纸上的文字, 字是死的, 人是活的, 想则么改就则么改。那实际上还是人治, 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像法治。法治一定要讲究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程序。中国的高级领导们法律素养不足也加重了这一局面, 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是学马列出身, 马列与法治相差太远。如果有一天, 大领导们有一半是出身于律师,法官, 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就有希望。
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所谓宪政就是所有的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宪法的条款,宪法的修改一定要符合宪法规定的程序,经过全国人大充分的研究,讨论,修改,表决,通过,而不是像2018年修宪一样,国家主席修改任期这么重大的事件却未经全国人大充分研究,讨论,就匆匆表决,朝夕令改,不严格符合宪法修改的程序那不叫宪政,也严重影响了宪法的权威性。是否宪政的标志还有一条是任何政党,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
无论如何,还是向阅读此文章的所有网友说声节日快乐,因为今天是Valentine's day!
民主的核心是尊重程序,因而民主的基础是法制。而民主的实质是相互制约。这个过程是不可能通过什么某些人自觉而实现的。很多人喜欢当年小蒋在台湾开放党禁走向民主体制,但却忽略当时的台湾这个过程是典型的刺刀下的民主的模式,美国在冷战之后为了降低对小国的控制成本而采取的支持反对派,推翻独裁者,诱使各派为了权力不得不争取美国的支持,进而让美国有选择,从而降低了控制成本。美国给出的条件就是军事上保护其国防,经济上给其市场。在亚洲,除了早期的日本,在台湾民主化的同时期,韩国菲律宾都是属于刺刀下的民主转型。
而最终也都会在美国势力开始不给力的情况下发生趋向独裁的现象,目前的台湾和菲律宾最明显。
说到底就是关于一种社会体制,而社会体制的形成与文化相关,文化与经济资源可得性相关,世界上任何成熟的民主体制国家都有过非常残暴的殖民主义历史,没有例外,这不是没原因的。
因为都是关于经济资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