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美国证交会(SEC)颁发了一笔8300万美元的奖金给三位举报人(whistleblower),奖励他们揭发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这笔巨款是根据美国证交会制定的举报人奖励规则颁发的。在此之前,美银美林集团(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因为被指控不当使用顾客资金而同意向美国证交会支付4.15亿美元的罚款,上述举报奖金就是从这笔罚款中支付的。这也是证交会发出的最高额举报奖金。
举报奖励制度在美国行之多年,目的是鼓励政府及私人企业员工揭发本机构企业或相关机构企业的不法行为,这些不法行为五花八门,比如贪污行贿、假公济私、不法证券交易、虚报产量、偷税漏税、假报医疗费用等,以“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的原则制定奖励规定,大多是根据罚款、和解款及没收款的总金额按比例提成;也可以由举报者直接向被举报人提起法律诉讼(Qui tam),如果胜诉,获得的罚款或赔偿金可以全部归举报者所有。
美国的许多联邦机构都有鼓励举报者的规定,比如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国税局、司法部等。与举报有关的法律包括《海外反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或译《反海外贿赂法》)、《虚假索偿法》(False Claims Act)、《多德—弗兰克法》(Dodd-Frank Act)等。
在美国历史上,布拉德利•比肯费尔德(Bradley Charles Birkenfeld)是获得举报奖金最多的人之一,他原本是瑞银集团(UBS)的高级雇员,他在2007年向联邦政府举报瑞银集团帮助美国客户逃税的内幕,2012年9月国税局发给他1.04亿美元的奖金,该笔奖金是国税局按收回4亿美元逃税款并从中提取26%的钱计算的。
除了用重奖鼓励举报者外,保护举报者不受打击报复也是举报制度的重点,1989年国会通过的《举报者保护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特别保护联邦雇员举报联邦机构不当行为时免遭报复打击,该法也被广泛引用到其他领域,包括私人公司企业。《举报者保护法》规定没有经过举报者同意,接受举报的机构不得对外公布举报者姓名,一旦发现举报者有受到打击迫害的情形,相关机构应该加以调查,美国特别顾问办公室(United States Office of Special Counsel)就是专门负责此类调查的机构之一。
范冰冰被重罚 举报者崔永元依法可获2万至10万奖励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据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机关将追缴所有偷逃税款,并开出罚单。(10月3日新华网)
范冰冰涉嫌偷逃税,是近期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事件。5月底至6月初,崔永元连发多篇微博,爆料范冰冰涉嫌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微博附有相关合同复印件,上有范冰冰名字。崔永元与范冰冰的“梁子”于15年前结下。2003年,冯小刚执导的贺岁电影《手机》,男主角因婚外情应对失措,狼狈不堪,被崔永元“对号入座”。今年5月初,该片要拍续集,主创是原班人马,范冰冰还是女一号,片名叫《手机2》。崔永元极度不满,接连微博爆料,引起关注。特别是有媒体评论指出,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不是“八卦”是“举报”后,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国家税务总局随即表示要依法严查。如今,税务机关公布调查结论,回应了公众关切,维护了税法尊严。
据报道,税务机关是今年6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后启动调查的,众所周知,而这个“群众”是崔永元无疑。崔永元的微博爆料,有图有真相,属实名举报,且随后称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正是有了崔永元的实名举报,税务机关才能查实范冰冰涉税案。而根据有关规定,作为案件举报人的崔永元,应当受到税务机关的奖励。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应当给予奖励。第六条规定,违法行为经查实且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收缴入库税额不同标准给检举人计发奖金,其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奖金。从范冰冰涉税案情看,崔永元可以获得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范冰冰涉税案数额大,公众关注度高,其被依法查处是一堂难得的税法普法课。虽然案件已水落石出,但税务机关不能就此“收官”,千万别忘了奖励崔永元,这是维护税法严肃性需要,也是这堂普法课中的应有之义。
(原标题:范冰冰被重罚,税务机关别忘奖励崔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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