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8月31日消息,当天,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印度抗癌药代购案,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对王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对马前、曹旋昌、马毛毛等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在王蜂缓刑考验期间,禁止其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7月间,15名被告人通过印度人ANKIT(音)或通过他人购进大批印度版抗癌药,然后在国内通过网络或通过到医院向医生、患者推销等方式,在国内加价销售。
而这些药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依法应以假药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为,考虑到各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尚无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案件宣判后,林永祥当庭表示上诉。
在医生身上搜出三盒印度产抗癌药
连云港警方出具的“发破案经过”称,2013年12月25日,连云港市原新浦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到该市第一人民医院销售印度产的抗癌药物“易瑞沙”(吉非替尼),遂传唤该医院肿瘤科徐姓医生。
民警在徐姓医生身上搜出三盒印度产“易瑞沙”。经鉴定,该药以假药论处。随后,涉嫌销售假药的林永祥等15名涉案人陆续在深圳、山东、福建等地被抓获。
警方讯问笔录称,部分涉案人加价50元到200元不等,以快递等方式,销售前述抗癌药物。
但林永祥的律师称,涉案药品在香港合法销售,林仅加价3美元,扣除快递费后,几乎没有利润。
前述徐姓医生未被连云港市检察院起诉。但另一涉案人、陕西西安医生张歌萌则被起诉。
连云港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林永祥、唐宁、张旭等15人分别于2013年12月到2014年7月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分局刑事拘留,并在2014年下半年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
2015年1月29日,该案件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转至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件重大复杂,于2015年2月20日延长审查起诉半个月。”
2015年3月5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15名涉案人销售假药,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称,2013年初至2014年7月,印度籍人ANKIT找到被告人林永祥,请其作为药品代理人,向中国内地销售印度版“易瑞沙”、“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特罗凯”(盐酸埃罗替尼)、“多吉美”(甲苯磺酸索拉菲尼片)等抗癌药物。林永祥将上述药物加价销售给何永高等人。
此外,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柳杨从他人处购进“易瑞沙”等抗癌药物,加价销售给张歌萌等人,并销售给患者。
“酌情从宽处罚”
连云港市食药监局出具的定性函显示,涉案的抗癌药物“多吉美”(治疗肝癌等)“格列卫”(治疗白血病等)和“易瑞沙”(治疗肺癌)均标注由NATCO公司生产。NATCO是印度最大的制药企业之一。
上述药品外包装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外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无中文标示,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四年前,2014年,广为人知的陆勇案所涉抗癌药物也来自NATCO公司。
7月13日,连云港市食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按假药论处,不是假药,和假药是两个概念。”
有律师表示,本案多位涉案人的家属是肿瘤患者,如韩柏龙的母亲、唐宁的父亲等,他们都曾服用案件中销售的抗癌药物,获得一定的治疗效果。其他购药患者中,无人声称服药后健康受损。
有律师表示,15名涉案人的行为的确违法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但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反而在客观上惠及了多位肿瘤患者。《药品管理法》等法规是为了监管药品市场秩序,但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他们没有作恶。”
2014年之前,一盒正版的多吉美大约要25000元,印度仿制药大约4000元。
此前庭审时,有被告人及律师对相关涉案金额表示异议。他们认为,该金额应减掉涉案人其他商业往来的款项,如委托购买虫草等商品。
但法院最终认定,林永祥等人销售金额从5万元到590余万元不等。
连云港中院认为,林永祥等10被告人销售假药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依法应当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考虑到各被告人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药品主观恶性不深,尚无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最终对被告人林永祥等十名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律规定,对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应当报请最高法核准,因此连云港中院该判决需经最高法核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记者 吴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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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对中国带有天然的歧视,双方的意识形态不同,注定了不能成为朋友,只能成为敌人。
尽管阿三普遍被国内嘲笑、看不起,但人家国内似乎鲜有制售假药、食品造假的案例,
反观中国,无效药、问题药、劣质药。。比比皆是
前些年 阿里巴巴涉足国内健康市场,试图以领先的资讯技术 根治国内医药生产流通中的弊端、顽疾,
然尔,阿里此利国利民之举 竟遭到多家药店巨头联手抵制,甚至逼迫国务院放弃停用药品流通中的电子监管码。
如果中国国内老百姓所面对的不是这样一个令人失望糟糕的医疗系统 何苦去印度倒卖药品
印度医药这块是以发展中国家来实行,西方也认为印度属于同一阵线,加上西方国家以印度作为试药的地方,所以对印度仿制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印度作为试药地出过几次大的事故,有些遗祸至今,你愿意像印度那样当西方的试药石,小白鼠么?